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宅子,最引人注目的建築當數“捧日樓”和“純忠堂”了。在史志《江陵志餘•;卷五•;宮室》中,收有“純忠堂”的詞條,曰:“純忠堂,在城東,張文忠公敕賜堂也;萬曆元年,御題樓名‘捧日’ ,堂名‘純忠’,御書大字對句一聯,雲:‘爾唯鹽梅,汝作舟楫’(前一句出自《尚書》,意為“你是必不可少的調料”,離開你生活就談而無味;後一句出自《書經》,意為假如我要過河,“需要你來做船”;也就是說,你是我的好幫手)。事變樓圯,唯堂獨存。”最後一句說的“事變”,就是指抄家事件。事變後“捧日樓”被毀,但“純忠堂”一直到清初都還在。
位於張宅內院的捧日樓、純忠堂既然被明確標註為在荊州城東,那麼,荊州張宅的地理方位,無疑就在城東了。與之相印證者,還有本書的“龍山書院”詞條稱:“龍山書院,在城東,察院前舊射圃(騎射練兵場)也,嘉靖三年置。張江陵建第,取土於此,事變宅廢,書院之基,即捧日樓臺也。”
這本地方史志《江陵志餘》成書於明末清初,裡面將張居正荊州家宅的沿革表述得一清二楚。今日,在荊州古城東門內建有仿古建築一條街“張居正街”,可證張宅的位置久已被確認不謬。
當年,荊州的地方官不可能不明白這事,但誰敢說話?
抄就抄了,打擊壞人怎麼做都有理。這之後,“復遼”的輿論甚囂塵上。不“復遼”,怎麼能說明張居正罪大惡極?萬曆對這個,似乎興趣並不很大,事情拖到萬曆十二年八月,才算有了說法。
八月九日,萬曆下詔,指示各衙門堂官會商遼王案件處理事宜,同時他提出了自己的意見:“擬復遼爵,及重論居正之罪。”
遼王憲節是沒有兒子的,要“復遼”,可從旁支過繼一個來,這個封號就還可以由這個家族承襲下去。
不過,恢復一個被廢的宗室封號,對前任首輔再加重論罪,兩件事都可能會有難以預料的影響。“復遼”,有可能助長宗室氣焰;加重張居正的罪,將使此後所有的執政大臣膽寒!
萬曆之所以將兩件事一併提出,側重其實是在第二點,不“復遼”,就不足以定張居正的重罪。
這確是有點太過了,首輔申時行一向溫和,也不得不提出異議。一來是兔死狐悲,二來他怕擔不起這個歷史責任。於是勸阻萬曆:張居正的罪狀,就這麼多了,於法已無可再加。至於復遼,不光是政治問題,還是個經濟問題,因為“修廢第於民窮財盡之時,復廢國於宗多祿少之日,舉朝無一人以為宜者”。
我的皇上,你若“復遼”,不是頒發一張平反詔書就算完事的,你還要給他重新建王府,今後又要多出一份宗室開支,要不了幾年又將多出兩、三萬人吃財政飯!
在明代,因為國家養活宗室的負擔太重,所以只要哪個藩王沒有子嗣,人一死立即就廢封除國——能省點兒就省點兒。
萬曆被擊中了軟肋,不言語了,想了想,憋出一句來:“內閣說得對。”
此事就此擱置,到頭來以一道“王氏從厚,援徽府例贍食”的御批,把那不屈不撓的廢王妃給打發了。徽王,是在嘉靖年間被廢為庶民的,朝廷對他的原配一直還給一點贍養。遼王妃掀起這麼大的波瀾,仇是報了,可昔日輝煌未能重拾,只弄到了一份不錯的贍養而已。
朝廷上演戲,不是所有的角色都能得到恩賞的。
真正受益的,是言官裡的李植、江東之、羊可立三人,因為咬得最狠,把張居正當成逆臣賊子來咬,因而甚得萬曆垂青。皇帝給吏部下了個指示,說三人“摘發大奸有功,俱著於京堂不次使用。”就是指令破格提他們做副部長。
三人果然以七品御史連升六級,各得正四品少卿職。真是:京中一日三少卿,狂吠亦得烏紗頂。
其中,以李植尤為無恥,他曾經“數為人言:‘至尊(皇上)呼我為兒。’”——若呼你為孫,豈不要樂顛餡兒乎!
司禮監太監張誠因抄家有功,賜蔭弟侄一人為錦衣衛百戶。後張誠接任司禮監掌印太監,權勢威風堪比當日馮保。
張四維於萬曆十一年四月丁憂,回家去了,到萬曆十三年十月病故。這一段時間,正是查抄張居正家產的時候,他不在朝中,躲過了一場尷尬。
而繼任的首輔申時行,目睹張居正身後的慘禍,刻骨銘心,此後凡一切事務,均施行“寬政”。
“廢遼案”至此,塵埃落下。
萬曆十二年八月,對張居正的最終判決出來了。都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