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1 / 4)

一、恢復交通的備忘錄:

1。凡足以妨礙交通之工事與碉堡一律撤毀,但防守性及保護性之工事與碉堡,絕不能拆除。

2。拆除工事與碉堡問題,應從整體解決,即速即執行整編方案,此問題乃可順利解決。

3。如必拆除,提議於整軍第一期完成時開始,第二期完成時拆除。

東北停戰協商(6)

二、為恢復東北主權的備忘錄:

為恢復東北主權,國軍須北進接收,提議照馬歇爾原建議,*撤出沿鐵路三十公里地區,俾國軍透過接收主權。

4月8日清晨,陳誠叫我去他辦公室,他同軍政部次長俞大維以蔣介石的名義,擬了一篇致馬歇爾將軍的電報(當然是得蔣同意的),要我謄正拍發,全文如下:

蘇軍正由東北九省陸續撤退,我國軍正開入各該蘇軍撤退之城市與地區,恢復我國主權。乃*部隊非法開往各鐵路線,阻擾國軍達成恢復主權之任務,吉倫將軍現在以最大之努力求得一解決方式,實堪嘉許,鄙意最好吉倫將軍能即往東北一行,查明事實,以作解決之依據。對於國軍接收蘇軍撤退地帶一節,事關恢復我國主權,必須辦到。今*非法佔領沿鐵路線各據點,造成衝突,*應負其責。因此餘要求*軍隊立即沿鐵路線各點撤開,俾國軍可以透過,達成上述任務,至於*對於東北國事有何其他意見,儘可提出,由三人會議討論,以謀合理解決。

蔣中正

4月8日

就在蔣介石、陳誠這些圖謀下,4月8日下午三人小組於怡園開會,吉倫將軍首先提出建議,要求東北的*軍隊停止再作任何調動,並立即從最近所佔中蘇條約所涉及的沿鐵路或在鐵路上之各城鎮退出,離開鐵路兩側一日的行程,以使國軍利用或透過鐵道,而政府軍不得追擊或擾亂撤退之*或上述鐵路城鎮附近之*。

這個建議,意味著要*放棄四平街等要點,讓國民黨軍長驅直進。於是周恩來堅持先由執行小組去東北將戰鬥停下來,然後再商討國軍如何接防*所佔城鎮的問題。

4月9日,繼續開會討論,周恩來說:“三人小組3月27日協議發出的命令已很明確,不必再另加指示。*中央堅持認為,必須先將衝突停止下來,再定如何接防。現在政府推翻原協議而不執行,即或再得協議,也可能被推翻,這樣,談來談去有何作用?”

陳誠說:“請周恩來將軍注意發生衝突之根本原因是*阻止政府軍接收主權,或攻擊已接收之地區,故必須明確規定*讓政府軍接收蘇軍撤退的地區,並限制*軍隊不準攻擊政府接收人員,只能如此,方能避免兩方衝突。”

美方代表吉倫將軍也認為3月27日的協議須加以明確指示,並且提出折中方案,主張規定政府軍先接收瀋陽至長春間沿鐵路各城鎮。

對吉倫將軍的建議,陳誠表示同意,同時宣告,希望不要因為這點而影響政府軍接收其他地區之權利和義務。而周恩來則極力反對,並對此表示嚴正立場說:“只要雙方嚴格依照3月27日協議,先停止衝突後才能協商接防問題,也才有助於國內和平。”

雙方意見完全僵持,未得協議。10日吉倫與國民黨軍令部次長秦德純、軍政部次長俞大維飛東北調處。

我參加這一時期的談判,深覺政府負責談判人員多無遠見,每事不經詳細研究,一遇困難,就向蔣介石請示,而蔣卻依據其*、限共、滅共的老主意憑一時的感情用事武斷作出決定。談判人員不管這些決定妥與不妥,一概照辦。即使事後發現毛病,自有蔣介石負責,承辦人反可推卸責任。如東北停戰問題,雙方商談已近解決,卻因政府方面須在文字上註明政府軍有權開往東北的任何地區,而終未達成協議。殊不知東北之大,事實上政府軍不能一一佔領,其後張治中、周恩來又漸次達成協議,卻被蔣介石斷然修改。而張治中又不敢向蔣介石呈明得失,致使談判破裂。然而在談判中,*代表周恩來立場堅定,態度鮮明,既有讓步,又不損害黨和人民的利益,他每訂定一檔案均深思熟慮。周恩來傑出的政治家風度使我深為敬佩。由此我內心更傾向共產黨而鄙視國民黨。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東北停戰協商(7)

4月10日,陳誠向我說:“他將要去上海治病,三人會議政府代表將由軍令部部長徐永昌或其他人擔任。他要我將他擔任政府代表以來的經過寫出來,交給後任代表參考。他問我有何意見。我說:“擔任談判代表,須有研究,要以國家利益為重,敢於負責,對疑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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