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意不願意,只要是好事,都必須去做,而且都必須做好。這就是義務,也就是責任。
英國王子查爾斯曾經說過:“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你不得不去做的事,這就是責任。”
20世紀初的一位美國義大利移民曾為人類精神歷史寫下燦爛光輝的一筆。他叫弗蘭克,經過艱苦的積蓄開辦了一家小銀行。但一次銀行遭搶劫導致了他不平凡的經歷。他破了產,儲戶失去了存款。當他帶著一個妻子和四個兒女從頭開始的時候,他決定償還那筆天文數字般的存款。所有的人都勸他:“你為什麼要這樣做呢?這件事你是沒有責任的。”但他回答:“是的,在法律上也許我沒有責任,但在道義上,我有責任,我應該還錢。”
償還的代價是三十年的艱苦生活,寄出最後一筆“債務”時,他輕嘆:“現在我終於無債一身輕了。”他用一生的辛酸和汗水完成了他的責任,而給世界留下了一筆真正的財富。
中國也有一位女性,孤兒寡母,經過多年的千辛萬苦,為死去的丈夫償還了一大筆債務,在媒體上披露後,引起熱議,引起人們的敬佩!這位婦女沒有什麼豪言壯語,非常樸實地認為這是她該做的事!
責任無處不在,存在於生命的每一個崗位。
一對夫婦,生了孩子出來,就有義務有責任撫養、教育他(她),子不教,父(母)之過;一個教師,人家把孩子送到學校來讀書,就有義務和責任盡心培育,教不嚴、教不好,師之惰;作為孩子,有義務贍養父母,有責任盡孝心。學生尊師好學,醫生救死扶傷,軍人保家衛國。人在社會中生存,就必然要對自己、對家庭、對集體、對祖國承擔並履行一定的責任。
是的,責任最根本的就是兩字“應該”:承擔應該承擔的任務,完成應該完成的使命,做好應當做好的工作。推而廣之,做應該做的事,做應該做的人。
在通往優秀的大道上,你是漫步也好,是疾行也罷,瀟灑走一回也罷,責任總是與你相伴而行,義務也是如影相隨的。
一個人,要盡的義務太多。人,就是為了盡義務、盡責任才來到人世間走一遭的。
第二,份內應做的事。
宋·司馬光《諫西征疏》:“所愧者聖恩深厚,責任至重。”
清·李漁《玉搔頭·止兵》:“曾與老爺當面說過,內患不除,是老爺的責任。”
高曉聲《揀珍珠》:“她是婦女主任,本大隊姑娘的思想問題,有責任做些工作。”
“份內”與“份外”相對應。我們誇獎一個人,常常說:這個人不分份內份外,都積極主動幹工作。一般是指工作職責範圍內,有一定規定、界定的範圍之內,狹義地講,就是本職工作。
筆者在《員工與智商情商》一書中,曾對份內、本職工作作了闡述,崗位職責規定了的是本職工作,是份內之事;與之相關的工作在很多情況下,也是份內工作;甚至在本公司、本組織的工作,在很多情況下,都是本職工作,都是員工份內的事。 txt小說上傳分享
責任有價(4)
“請問貴公司銷售科的張科長的電話是多少?我有要事找他?”外面來電話了。
“對不起,我們這是財務科,請問傳達室。”財務科的人員回答。
“請問傳達室的電話是多少?”外來人又問。
“我不是說了嗎,我們是財務室。”說完,電話放了。
從一般情況看,這位財務人員回答的是對的,找張科長、張科長的電話、傳達室的電話,這些的確不是財務人員的本職和份內工作,但是,很可能人家找張科長是一筆銷售業務,就憑財務人員的這一番話和行為,人家可能不與這個公司合作了。
只要是本組織的事,都有份內和本職的性質。
第三,對過失的承擔。
做不好份內應做的事,因而應該承擔的過失。陳登科的《風雷》第一部:“俺黃泥鄉,戴上這麼一頂落後的帽子,你們全沒有責任哪?”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錯誤和挫折是難免的。問題的關鍵不在於犯不犯錯,而是要預防犯錯,不要一再犯同類錯,在同一塊石頭上不斷絆跤,那才是可悲的。
犯了錯,就要有人和組織承擔,就是要有責任主體,以便找原因,找到改進的辦法。最最害怕的是,一個事故發生,大家都有責任,大家都沒有責任,板子都打不了,沒有人或組織明確地承擔責任,最後,不了了之,一次次交學費,一次次重複出現同樣的事故。
承擔過失,需要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