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部分(3 / 4)

小說:北史 作者:僻處自說

道慶回互子午,糜耗飲食;常明破律,多歷歲時;王渥亂名,曾無紀極;張山居未知星位,前已蹂藉太常;曹魏祖不識北辰,今復�蘭轢太史。莫不用其短見,便自誇毗,邀射名譽,厚相誣罔。請今日已後,有如此者,若其言不驗,必加重罰。庶令有所畏忌,不敢輕奏狂簡。

其餘文多不載。時蘇威權兼數職,先嚐隱武功,故妥言“自負傅巖、渭水之氣”,以此激上。書奏,威大銜之。二年,威定考文學,妥更相訶詆。威勃然曰:“無何妥,不慮無博士!”妥應聲曰:“無蘇威,亦何憂無執事!”於是與威有隙。

其後,上令妥考定鐘律。妥又上表曰:

臣聞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然則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禮樂。又云: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揖讓而臨天下者,禮樂之謂也。臣聞樂有二:一曰奸聲,二曰正聲。夫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故樂行而倫清,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孔子曰:“放鄭聲,遠佞人。”故鄭、衛、宋、趙之聲出,內則發疾,外則傷人。是以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破,其官壞;角亂則憂,其人怨;徵亂則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財匱。五者皆亂,則國亡無日矣。

魏文侯問子夏曰:“吾端冕而聽古樂,則欲寐;聽鄭衛之音而不倦,何也?”子夏對曰:“夫古樂者,始奏以文,復亂以武。修身及家,平均天下。鄭衛之音者,奸聲以亂,溺而不止,優雜子女,不知父子。今君所問者,樂也,所愛者,音也。夫樂之與音,相近而不同。為人君者,謹審其好惡。”案聖人之作樂也,非止苟悅耳目而已矣。欲使在宗廟之內,君臣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鄉里之內,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父子同聽之,則莫不和親。此先王立樂之方也。故知聲而不知音者,禽獸是也;知音而不知樂者,眾庶是也。故黃鐘、大呂,絃歌干鏚,童子皆能舞之。能知樂者,其惟君子。不知聲者不可與言音,不知音者不可與言樂,知樂則幾於道矣。紂為無道,太師抱樂器以奔周。晉君德薄,師曠固惜清徵。

上古之時,未有音樂,鼓腹擊壤,樂在其間。《易》曰:“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至於黃帝作《咸池》,顓頊作《六莖》,帝嚳作《五英》,堯作《大章》,舜作《大韶》,禹作《大夏》,湯作《大濩》,武王作《大武》。從夏以來,年代久遠,唯有名字,其聲不可得聞。自殷至周,備於《詩·頌》。故自聖賢已下,多習樂者,至如伏羲減瑟,文王足琴,仲尼擊磬,子路鼓瑟,漢高擊築,元帝吹簫。

漢祖之初,叔孫通因秦樂人,制宗廟之樂。迎神於廟門,奏《嘉至之樂》,猶古降神之樂也。皇帝入廟門,奏《永至之樂》,以為行步之節,猶古《採薺肆夏》也。乾豆上薦,奏《登歌之樂》,猶古清廟之歌也。登歌再終,奏《休成之樂》,美神饗也。皇帝就東廂坐定,奏《永安之樂》,美禮成也。其《休成》、《永至》二曲,叔孫通所制也。漢高祖廟,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當春秋時,陳公子完奔齊,陳是舜後,故齊有《韶》樂。孔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是也。秦始皇滅齊,《韶》樂傳於秦。漢高祖滅秦,《韶》樂傳於漢。漢高祖改名《文始》,以示不相襲也。《五行舞》者,本週《大武》樂也,始皇改曰《五行》。及於孝文,復作《四時之舞》,以示天下安和,四時順也。孝景採《武德舞》以為《昭德》,孝宣又採《昭德》以為《盛德》。雖變其名,大抵皆因秦舊事。至於晉、魏,皆用古樂。魏之三祖,並制樂辭。自永嘉播越,五都傾蕩,樂聲南度,以是大備江東。宋、齊已來,至於梁代,所行樂事,猶皆傳古。三雍四始,實稱大盛。及侯景篡逆,樂師分散,其四舞三調,悉度偽齊。齊氏雖知傳受,得曲而不用之於宗廟朝廷也。

臣少好音律,留意管絃,年雖耆老,頗皆記憶。及東土克定,樂人悉反,問其逗留,果雲是梁人所教。今三調四舞,並皆有手,雖不能精熟,亦頗具雅聲。若令教習傳授,庶得流傳古樂。然後取其會歸,撮其指要,因循損益,更制嘉名,歌盛德於當今,傳雅正於來葉,豈不美歟。謹具錄三調四舞曲名,又制歌辭如別。其有聲曲流宕,不可以陳於殿庭者,亦悉附之於後。

書奏,別敕太常,取妥節度。於是作清、平、瑟三調聲,又作八佾《鞸》、《鐸》、《巾》、《拂》四舞。先是太常所傳宗廟雅樂,歷數十年,唯作大呂,廢黃鐘。妥又深乖古意,乃奏請用黃鐘。詔下公卿議,從之。俄而子蔚為秘書郎。有罪當刑,上哀之,減死論。是後恩禮漸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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