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2 / 4)

小說:黃金秘檔 作者:擊水三千

川駐臺北協助沈代表照料庫儲者二人,讓沈代表指揮監督等因。自當遵守。茲已將黃金裝箱手續完成,計共柒百柒十四箱,合純金貳百萬零四千四百五十九市兩點五零陸。茲又據沈代表、丁經理通知,洽妥海關海星巡艦裝載,海軍總部美朋艦隨行護航,準於十二月一日午夜裝運,首途至基隆登陸轉檯北。職局擬派一等專員兼出納科主任陳舜、襄理何驤、調撥科主任瞿錦波、副主任劉光祿等四員,陏艦押運。其中陳、瞿兩員因在滬職務重要,押運到達目地妥交後,仍即返局,何、劉二員擬屬長川駐臺,歸沈代表指揮。監督服務。上項黃金俟裝出後,擬即在金圓券庫存現金準備下付出,列記寄存臺處戶名列帳,並密報“金圓券發行準備監理委員會”核審。所有奉命籌運情形,理合具簽呈報。是否即裝洽妥艦隻運存臺及擬派押運或留駐人員是否允當之處,統祈鈞座核示,以便遵辦為禱。謹呈

總裁

副總裁

發行局密呈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海關緝私艦“海星號”運金(4)

卅七年十一月廿九日

附註奉總裁批:照辦十一月廿九日

此處總裁是俞鴻鈞,副總裁是劉攻芸。此一關鍵檔案其實部分引自《民國檔案》季刊(1989年第1期,第51至52頁)‘國民黨政府撤離大陸前向臺北廈門密運現金一組資料’(南京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並有以下來去電文摘錄:

11月29日代電警備部,告知*時裝運人員活動地區,請加派警衛並協助(代總裁批發)。發電10784。

12月1日代電駐臺沈代表,告知妥密儲存、負責保管,併為協助辦事起見,派何襄理、劉副主任長川駐臺。發電10783。

12月3日函警備部包參謀長送還通行證、臂章等件(陳副局長私函)。發文5771。

12月4日陳、瞿電覆到基。

12月5日抵臺北進庫。

12月8日電告何襄理、劉副主任憑運送請單,另立紀錄簿記帳,並填制收付報告表寄局。發電10889。

以上檔案證實了美國人李度的說法,但不是80噸黃金,而是2004459市兩,是公噸,連箱子也不可能將近80噸(純金是69美短噸或英長噸)。箱子是774箱,平均每箱裝純金81公斤(約178磅,2600市兩),如每箱裡是六塊金磚,每塊體積只有650立方厘米(乘以純金比重則近400市兩一塊)或15厘米長×10厘米寬×厘米高,比一般磚牆的磚頭還小些。

這裡也點明,這些金子是“……金圓券庫存現金準備(金)”,還需要“……密報‘金圓券發行準備監理委員會’核審”。明顯地,這批黃金是屬於全中國老百姓的國幣準備金,只是轉移“儲存地點”,大半流入臺灣銀行及臺灣民間,但也支撐了臺灣在朝鮮戰爭爆發前的經濟與軍費,其餘做了新臺幣的準備金,穩定了新臺幣,為開展臺灣半世紀的經濟發展和起飛打下了基礎。到今日,臺灣國庫還存有當時大陸運來的“原金”約100萬市兩。

此外,曾任中央銀行副總裁的李立俠(原任稽查處長)回憶:

……午夜由上海裝載,當時整個外灘*,這批總數為二佰萬四千餘兩,由海關緝私艦“海星號”裝載,並由海軍總部派“美盛號”護送,運至基隆登陸。第二批運走五十七萬兩千餘兩(按:約18噸),仍由“海星號”裝運,“美朋號”護送,在廈門登陸。

此段李立俠的回憶,提到另外的572000餘兩(《遠望雜誌》1992年2月1日),在1948年底前運離上海。這18噸已經包括在李度所說的海關緝私艦所運80噸黃金裡面了,運出上海時間是在1949年元旦夜(見下文《中央銀行檔案》),但從哪個倉庫運出,卻是一個謎,因為12月1日以後不久,上海灘的中國銀行日日夜夜已受擠購黃金的群眾所包圍。應是由也存有國庫金銀的滙豐銀行或四行儲蓄會的倉庫運出(見下文魏曾蔭的回憶)。

據李立俠所知,1948年12月31日,俞鴻鈞曾經向蔣介石報告:

……已妥運臺北黃金2004459市兩。又運出黃金151箱,合純金572899市兩。銀幣1000箱,合400萬元,借用海關巡艦“海星號”裝運,前往廈門。

據留在大陸的李立俠又說:

……仍有從南京等地劫掠到上海的黃金、白銀來不及轉運臺灣,陸續存入上海中央銀行,待運臺北和向廣州等地疏散……

查《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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