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3 / 4)

小說:愛莫能棄 作者:莫莫言

然想起了謝審言曾為我搖頭,拉停了我的馬,曾護在我身邊。。。。。。一時間,一絲遙遠的溫情湧上心來,可我忙按捺下這種情緒,他已與我無關了!

爹又微搖頭說:“即使謝審言不出面指證,僅憑李伯幾句話,官府也不會如此善罷甘休,該追究李伯毆打虐人之罪,他身為僕從,就不能免責。我們自然可以暗地通融,可他們既然把這事弄得這麼大,就是想毀我府的名聲,當堂之上,必會對頂罪的李伯刁難乃至用刑,以逼他說出實情。”

我問道:“那逃奴又將如何?”

爹說道:“言主短處,必受嚴懲。他已無生機,他能如此,當是有人許了對他家人的好處。”

我想了好久,終於說:“我不能讓李伯或別人受苦,我自己前去承認過錯,說明與爹無關。到堂上,我痛心疾首,百般乞求寬恕,贏得人們的同情。反正他們不敢把我怎麼樣,我光明磊落地認下來,日後只是名聲敗壞而已,我也不在乎,不嫁人就是了。”

哥哥忙道:“太傅千金,出頭露面,實在有違道德!”

麗娘也說道:“潔兒不可,你若如此,不僅丟盡了你的臉,我全家也會蒙辱。”

我強笑著看著大家說:“請你們現在看著我,告訴我實話,我可否似一個惡毒之人?”

麗娘嘆道:“潔兒你長得十分美麗,加上眼中唇邊總帶笑意,我看著就覺得可親,怎能是惡毒?”

哥哥也苦笑著說:“妹妹是比以前可愛百分。”

爹明白了我的意思,嘆息不語。

我說道:“此事如果狡辯不認,只能讓人心存鄙夷。我認下了,加上態度誠懇,說不定我們能敗中取勝。你們都覺得我相貌可親,別人也會多少覺得我不錯。人們相信眼見為實,他們當堂看了我的樣子,該對我心存些偏袒,這不比讓我避而不往,被人們背後萬分詆譭要強?”我自從說服了那個長臉容我跳崖,對自己的口舌有了很大信心。我相信藉助我的溫和言辭,面部表情竭力真誠,該獲得人們的接受和寬容。

大家沉默良久,爹終嘆氣:“潔兒,你要受口舌之辱。”

我一笑:“那有什麼,杏花的繼母還說我該被賣到青樓裡去呢!”

他們同時問道:“什麼?!”

上堂

要去公堂那日,我選了一套極淺的水藍色衣裙,不戴任何首飾,用同樣顏色的頭巾把髮髻紮了一圈,像個芭蕾舞的演員,想讓人們看著聯想起無辜和純潔之類的概念。我不施脂粉,想讓人們覺得我天真無邪。

一出門,我的親友團隊已經在等候我。爹上了朝,麗娘因身孕不能隨行,其他人,哥哥,杏花,錢眼,李伯都會與我同去,當然還有幾個我叫出叫不出名字的僕從。

到了公堂前面,人們已把公堂大廳圍得水洩不通。人傳董府的人到了,大家擠來擠去,讓出一條小路。我跟著便裝的哥哥低頭走進公堂門口,裡面還沒有升堂,我們就站在了人群的前面。錢眼杏花和李伯等站在我身後,把我和圍觀的人們隔開,可他們隔不開人們的低聲言語:“這是何人?”“大概是個丫鬟。。”“看著挺美貌的女子。。。。。。”“那小姐據說十分漂亮。。。。。。”“那怎麼會。。。。。。”“人不可貌相。。。。。。”“毒蠍心腸。。。。。。”“定有瘋病。。。。。。”

我不抬頭半閉著眼睛聽著,錢眼在後面悄聲說:“知音,你這名聲真跟青樓女子有一比了,甚至還不如了。。。。。。”杏花罵道:“你再胡說!”錢眼說:“知音不怕,是不是?!”我稍側了頭輕聲說:“你這吳錢小奴!”錢眼嘿嘿笑了。

裡面喊了升堂,衙役們出來站立兩旁。我微抬頭看了一眼那官府的官員,他長了副瓦塊臉,眉毛有些黃,眼睛不大,還有些陷下去,兩頰凹陷,留著山羊鬍須,看著有種莫名的陰氣。

他坐下,衙役宣佈了要審的案子,就是我府逃奴牽引出的這樁案情。我聽那些衙役叫他馬大人。他扔了一根竹條,衙役接了,喊道提某人前來。那人帶枷上前跪了。我一瞥之下,見那個人三四十歲的年紀,臉黃黑,眉目還算順眼。李伯在後面低聲說:“這就是那逃走的奴僕,名喚鄭四。”我心說,他是活不了了,怎麼能叫“正死”?

那馬大人心不在焉似地讓鄭四陳述了一下他的罪行,那鄭四認了逃離主人之罪,接著就點名說了董玉潔常毒打下人,他不得不逃。如不信,可查證謝府,因董玉潔曾虐待了當時的犯官,現今的謝御史之子,謝審言。馬大人的語氣突然精神了:“到底她是如何贖出那謝公子,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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