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的抵抗。資方則警告說,政府進一步延擱他們行使解僱工人的權利的做法是不能接受的。雙方起逐步走向最後的攤牌和罷工。
但是肯尼迪總統不肯抽手旁觀讓罷工發生。有些人說一次罷工會使雙方迅速頭腦清醒過來,他對這種說法卻感到懷疑。他說,“這不是一個可以折衷處理的純經濟問題。這對雙方來講,是一個生死攸關的問題。他們會長期堅持下去,達到國家不能容忍的地步。”二十萬工會會員罷工,立即會使五十萬其他的鐵路僱員無事可做。他的經濟顧問估計,三十天後,受到波及的工業部門的癱瘓將使大約六百萬非鐵路工人閒著無事,這將是1930年以後最糟的失業情況。
因此,1963年6月,隨著“最後”條例的最終修改和罷工限期的接近,總統仍然沒有采取任何行動,而是要求雙方再次探索解決辦法。勞工部長沃茨幾個月來一直與副部長詹姆斯·雷諾茲一起,日日夜夜致力於解決這個問題。這時,他提出了自己的建議。象過去每一個公正無私的建議的實際結果那樣,鐵路當局接受了,但鐵路的兄弟工會卻不肯接受。
新的限期只剩下最後一天了。總統與當時的最高法院法官阿瑟·戈德堡就可以代替立法措施的各項辦法進行磋商後,建議雙方接受司法部門的仲裁。這是法律上的一個極端的行動。我同在雅典出席世界律師協會大會的首席法官沃倫取得聯絡,他表示他一向不願看到最高法院法官卷入其他事務中去。總統也贊同這種見解,但感到在這一緊急時刻不得不干預。鐵路資方接受了這項建議,而工會卻愚蠢地沒有接受。沒有幾星期後,一個工會領袖向我吐露,他們拒絕戈德堡的建議是錯誤的。
不過這個惹人注目的建議至少達到了一個目的,它使全國和國會注意到了行將把他們捲入的這場危機。在內閣會議室同民主黨國會領袖舉行的一次爭論激烈的會議使總統確信,他們完全不願大膽地提出任何阻止罷工的法案,而且那天顯然也不可能透過什麼法案。那天下午,離開限期只有幾小時,總統在與鐵路的主要談判負責人的私下會晤中取得了再一次的延期,使他的勞資問題諮詢委員會所屬的特別小組委員會能就這些問題提出報告。他希望在此期間有新的突破,主要的根據是,他任命了兩個人參加該小組委員會,一個是沒有捲入這次罷工的可以信賴的鐵路工會領袖,一個是為某些同事懷疑為“軟弱”的開明的鐵路公司總經理。在接下去的日子裡,有好幾次都似乎即將達成協議,但每次都沒有成功。
最後,所有的延期辦法,現有的程式和個人的呼籲都已用盡,對付災難性罷工的唯一抉擇就是採取立法措施了。但是可供選擇的立法措施看來都成問題。有些立法仍然允許罷工,有些僅僅是維持現狀。有些要求對勞工進行懲罰,有些要求使他們受惠。還有些人建議總統接管鐵路,這個解決辦法既不解決工作條例問題,也不對資方的合作態度予以肯定。鐵路工會的一個代理人要求由參議院勞工委員會予以仲裁,因為他曾給予該委員會的成員很多的競選捐款。有些資方代表要求對鐵路勞工法作出永久性的修改,把強制性的仲裁寫進去。
總統希望避免在鐵路或其他任何工業部門中出現一個純強制性仲裁的先例,所以最後決定透過了一個臨時決議,要求州際商務委員會透過爭議中的就業保障條例,並權衡這些條例對勞資雙方以及對公共服務的影響。州際商務委員會已被授權對鐵路合併後的就業保障安排作出判斷。這是一個合乎邏輯的、有條不紊的解決辦法,它滿足了國會領袖們的要求,即我們不要把一個“純”強制性的仲裁法案提交給他們。但是,深信對州際商務委員會抱有成見的鐵路工會,竭力展開院外活動反對這項建議。最後,州際商務委員會的特點被丟棄了,透過了一個完全強制性的仲裁法案,並由總統予以簽署。這是我國和平時期歷史上的第一部這種法律。沒有一方感到滿意,鐵路工會也譴責總統——然而罷工卻避免了,而經濟則繼續增長。
1962年的鋼鐵價格爭端
一個強有力的私人利益集團對總統反通貨膨脹的努力——以及對總統的職權和責任的最直接、最危險的挑戰,是來自1962年的鋼鐵工業方面。
雖然約翰·肯尼迪和美國鋼鐵公司之間的戲劇性對抗在那年4月份才達到了高潮,總統本人早在一年多以前就對此感到關切了。在他就職之初與戈德堡部長(他以前是鋼鐵工人工會的法律顧問)進行的一次談話中,就對鋼鐵價格的任何提高會影響到國際收支和反通貨膨脹的努力的問題表示關切。
總統的關切是很有根據的。鋼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