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3 / 4)

於那些束縛普通人的條例之外而得意萬分。

我偷竊。我到小商店去搶錢箱。店主嚇得直打哆嗦,卻不敢阻止我,害怕如果喊叫起來的話他本人也會判處隱身罪。不過,如果我知道政府會對所有這類損失進行補償的話,我也許不會如此開心了。

我亂走亂闖。浴室己經不再吸引我了,不過我闖進其他不能隨意進人的場所。我到旅館裡去,在走廊上走動,任意開啟房門。多數房間是空的。一些房間裡面有人。

我什麼都能看到,像上帝那樣。我己經是厚臉皮了,我對社會的蔑視更強烈了。

下雨的時候我站在空蕩蕩的馬路上,對著四面八方高樓上隱約出現的面孔惡聲叫罵:“誰稀罕。”

我嘲笑、做鬼臉,惡聲叫罵。我想,這是孤獨引起的一種精神錯亂,我走進劇院,在過道上手舞足蹈。沒有人向我發出抱怨。我額上的顯眼標記告訴他們要自我剋制;他們也只好忍氣吞聲。

我時而瘋狂時而高興,時而在“可見的”鄉巴佬中趾高氣揚,昂首闊步。周圍向我投來的每一束目光都帶著鄙視。這是瘋了——…我供認不諱。一個人在被強制“隱身”幾個月後的確很難平衡自己。

我能否把這稱為妄想狂?恐伯還是稱作狂鬱症更確切。我昏昏沉沉,從一個極端到另一個極端。昨天我可以對周圍“可見的”傻瓜不屑一顧,今天就會顧影自鈴。我會在街上無休無止地走動,穿過燈火閃耀的連拱廊,或是盯著公路上花花綠綠呼嘯而過的車流。連要飯的都不來找我。你知道嗎,我們這個閃光的世紀裡還有乞弓?我是直到被判“隱身”以後才知道的,因為自那以後我的長時間閒逛把我帶到了貧民窟。在貧民區,這個社會的閃光外表蕩然無存,人們看見臉像枯柴梗一樣的老人在地上拖來拖去,苦苫乞討幾個銅子。

沒有人向我討錢。有一次一個瞎子走過來。

“看在上帝份上,”他喘息地說,“幫助我從眼球庫買一對新眼球吧。”

這是幾個月來第一次有人衝著我說話。我把手伸進上衣摸錢少打復把身上的錢都給他以表感激。為什麼不呢?我只需伸伸手錢就可以源源而來。可是沒等我把錢掏出來,一個夢魔似的人瘸著腿拄著柺杖插進我們之間。我聽見了這個人用耳語說的詞“隱身”,兩個就成像受了驚的螃蟹一樣逃之夭夭。我手裡拿著錢,呆呆地站在原地。

連乞丐都不和我說話。魔鬼,發明了這種刑罰的魔鬼!

我的傲氣消失了。我現在是孤獨的。誰說我對人冷淡?我像海綿一樣柔軟馴股,可憐巴巴地希望別人能和我說句話,笑一笑,握一下手。這是我隱身的第6個月。

我現在對“隱身”恨之切齒。它帶來的滿足是空虛的,而它帶來的痛苦是忍無可忍的。我懷疑我能否活過這剩下的6個月。請相信我,在這些黑暗的日子裡自殺的念頭時時索繞在我的腦海中。

終於我幹了一件大蠢事。,在一次閒逛時我遇到了另一個隱身犯,這大概是6個月來我看見的第3或第4個隱身犯,不會比這個數字更多了。如同以前的遭遇一樣,我們的眼晴謹慎地相視了一下。接著他就把目光移到了人行道上,從我身邊走過,繼續走他的路。他是個瘦瘦的年輕人,不超過40歲,長著蓬亂的頭髮和一張狹長、枯瘦的臉。他身上帶著書生氣。我奇怪他究竟幹了什麼也被判了隱身罪。我被一種願望驅使著想要追上去問他,瞭解他的名字,和他說話,擁抱他。

這一切對人而言都是禁止的。沒有人可以與一個隱身犯有任何的接觸——…甚至同為隱身犯。

隱身犯之間尤其不能接觸。社會無意讓賤民之間形成一種秘密同盟。

這些我都知道。

可是我還是轉過身跟著他。

我跟在他身後走了3個街區,與他保持20到50步的距離。機器人安全警察看來無處不在,它們的掃描器能迅速偵察到違法行為;所以我不敢妄動。按著他走進一條側街,一條灰濛濛的骯髒巷子後以隱身犯所特有的慢悠悠的盲目的步態溜達起來。我從後面追上去。

“求求你,”我輕聲說。“這裡沒有人看見。我們可以說話。我的名字是——…”

他抽轉身來看著我,眼睛裡帶著恐怖。他的臉色蒼白,掠訝地對我直視片刻,然後急速起步像是要繞過我。

我攔住他。

“等一下”,我說。“別害怕。求求——…”

他衝過我身邊。我把手放在他肩上,他掙脫開了。

“就說一句,”我哀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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