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做了,可是,效率下降的背面,就是腐敗上升。
而腐敗這碗美酒,皆是民力的血汗釀造!
張居正死後,一條鞭法雖然還在執行,但清丈已全部停止。最富庶的江南一帶,富戶與官府重又勾結,隱瞞土地,降低戶等。有的裡甲有田千畝;有的裡甲僅有數十畝,賦稅攤派仍是按照裡甲。這又是窮者稅重、富者稅輕,以致貧戶“家破身亡者十之八九”。
貧戶不堪壓迫,只得破產逃亡,土地兼併死火復燃。常有一州一縣的土地,為王府所佔達七成,軍屯佔二成,民間僅佔一成!
張居正執政期間,收支平衡,且年年有盈餘。萬曆剛一親政,就入不敷出,親政當年就超支54萬餘兩。第二年超支176萬餘兩,以致“計十餘年之積,不足為二年抵補之資”(《萬曆起居注》)。
宮內開支再無人限制,錢不夠用,就搜刮國庫與州縣。戶部的年收入,三分之二收入內庫;州縣則“盡刮庫藏,尚不足用”(《明神宗實錄》)。
萬曆十九年至二十八年間,先後發動“三大徵”,平定內亂,援朝抗倭,武功偉業固然輝煌,但總共耗去軍費1000餘萬兩,家底已經空了!
——“國儲蕩然,基無窮之禍”!
張居正攢下的家底光了,就另法搜求。萬曆二十四年,萬曆派出大批宦官充當“礦監”、“稅使”,分赴各地加徵工商稅。富商不能承受,破產者十之六七。
礦稅太監隨意差遣呵斥地方官員,搜刮勒索,僅在雲南一地就杖斃數千人,數度激起民變。
——竭澤而漁,殺雞取卵。只要有人活著,錢是搜刮不完的。
萬曆十二年,那個把張敬修給逼死的丘橓,忍受不了官場的腐敗,上疏痛斥不正之風:“下官多以廣交為能,或明送於公門,或暗投於原籍。上官又多以不取為拙,或充囊橐以自肥,或括金幣以為賂。”
他萬分感嘆,說如今“國與民俱貧,而官獨富,況以官致富,又以富買官!”(《萬曆邸抄》)
官如此,百姓如何?
人禍不止,天災又降。中原各省自萬曆十年後,年年有災民流離、哀鴻遍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