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們的用人思維往往是這樣的:提升某某當經理了,因為他(她)的業績(業務)很出色(或,因為他們乾的時間長,業務經驗很豐富)。這真是一個奇怪的邏輯,一個人的業務(業績)好,只能代表他自己的成績,而一個管理者是要對一個團隊負責的,這能是一回事兒嗎?把乾的時間長,經驗豐富作為評價一個人是否適合做管理者的依據之一,也難免有失偏頗之嫌。因為一個人乾的時間長,只能證明這個人辦事的熟練度高而已,未必能證明這個人辦事的理念先進、思維明晰、富創造性、高效率。就是說辦事的熟練度高,未必能證明辦事的質量高。這本是兩碼事。恰恰相反,經驗的豐富以及高熟練度往往會讓人產生思維與行為的慣性與定式,從而使這樣的人容易固執、抱殘守缺而缺乏進取心與創造性。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所謂經驗主義害死人的道理(當然,這麼說並不是否定經驗的價值和意義,而是對於唯經驗論的一種有益的警惕)。
我們經常看到這樣的場面:一個在某個行業工作了10年的人,為了否定一個新人的創新建議而用這樣的說辭在這個行業裡,你乾的時間長還是我乾的時間長?這句話看似十分在理,實際上好好想想也有點蠻不講理——對不起,一件事情的對與錯取決於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