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的準備,陸戰隊的任務則是儘快加強本土外圍防線,向扶桑、琉球群島、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安達曼…尼科巴群島、斯里蘭卡、印度南部地區與巴基斯坦的軍事基地增派兵力,加強反登陸部署。
會議結束的時候,已經是中午了,杜小蕾乘坐的專機也已到達都國際機場。
第十三章希望尚存
第十三章希望尚存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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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宣戰
第十四章宣戰
從軍事上講,美軍的突然襲擊取得了了不起的勝利,以至能夠說幾乎為美國奠定了勝利的基礎。可是從政治上講,美軍在不宣而戰的情況下動突然襲擊,已經犯下了一個嚴峻錯誤。
二十一日下午,美國國會召開了緊急會議。
商討的議題不是向中國宣戰,而是總統盧卡斯擅自下達作戰命令,能否已經違反了憲法修正案。
要知道,交戰權不在總統手裡,而是在國會手裡。
按照美國的法律,美國總統只能間接調動陸戰隊執行防衛性質的軍事行動,任何涉及到與他國交戰、或者向他國起進攻的軍事行動,都需要由國會授權,總統只能在獲得國會授權之後才能下達命令。
越國會下達進攻性軍事命令,等於違背憲法。
在美國,違憲是非常重的罪名,就算總統有司法赦免權,也足以因而引咎辭職。
問題是,法律是有彈性的。
在討論中,國會議員明顯分成了兩派,而爭論的焦點就是:主動攻擊中國海軍基地能否屬於進攻性質的軍事行動。
如果結論能否定的,就算總統的做法依然涉嫌違法,性質也輕了許多。
辯論不斷持續到當天晚上,兩派議員仍然沒有能夠達成共識。
晚上八點三十分,盧卡斯來到國會,做情勢說明。
現實上,在這個時候,盧卡斯已經違憲了,因為在當天中午,他就透過康拉德向中國總理遞交了宣戰。
只是,在處理手段上,盧卡斯耍了點花招,即沒有公開向中國宣戰。
有趣的是,杜小蕾也沒有立即公佈訊息。
也就是說,當時外界並不知道美國總統已經向中國宣戰。
盧卡斯先斬後奏的行為,已經把美國國會逼到了角落裡,美國只有兩個選擇,要麼向中國宣戰、要麼承認犯下戰爭罪行。現實上,只有一個選擇,因為就算那些反對戰爭的議員也不可能選擇後者。
更重要的是,在美國國會中,和平主義者只是少數。
在盧卡斯做了情勢演講後,眾議院議長就起了“戰爭表決”。
十一點不到,眾議院以三百七十四票支援,透過了“戰爭表決”,並且決定賦予盧卡斯戰時特權。
僅僅半個小時之後,參議院也在喝彩聲中,以七十八票支援透過了“戰爭表決”。
由此可見,當時在美國國內,戰爭派佔絕對多數,支援以戰爭方式處理中美紛爭的絕對不是少數人。如果考慮到美國國會議員與西方集團、特別是財團的關係,能夠肯定財團才是戰爭的最大支持者。
明顯,盧卡斯是有恃無恐,早就知道國會不會給他製造麻煩。
從某種意義上講,國會需要的就是一位敢於採取實際行動,而不是把時間花費在辯論上的總統。
在順利擺平了國會之後,盧卡斯還需要處理一個問題。
等他回到白宮的時候,戰爭已經迸了十多個小時,而美國卻沒有正式向中國宣戰,即美國在實質上已經是不宣而戰了,也就是說美國已經違反了國際法,需要面對國際社會的指責與非議。
當時,盧卡斯先做的是跟英國、加拿大、墨西哥、巴西、澳大利亞、紐西蘭、新加坡與以色列等主要盟國腦通電話#39;》,對情勢做出細緻說明,註釋美國的立場,以及為什麼要突然襲擊中國。
這麼做,就是為了爭取盟國的支援。
問題是,並非所有盟國都與美國穿一條褲襠。
在影片電話#39;》會議上,澳大利亞總理先提出,除非美國能夠為澳大利亞提供實質性的安全保障,不然澳大利亞不會向中國宣戰,而所謂的“實質性安全保障”,主要指美國必須向澳大利亞派遣足夠多的軍事力量,並且在西南太平洋方向上動進攻,把澳大利亞的本土防線向外延長數百公里,確保澳大利亞不會遭到中國的戰略打擊,愈加得阻止中國在西南太平洋上起進攻。
隨後,以色列總理也表達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