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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經過一番央求,她終於說服了幾個同學(包括男同學)。整整三個星期,女兒每天晚上都是八點過九點過才餓著肚子回到家裡,等吃完飯做完作業已經深夜——本來班主任為了支援她跳舞已經把作業給免了,但晴雁卻仍然堅持完成每天的作業。
母親心疼她,繼而惱怒,衝突終於爆發。晴雁打電話到蘇州,哭訴道:“媽媽說我每天晚上回來得太晚,她怎麼不理解我為集體呢?”我說:“媽媽擔心你的安全,又這麼冷,爸爸也擔心呢!不過,這件事你做得對!”
臨演出前幾天,女兒又愁演出服裝。去年跳舞,為了演出效果,她和其他跳舞的同學竟然每人自己掏五十元買了統一的服裝。我妻子預料她今年也會這樣做的,便一再打招呼:“去年跳舞買的服裝穿了一次就沒有用了,簡直是浪費!今年再也不許自己買服裝了!”但到哪裡去借呢?沒辦法,女兒揹著母親又花了八十元買了一套服裝!母親知道後,家庭大戰再次爆發……
在我回成都的前幾天,女兒和她的同學們終於上臺演出了,但很不幸,跳得雖好,效果也很不錯,但並未獲獎,算是“大敗而歸”。
得知這一訊息,我在電話裡大聲告訴沮喪的女兒:“晴雁!你是好樣的!雖然你們的舞蹈沒有獲得好名次,但你關心集體的心比金子還可貴!爸爸回來一定會獎勵你的。”
回到家裡,女兒向我提起此事還說:“同學們學習那麼忙,要耽誤就耽誤我們幾個人吧!”
我說:“晴雁,如果你在我班上,我一定會為我有你這樣的學生而自豪!不過,我現在的確為有晴雁這樣的女兒而自豪!”
她趕緊問我:“爸爸,你獎勵我什麼?”
我說:“你買歌曲集和服裝的錢,我全部給你報銷!”
給失敗的女兒以獎勵,不是鼓勵她失敗的結果,而是對她真誠熱情為班集體奉獻的精神表示讚賞。因為這種精神,也是孩子今後人生幸福的源泉之一。
“讓人們因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
我每接收一個新班,總要送學生一句話:“讓人們因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2004年秋天,我在給我學生的第一封信中,這樣寫道——
“讓人們因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我把這句話作為禮物送給你!(請你在心裡默唸一遍:“讓人們因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這既是一種偉大崇高的價值觀念,同時也是一種平凡樸實的實踐行為。用精神播撒精神,以真情贏得真情。親愛的朋友,做一個“讓人們因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的人,往往只需“舉手之勞”:公共汽車上,你為一位老人讓座,這位老人就會因為你而感到生活在這樣一個文明的社會環境中是一種幸福;在街頭,你熱情耐心地回答一位外地人的問路,他就會因你而感到能夠得到一位素不相識的人的真誠幫助是一種幸福;在教室樓道,你主動上前幫老師抱作業本,老師會因為有你這樣的學生而感到幸福;有同學病了,你哪怕是送上一句親切的問候,他也會感到有你這樣的同學是一種幸福……今後在我們班,當某個同學遇到困難時,你如果第一時間出現在他的面前並伸出溫暖的手臂:“彆著急,有我呢!”那樣,他會因為有你而感到班集體的無比溫馨!我希望在我們的集體中,大家有共同的追求、共同的榮辱、共同的精神支柱、共同的心理依託;成員之間互相友愛,互相幫助,誰也離不開誰:每一個人為集體的挫折感到難過與憂慮,集體為每一個人的成績感到欣喜與自豪。
我也經常這樣對女兒說。
女兒讀初三的時候,學校又搞一年一度的藝術節。作為班幹部的女兒再次表現出了集體責任感,因為學習太緊張,實在來不及排練舞蹈之類的節目了,她便組織全班上場合唱《讓世界充滿愛》。但她又遇到一個難題,這個合唱需要一個領唱,可班上其他同學都不願意領唱。怎麼辦?結果女兒毅然走到了前臺,自告奮勇擔任領唱——其實,她的嗓音當時並不是太好,而且她從來沒有在任何大型演出中擔任過什麼領唱或獨唱的角色,但為了班集體榮譽,她顯然“豁出去”了!
我多次說過,本來女兒的性格是比較文靜靦腆的,但正是因為透過這些鍛鍊,她的膽量和能力都得到了極大的鍛鍊,她越來越大方,口才越來越好,與人協調與合作的能力也越來越強。後來到了高中,她居然主動參與班幹部的競選!下面是她剛進高一不久寫的一篇競選演說稿——
同學們:
大家好!
我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