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3 / 4)

察一個星期,解決一個問題,就可能頂上幾個大忙人忙活兩個星期浪費的效率。所以,這樣的靜絕對不是一種效率的浪費,或者是養了閒人,相反,這樣的靜與閒恰恰是為了保證高效率的實現。當然,這樣的人素質一定要高,素質低的人是不可能擔此重任的。這樣的人要老闆親自選,要透過長期觀察進行資格判斷。否則,就會有養閒人的風險。

所以,我認為,所有的公司,甚至於所有的關鍵部門,都應該有一個(或幾個)閒人。他們主要負責管理的工作,必須從繁重的業務工作中解脫出來。當然,他們對業務要有深刻的瞭解,但是又絕不受制於業務(具體業務可由其他的專人去做)。他們只須負責在一旁冷眼旁觀,發現並解決問題就行。而做這樣的工作,他們需要時間,所以他們必須要閒下來。受制於業務從而瑣事纏身的人是無法閒下來的,閒不下來他們也就必然會加入瞎忙的隊伍,從而喪失掉為公司作出更具建設性貢獻的機會。

如果我們想起部隊上的政委一職,就能大致體會到這個角色的真實意義。業務再強的師團長,也需要有個好政委替他把關。否則,多大、多牛的英雄也會吃敗仗。

正文 “專才”與“全才”

全才,亦即複合型人才未必帶來高效率。有時用專才要強於用全才。

專才,顧名思義,就是指只會做一件事兒的人,所謂一招鮮吃遍天;全才就是指會做很多件事兒的人,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複合型人才(一般指博而不精之人。當然,也有又博又精之人,但實屬極少數,甚至堪稱異類。)

用哪種人好?

首先,這要看情況,一般說來,最佳情況應該是(尤其是規模越大的企業越應該這樣):全才專用。就是說,人才,還是複合型的好,但最好固定在一個崗位上用。

但在現實生活中,大家往往會對全才有著過多的期待,甚至於接近神話。因此,我在此主要針對複合型人才的缺點進行剖析(但這並不意味著否認複合型人才的意義與價值)。

人們喜歡複合型人才的理由很簡單,也很合乎邏輯。複合型人才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什麼活兒都能幹),也可以降低人力成本(僱一個人頂上三個人),因此,不喜歡這種人才的老闆肯定是腦袋進水了。

但是,用複合型人才也會存在一個巨大的陷阱。那就是,複合型人才也是人,畢竟精力有限。他可能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到八成,而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到十成則絕無可能。然而,用專才則有可能大幅度提高或改善做事的效率與成果。比如,與一個全才相比,十個專才可能會把所有事情的效果提升到九成,這多出來的一成,將會成為企業異常寶貴的生產力與競爭力,這種競爭力所帶來的潛在收益,將會遠遠超過用全才不用專才而節省下來的成本。

全才還有一個弊病。因為全而不得不凡事事必躬親,而他的時間畢竟有限,這就會使他無暇他顧,疲於奔命,不得不把有限的時間平攤給太多的事項,使本來時間充沛的話可以做到十成的事情,也只能做到六、七成。最終搞到所有的事情都是不好不壞,不上不下,彆彆扭扭,死氣沉沉。這種情況給企業帶來的生產力的浪費也將是巨大的,所以是得不償失的。

由此看來,專一些,閒一些,也許也是一種高超的用人之道。而滿負荷、全才之類的想法在很多時候則很可能只是我們的一廂情願,或者是自己給自己套上的緊箍咒而已。

所謂先入為主、畫地為牢說的可能就是這個意思。

正文 “管理型人才”與“業務型人才”

管理與業務本是兩碼事——業務好的人未必懂管理,管理好的人也未必精業務,但在現實世界中,這兩個概念卻被極大地混淆了。

中國企業中對於管理這個概念有正確理解者實在是鳳毛麟角。我們通常都極大地混淆了管理與業務的關係。

實際上,簡單點說,業務就是事兒(對企業來說,就是賺錢這件事兒的具體途徑、手段),而管理就是把事兒做好的方法(對企業來說,就是如何做才能賺到最多的錢)。這兩個概念雖說乍看相似,仔細咀嚼、品味後卻可以發現它們其實大有不同。說得極端一點兒,做事兒的方法要遠遠重要於事兒本身。只要有好方法,什麼事兒都能做成;反之,沒有好方法,你不可能做成任何事兒(或者說,即使做成了也難以持久。這就是打江山易,坐江山難的道理)。

而中國企業往往很可悲的一點,就是它們往往不可救藥地存在著(或者說固守著)以業務來斷管理的慣性思維。說得直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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