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應該是一件推銷你的產品的完整的(complete)作品。設想消費者會讀有關同一種產品的一個又一個廣告是不現實的。你應該把每一則廣告寫得很完整,設想這是你把你的產品推銷給讀者的唯一機會——機不可失,時不再來。
紐約大學零售研究院的查爾斯·愛德華博士(Dr。Charles Edwards)說:“講的事實越多,銷售得也越多。一則廣告成功的機會總是隨著廣告中所含的中肯的商品事實資料量的增加而增加的。”
我為波多黎各經濟開發署寫的第一個廣告用了961個字,我說服了比爾茲利·魯姆爾(Beardsley Ruml)署名。1。4萬讀者剪下了這則廣告中的回單,當中的幾十個人後來在波多黎各開辦了工廠。我職業方面的最大滿足就是看到在我寫廣告前在死亡線上掙扎了400年的波多黎各社會開始邁向繁榮。若是我囿於常理只空空洞洞地寫上幾句,那麼這樣的變化就根本不會發生。
我們甚至能讓人讀關於汽油的長文廣告。我們一則關於殼牌石油的廣告的有617個字。男性讀者中有22%讀了這則廣告的一半以上。
維克·施瓦布(Vic Schwalb)講過哈特、沙夫納暨馬克斯公司(Hart,Schaffner&Marx)的馬克斯·哈特(Max Hart)和他的廣告經理喬治·戴爾(George L。Dyer)辯論長廣告的事。戴爾說:“我敢和你賭10美元,我可以寫滿滿一整版廣告,而你會一字不漏地讀完它。”
哈特譏笑了他的說法。接著戴爾又說:“我根本不用動筆寫一行正文來證明我的觀點,我只要告訴你我的標題就可以了:這一頁全是關於馬克斯·哈特的。”
在廣告里加回單的廣告主懂得,短廣告無助於推銷。分段分期測試證明,長文廣告總是比短文廣告更具推銷力量。
好像有人說過,除非媒體部給撰稿人提供充分篇幅讓他盡情發揮,否則沒有一個撰稿人能夠寫成長文廣告。這根本不該成為問題,因為在制定媒體計劃前,是應該先徵詢撰稿人的意見的。
三、你應該常在你的文案中用使用者的經驗之談。比起不知名的撰稿人的話,讀者更易於相信消費者的現身說法。在世的最好的撰稿人吉姆·揚說:“各種各樣的廣告主都碰到同一個問題,就是如何被人信服。郵購廣告主知道,最能達到使人信服這個目的,莫過於讓消費者現身說法了。然而,一般廣告主很少使用這種辦法。”
知名人士現身佐證吸引的讀者特別的多。如果證詞寫得很誠實,也不會引起懷疑。名人的知名度越高,能吸引的讀者也就越多。我們在“請君蒞臨英國觀光”的廣告裡,動用了伊麗莎白女王和溫斯頓·邱吉爾的大駕。我們成功地說服了羅斯福總統夫人在為好運道人造黃油做的電視廣告上露面。為西爾斯-羅伯克百貨的賒購製作廣告時,我們在廣告中再現了特德·威廉姆斯(Ted Williams)的信用卡,說它“最近取道波士頓去了西爾斯”。
有時你可以把整個文案寫成使用者經驗談的形式。我為奧斯汀(Austin)汽車做的第一則廣告用了一位“匿名外交官”的信的形式,說這位“匿名外交官”用駕駛奧斯汀汽車節省下來的錢,把他的兒子送進格羅頓學校讀書——既能表現自己的闊氣又很節約,這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好事。然而我的天,《時代》(Time)週刊一位嗅覺很敏銳的編輯猜出那位“匿名外交官”就是我。他請格羅頓學校校長對此進行評論。校長克羅克博士十分生氣,我只得決定把我的兒子送到霍切基斯學校去讀書。
四、另外一種很有利的竅門是向讀者提供有用的諮詢或者服務。以這種辦法寫成的文案,可以比單純講產品本身的文案多招75%的讀者。
我們的一則林索清潔劑的廣告,向家庭婦女傳授清除汙漬的方法,這則廣告成了歷史上閱讀率最高(斯塔奇調查)和最為人所記住(蓋洛普調查)的清潔劑廣告。然而,它忘記了體現林索清潔劑的主要商品承諾——用林索清潔劑可以洗得更白。由於這個原因,它根本不應該推出③。
五、我從未欣賞過文學派的廣告,這一派由於西奧多·麥克馬納斯(Theodore F。MacManus)為卡迪拉克(Cadillac)轎車所做的有名的廣告“對領導地位的懲罰”(The Penalty Of Leadership)和內德·喬丹(Ned Jordan)的著名廣告“拉臘米西邊某地” (Somewhere West of L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