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頗費了一番心計。他革退內庫官30餘人,重新發放合格軍衣,平息了事件。然後,又巧為武清伯開脫,說責任其實不在李偉,讓李偉接受了一通皇帝的訓斥完事。再借此稱讚太后“至公無私,中外臣民莫不仰誦”(《萬曆起居注》)。此舉既制服了李國老,又給足了李太后面子。
張居正上臺,需要處理好的第三件事是,與太監領袖馮保的關係。馮保這人,招權納賄,名譽不甚好。《明史》本傳沒給他下什麼好評語,說他“性貪”、“橫肆”、“黠猾”。
這一點,要從兩方面看。在我們的印象中,宦官不壞的好像很少(蔡倫、鄭和是特例),似乎良知道德都隨著那玩意兒一起給閹掉了。但是,史書一般都是朝官寫的,因此就不免有偏激之處。歷代宦官為禍,是朝官的惡夢,大臣們甚至在正式行文中對宦官都沒有什麼好稱呼,比如“宦豎”、“大璫(帽子上的裝飾)”、“權閹”、“中涓”之類。在史書中,修史的官員對前朝的宦官當然不會留情面,於是就給我們留下了一個定型的印象。其實在宦官中,正派、老成、甚至才華橫溢的,也大有人在。
馮保跟前朝後代的一些“權閹”比起來,還算是比較本份的。只要不得罪他,為人也還平和、謹慎,不大有太過格的事。
張居正對馮保在李太后面前的得寵,決不像高拱那樣看不得,而是相當尊重。嚴守“井水不犯河水”規則,不去搶佔不屬於自己的地盤。但是對馮保這個人,又沒有敬而遠之,那樣的話就可惜了。他看出了馮保是聯結皇權與相權的關節點,決不可忽視。對馮保,張居正以結好的方式進行了不露痕跡的駕馭,借用馮保之力,來加強自己的權勢。所謂馮保的權力,說到底也就是李太后的權力。正是這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