的“中國買什麼,什麼貴”的現象,令我們不堪承受。故此中國應該從源頭上去掌握資源,收購一些掌握資源的海外企業。不過最近也出現了一個苗頭應該引起注意:許多大型國企在出海併購國外資源類企業時,都受到了所在國政府的“特別關注”,它們會對中國企業進行更為嚴格的審查,延長審批時間。所以中國企業應該在加強與目標方各層面溝通的同時,採取更加靈活務實的做法。
第二個併購目標是技術類企業。現代製造業建立在現代高新技術發展的基礎上,西方國家在這方面具有明顯的先發優勢。如計算機、通訊裝置、精密儀器、製藥業等,西方國家已經過長期積累和大量投入,在技術上遙遙領先,且修築了智慧財產權等壁壘,讓後來發展起來的國家很難追上(除非另起爐灶,否則基本不可能趕上)。比如,美國前100強企業的技術、專利、品牌等無形資產,佔總資產的比例已超過70%!而考慮到文化、機制、體制和投入等因素,與中國等發展中國家的差距還有繼續擴大的趨勢。如何來縮小這種差距?最好的一個辦法,就是去收購對方企業的股權。現代企業制度的基礎是權益的自由流動,我們可以透過購買股權來進入對方企業體內,一方面去分享目標企業的利潤,另一方面是引導它們轉讓技術,縮小彼此間差距。
第三個目標是西方國家的品牌和渠道類企業。品牌和渠道是西方國家企業的又一競爭利器,歐美企業經過長期的品牌培養和渠道滲透,已在市場中賺得盆滿缽滿。故此,中國企業應該充分利用此次經濟危機,在西方國家市場出現消費不振的時候,大力去收購歐美真正有價值的品牌和渠道企業。中國企業應該意識到,產品的品牌是一種有很高價值的市場資源,它是消費者用鈔票投選出來的勝利者,銷售渠道也是如此,並且它們共同影響著市場的消費趨勢。過去的世界消費趨勢多是由美國人引導的,今後中國人可能對消費趨勢有更多的影響。
國內的收購主體主要包括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混合體制企業三類。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相比,具有資金實力強、容易獲得政府和銀行支援等優勢;但它也具有明顯的缺點,如決策慢、激勵約束不足、人才不足、在國外併購阻力較大等。
自序(4)
有些國有企業如中國鋁業、中鋼集團等,前段時期就積極進行跨國併購,受到了全球市場的矚目;但國內多數有實力的國企都還沒有行動起來,許多國企日子過得較舒適,經營作風上偏向於穩健,即使有機會也不願外出併購。對這類企業,政府應該出臺相應措施,鼓勵和激勵它們出去,作為“共和國長子”,大型國企在事關國運的大事上應走在前面,這也是推動國企深化改革的重要契機。
針對國企的現實狀況,應充分利用好PE(Private Equity,PE)在國企併購中的作用。PE是我國一個新型的集合投資模式,它具有傳統企業所不具備的制度優勢,目前正逐漸成為一支極其重要的市場化投資力量。中國目前運作較好的PE都具有境外資本背景,利用好PE可以有效推動國有企業“走出去”併購。弘毅投資攜手中聯重科收購義大利CIFA公司(pagnia Italiana Forme Acciaio )就是一個成功案例。
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相比,處於資金少、受扶持也少的劣勢地位。但民營企業也有明顯的優勢:如產權清晰、機制靈活、決策快、在國外收購的阻力小等。民營企業的嗅覺十分靈敏,早就意識到金融危機所帶來的併購契機,目前已有許多民營企業遠征歐美,去尋找適合的投資物件。但民營企業有個最大劣勢就是資金實力嚴重不足,對此政府應該積極扶持,幫助民營企業邁出“走出去”的步伐。
實際運作中,要引導、組織中國的實體企業與金融企業合作,組成聯合體“同船出海”。實體企業與金融企業對投資物件的關注點有所不同:前者往往注重與標的企業進行戰略合作以提升自身價值,對短期財務收益看得相對較輕;而後者則恰恰相反,金融企業在投資中更注重目標企業的財務回報。因而投資中如將這兩類企業結合,組成收購聯合體,可以起到取長補短、規避風險、在利益上各取所需的效果。目前,中投和幾大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有合作投資的可能。
要鼓勵投資銀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相應中介機構積極介入,認真研究歐美國情、企業和行業走勢,特別是研究歐美法律、勞工等方面的阻力如何化解,為企業的海外併購提供必要支援。
三
併購歐美實體企業是我國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