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部分(2 / 4)

小說:慈禧全傳 作者:蒂帆

方當京官時,與名士多所往還,而楊崇伊則專門跟名士作對,文廷式就在他手裡栽得好慘。度量不寬,而又好用權術、喜作威福的端方,為故交修怨,常找楊崇伊的麻煩,已有不能安於位之勢。正好李鴻章調補直督,進京議和,誼屬至親,拜託“老姻長”電調入幕,擺脫了端方的杯葛。

再有一個叫徐賡陛,字次舟,浙江湖州人,久在廣東當地方官,是個強項令,跟洋人辦交涉,不亢不卑,毫無假借,因而李鴻章特為將他從廣東帶進京,頗為倚重。

徐賡陛善於折獄,在廣東的傳聞很多,問案定罪,常有出人意表的奇計。此際看兩楊相顧不言,便慢吞吞地說道:

“局面搞成這個樣子,真該參中堂一本!”

此言一出,二楊色變,李鴻章臉上亦有些不自然,“次舟,”他說:“局面搞成這個樣子,我應該擔什麼責任,請教!你知道的,我這幾年很虛心,只要說對了,我一定認錯!”

“中堂莫認真!”徐賡陛笑道:“聊為驚人之語,破悶而已。”

“次舟也是!”楊崇伊埋怨他說:“這個時候還開玩笑!”

“倒也不是開玩笑。”徐賡陛正色說道:“若要年內能結這重公案,非用條苦肉計不可。倘有人參中堂因循誤國,封奏一達御前,老太后總不忍心讓中堂替她代過吧?”

“好!”李鴻章立刻就明白了,參他“因循誤國”,實在就是指責慈禧太后,這樣旁敲側擊,言者無罪,聞者足戒,實在是個好辦法。

楊士驤也明白了,“我看這樣,給端陶齋一個密電,請他託一位都老爺放一炮。”

李鴻章點點頭,“可以!”他說:“一客不煩二主,索性就請次舟擬個稿子。”

徐賡陛的筆下很來得,聞言拈筆,一揮而就,內容是託端方代為請一位奏劾李鴻章,道是和議數月,開議兩次,只為洋人要辦罪魁,而李鴻章壅於上聞,不以實情出奏,因循敷衍,不知和議成為何日。帝都蒙塵,宗廟不安,實有誤國之罪。

這些話罵的是誰,慈禧太后當然明白,尤其是抬出宗廟這頂大帽子,更可以壓倒她。所以這封電報一發,李鴻章的心事解消了一半。

到得第三天,西安尚無電旨,而十一國公使聯銜的照會,已經送到,除了照口頭上提出的辦法懲治禍首以外,並要求派員監視行刑。緊接著又有第二個照會,要求將徐用儀、許景澄、袁昶、聯元、立山等五大臣,開復原官,以示昭雪。

這兩件照會,當然亦是即時電奏西安,而覆電除了五大臣開復原官,可以曲從外,其餘一概不允。不知道徐賡陛的那條苦肉計,行而不效,還是尚未到見效的時候?而時不我待,灶王爺已經“上天”奏好事去了,“下界”卻猶未能“保平安”,李鴻章只好耐心等一兩天,再作道理。

那條苦肉計似乎見效了。十二月二十五,西安有一道上諭,第三次懲治禍首,載勳賜死,載漪、載瀾發往新疆,永遠監禁,先行派員看管;毓賢即行正法;剛毅追奪原官;董福祥革職降調;英年、趙舒翹斬監候;徐桐、李秉衡革職,撤消卹典。另外又有一道上諭:“啟秀、徐承煜即行革職,所犯罪名由奕劻、李鴻章即行奏明,從嚴懲辦。”

慈禧太后讓步了,讓得不多,原意討價還價,尚有磋商的餘地。誰知各國的觀感,異常惡劣,認為第一、載漪、載瀾二人,已經說明白予以“假死罪”,而連這一點名義上的罪名都不肯承認,足見並無悔禍之意;第二、英年出過懸賞殺洋人的佈告,趙舒翹助剛毅縱容拳匪,是盡人皆知的事實,而定罪為“斬監候”,明明有貸其一死之意,對各國是一種欺騙。

於是,英國公使薩道義派參贊面告李鴻章:“戴漪、載瀾改假死罪,已經從寬,如果中國政府仍舊庇護,禍將及身。”

嚴重的警告以外,還有驚人的舉動,年三十上午德國公使穆默特訪李鴻章,一見面就說:“剛才我從瓦德西將軍那裡來,他已經下了命令,在中國新年的正月初五,親自帶隊出京。”

李鴻章大驚失色,急急問道:“瓦帥帶隊到那裡?”

“我知道。不過軍事機密,我不能洩露。”穆默又說:“明天各國公使會議,草擬你們第三次懲治禍首的照會。不過,會議是形式,實質上並無變化。前次照會所提出的要求,已由各國政府批准,不能再改的。”

“何必如此?”李鴻章低聲下氣地說:“各國既然願意修好,何不稍微通融?”

穆默笑笑不答,停了一下方說:“今天我來奉訪,是基於友誼;公事不便再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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