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希望把所有的股份都買下來,我要獨佔所有的權益。”黃文斌敲了敲桌子說,“大家都知道明珠樓的明天生有多差,要不是產權明晰集中,別人壓根就不肯要,買和租都不行。”
“是啊是啊。”其他人也贊同,“吳總,只要黃老闆的股份超過50%,你再不同意有什麼用,他完全可以修改專案公司的章程,把你的股票收回去啊。不要擋著大家發財,一起把股票賣了吧。”
“那好啊!15%的股份,兩億!少一分錢都不賣!”吳玉環說。
黃文斌都沒說話,就有人出來打抱不平了,“兩億?你還不如去搶。”
“15%的股份怎麼值這麼多錢,現在土地又不是你的,已經摺算城股份了。”
“我這個便宜,10%的股份只要三千萬。”有人另闢蹊蹺。
“你那些股份不是已經抵押給我了嗎?還想賣吶。”另外一個人說。
“不過是幾百萬的小錢嘛,等我先賣了,回頭就還給你。”
“不行,先還錢,要不然你跑了怎麼辦?”
“你還的錢不能給他,直接給我,他還欠著我六百萬呢。”
“這筆欠款都沒到期!”
“沒到期又怎麼樣,萬一你拿了錢跑了怎麼辦!”
“你們這些是爛賬,自己關不就好了,我這筆款子可是明珠開發公司欠的,黃老闆你也給我結清一下吧。也不過,就是六百萬,當時約定是每年10%的利息,五年記一次複利,這麼多年的話,也有好兩千萬了。”
“借據是寫給你,可是錢是我出的,應該還給我才對!”
“什麼還給你,你那筆錢我們不是談妥了嗎!”
“什麼談妥了,沒人買就談妥了,有人買你還想用八百萬就把我打發了?”
“還款合同都簽了,有法律效力。”
“你隱瞞了重大事項,合同無效。況且明珠公司和你的借款合同,我是真實出資者,去到法院打官司我也不怕你!”
“打官司就打官司,誰怕誰!”
這裡頭的關係真是太複雜了,簡直就是一團亂麻。對付亂麻最好的辦法,就是快刀。所謂快刀斬亂麻是也。黃文斌一拍桌子,“都不要吵了!”黃文斌叫了一聲,“你們這樣再拖下去,真想把自己拖死,一直拖到土地使用權到期?”
“哪有這麼快的,現在才十幾年。”楊金華不以為然地說,“商業地產土地使用權四十年,還有二十幾年呢。”
“你這麼想可就錯了。”黃文斌說,“地產低潮的時候,是沒有人會想在開發你們這個爛尾樓的。只有地產*的時候,購買爛尾樓重新包裝出售才有利可圖。地產*多久才來一次?起碼十幾年,上次是九十年代,這次已經是跨世紀了。等這一波過去,又要等十幾年,使用年限都差不多沒了。”
“沒了就沒了唄,又沒說沒了就收回。”藍理光說。
“別人正在運營的可能不收回,你們這荒了幾十年的地,政府不收回才怪。”黃文斌說,“我可聽到了訊息,政府前一陣子發通知,說現在土地供應這麼緊張,要嚴懲囤地行為,不囤了地不開發等升值的,要把土地回收。可通知發了這麼久,壓根沒人在乎,市政府正想殺雞駭猴呢。別人囤地,也就囤個三五年,你們可是囤了十幾年,明珠大廈這麼出名,聳立在市中心,人人都看得見,還有比你們更合適的雞嗎?”
那幫股東債主一聽到這訊息,頓時炸了鍋,有的說:“不會吧?”
“有這種事?”
“通知的確是有,沒聽說要對咱們下手啊。”
“我聽到的訊息是最多罰錢。”
“通知上面明確說可以回收土地的啊。”
“樹大招風,我們這棟樓太高了。”
“萬一真的被回收了,那可怎麼辦?”
“涼拌啊,大家一起去省政府上訪唄,我都去過好幾次了。”
“我可等著這筆錢救命呢。”
黃文斌又敲了敲桌子:“雖然這訊息還不知道是真是假,不過有備無患,總是好的。明珠樓已經拖了十幾年了,再拖下去也沒意思。不如大家來登記一下,股份有多少,專案公司本身欠款有多少,我就把股份和專案公司本身的欠款還清。你們之間再怎麼借款還款或者打官司,你們自己再商量好不好?”
“就怕有些人拿了錢就跑了。”藍理光說。
“這個容易。”黃文斌說,“我可以建立一個信託基金,把買股票和債權的錢打到基金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