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發生在別人身上的故事。我嘆了口氣。投洗了手巾,扶他側身躺了,給他擦前胸。他胸前疤痕重疊,最觸目驚心的是,他左邊的。。。。。。成了一塊銅錢大的平坦的褐色傷疤,看來是削去又烙過,右邊的碎至根部。我又忍不住嘆息。他閉著眼睛,呼吸細弱。我給他擦完蓋好被子。李伯回來給了我水壺和一個碗,大概是從廚房拿來的。我看著盆裡的水涼了,就讓李伯端出水盆去換水。
我倒了水在碗裡,彎腰扶著謝審言起來些,他臉朝下,從我手中的碗裡喝了很多水,可他臥下時還是面朝了裡不看我。我放了碗,坐在他的床邊,等了一會兒,沒事幹,又開始我的心理輔導:“佛家說執念是一種妄念,什麼事都不能勉強。我當初不明白這個道理,覺得我二十年只走了一條路,那就該走到底,走不通還要繼續,弄得自己疲憊不堪,到頭來,還是一場空。。。。。。。”
謝審言突然開口說:“我和你當初不同,你不要亂比。”聲音諳啞,可大概喝了水,有了些氣兒。他臉不對著我,我看不見他的表情。我的心放下些,這人聽著是活過來了,開始鬥嘴了,就說:“你總死硬著和別人對著幹,其實當初她如果不強迫你。。。。。。”
他又打斷我說:“你以前就曾說我喜歡過她。不是。我感激她,因為她,我沒有落入賈府。我知道她對我的心意,還給了我她的清白,雖然我並不。。。。。。我不願意。。。。。。不喜歡。。。。。。我不是和她對著幹,我是想由著她把我弄死了,她出了氣,我就還了她的情,不欠她什麼了。”
我看著他的背,瞪大了眼睛,原來他是這麼想的!難怪他說他不恨她,難怪他堅持活著!不是為了求生,是為了讓那小姐盡興!他不能回報情感,就想用自己的血肉和性命償還情債!這簡直可以說是‘要愛沒有,要命有一條’了。真的是把愛情凌駕在了生命之上。。。。。。可這表面是報答和奉獻,實際還是高傲和輕蔑啊!就是一句話:“寧死在苦刑下也不愛你”。難怪那小姐要折磨死他。。。。。。
但說來他的確和我當初是那麼不同!我因一個玩具,感恩之餘,開啟了自己愛的心門,雖早知道所託非人,可一直沒有尊重自己的情感。他得到了那個小姐的愛和貞潔,但就是被。。。。。。也沒有委曲求全。。。。。。他這是痴呆呀還是堅貞哪。。。。。。我皺眉搖頭。。。。。。
來不及感慨太多,日後我也不會來見他了,現在得明白地拆開我們兩個人:“你的生命本比你的驕傲更重要!你不活下來,怎知道命運真正的安排?在你能選擇的時候,一定要選擇生路。況且,現在和以前不一樣了,這是你的父親,我聽說你們相見時痛哭失聲,你知他是你唯一的親人。所有孩子都愛反抗父母,如果他沒有這麼強逼你,你也不會如此堅持。。。。。。”
謝審言哆嗦了一下,輕聲說:“你覺得,是這麼回事。。。。。。”他停了一時,低聲問道:“你父可曾如此待你,讓你心生堅持?”
我一下子看清了自己的錯誤!我怎麼能說他的父親這麼毒打惡罵他是有理的?!急忙道歉:“我錯了,不該那樣講!對不起!他這麼待你是不對的!即使他是你的父親,你的生命也不屬於他。他有撫養你的義務,但他絕沒有權利這麼傷害你!”他沒說話。
可也不能這麼由著他反抗下去,會沒命的。我記起李伯說那時勸他開口保命,他根本不睬,這個人一旦擰在哪裡,真是難說服。我還得講道理,我嘆息:“且不管你父親是怎麼回事,我們之間的事,也不是那麼可靠。那時在路上,我沒有顧及你的想法,只照著自己的意思對待你,也是不尊重你,你大概不是那麼喜歡。那一路,從沒和我講過話。回來了,你並不想和我結婚,第一次開口對我說話,就是告別之語。分開後,你也過得挺好。直到知道我生氣了,不理你了,你才又去見我。現在,真的不能在一起了,你卻這麼放不開。說白了,這還是反其道而行之。若是唾手可得的東西,放在你手上,你也不會要。你想開些,養好身體,看到生活裡好的地方,過些日子你就會舒服點。那位小姐很好,在她心中種下花草,讓一個人幸福,是件好事。”你沒和我在一起,這次對別人好吧。言語之間,我還是發了牢騷。
謝審言開始瑟瑟發抖,我把被子邊給他掖了一下。
李伯這次回來得快些,他端著水盆,手裡還拎著小半捅熱水,大概不想再這麼一次次地去換水了。他放了東西出去。我撩開謝審言腿上的被子,把他把腿和腳都擦了兩遍,他的雙腿勻稱修長。連腳都很順眼。剛給他蓋好,他忽然低聲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