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空軍不存在這些問題。
如此嚴重的分歧,幾乎使空軍與海軍分道揚鑣。
比如在二零二三年,海軍就提出在儘量利用基礎技術的情況下,單獨研製一種中型艦載制空戰鬥機。
為此,海軍在當年投入了四十億元的啟動資金。
所幸的是,第一次印度洋戰爭,改變了空軍的觀點。
在這場戰爭中,中型的J…25成功的擊敗了印度空軍的F…22I,證明在制空作戰中,特別是在以格鬥為主的空戰中,中型戰鬥機不但不比重型戰鬥機差,而且具有更大的戰術靈活與戰場適應
在此之後,J…專案被定為一種正常作戰重量不過二十四噸、最大作戰重量不過二十八噸的中型戰鬥機。
雖然從重量上看,J…的標準已經過了初期的F…15,比F…22差不了多少,但是橫向對比就能現,J…絕對是中型戰鬥機,因為美國的F…專案在設計的時候,就把正常作戰重量定為三十二噸。~~ ~~
限制作戰重量之後,J…成為了名副其實的制空戰鬥機。
雖然在招標階段,空軍與海軍都明確提出,必須採用模組化設計,以便在必要的時候透過更換任務模組,執行各類作戰任務,但是空軍與海軍也明確要求,J…的標準作戰任務就是制空。
到二零二九年,成飛在競爭中勝出後,獲得了工程研合同。
隨後,J…專案被正式命名為J…3與J…32。
當然,這是新的命名規範。按照總參謀部出**的戰鬥機命名原則,所有以制空任務為主的戰鬥機都採用雙數編號,以多用途為主的戰鬥機則採用單數編號,空軍與海軍jiā替使用對應編號。
與F…44相比,J…3的最大特點就在重量上。
事實上,這也是非常無奈的選擇。
原因很簡單,雖然決定戰鬥機重量的是任務需求,但是在考慮任務需求的時候,可供選擇的動力系統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說得直接一點,即便是軍方,也要根據動力系統來確定任務需求。
如果把J…3定為一種正常作戰重量在三十噸左右的重型戰鬥機,至少需要配備兩臺推力為兩百千牛的高能渦扇動機,才能在機動上與F…44抗衡(F…44的動力是兩臺最大加力推力為二百四十千牛的渦扇動機),而在二零二七年,也就是J…3專案的初期招標工作開始的時候,中國的航空企業只能提供加力推力為一百八十千牛,推重比為十四左右的渦扇動機。
可以說,動力系統存在的缺陷,一直沒有得到很好解決。
在J…2時代,中國戰鬥機就缺乏高能動機,到了J…22與J…25時代,好不容易追上了美國,結果到第五代戰鬥機專案上馬的時候,美國又領先了一大步,率先製造出推力在兩百四十千牛以上、推重比過十五的渦輪風扇動機,而且有望在二零四五年,研製出推力在三百千牛以上、推重比達到二十的高能動機。在這個時候,中國能拿得出手的都是中等推力渦輪風扇動機,而且推重比都偏低。
俗話說,有多大的力量辦多大的事。
在動機推力上不去的情況下,降低戰鬥機重量,成為唯一選擇。
如果說動機的最大推力直接決定了戰鬥機的作戰重量,那麼動機的推重比就決定了戰鬥機的作戰用途。
美國在擁有推重比高達十五、推力高達二百四十千牛的渦輪風扇動機的情況下,也把F…44定為重型制空戰鬥機,中國只能用推重比十四、推力一百八十千牛的動機,自然也只能把重點放在制空上。
單純從設計指標來看,J…3與F…44的制空作戰能力相差不大。
相對而言,F…44的最大優勢在於能在不降低機動能的情況下,攜帶更多彈具有更強的持續作戰能力。
只是在現代化空戰中,特別是在格鬥空戰中,彈多寡並非決定勝負的關鍵因素。
在制約戰鬥機格鬥能的因素中,最大的短板不是戰鬥機的機動能,而是飛行員的承受能力。
理論上講,如果沒有飛行員,無人戰鬥機的機動過載可以做到跟格鬥導彈一樣高。
透過抗荷服,中國空軍率先把戰鬥機的機動過載提高到了十二g,到二零三零年左右又進一步提高到了十五g。受材料等技術限制,十五g基本上是抗荷服的極限了,如果要繼續提高過載,只能在飛行員身上下功夫。
當時,成飛率先提出“抗荷座艙”概念。
說得簡單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