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殺,本人死裡逃生。
1937年12月15日,一名有刀傷的男人來到鼓樓醫院,述稱:他們6名華人被從安全區抓去運彈藥到下關,當他們抵達下關時,日軍即用刺刀將他們全部刺殺,只有他一人死裡逃生,回到鼓樓。
26年12月15日上午8時,有已入德國籍華人王惠者(譯音)被日軍多人逮捕,該人出示德國旗竟被日軍將旗棄毀,即迫其挑負重擔。詎行至九江路,日軍忽從背後開槍向其射擊,幸未中要害,乃奔至金陵大學醫院求治並痛陳悲切。
26年12月15日,有一60歲之華人由其侄伴同逃入安全區,在途中被日軍槍殺,其侄則負傷奔至金大醫院求治。
1937年12月15日,一男子來到鼓樓醫院,他是揹著他的60歲叔叔到安全區來的,日軍開槍打死了他的叔叔,並打傷了他。
26年12月16日,有日兵多人將紅十字會工作人員14人任意逮捕。
26年12月18日下午4時,在頤和路18號有一日兵向一市民索取香菸,該市民稍事遲疑即被開槍射中頭部,生命垂危。
26年12月18日,市民30人遭日軍逮捕後音訊杳然。日軍並於醫院內洗劫財物、金錢、食 米及病人被服400套,當時一人被殺,一婦女被重毆倒地,約20分鐘即告斃命。
以上似乎引證多了一點,佔據了篇幅。但上述記錄充分證明日軍隨意屠殺市民,而且非常殘忍,竟將為其服務者加以殺害。真乃是虎狼心腸,不可近其者也。
外國人之目睹所記錄下來的文字篇幅很大,我們不能一一引用。現在我們轉向來看侵略者作為“戰功”的記錄,並加以分析批判。
田中說:“他為了寫《虛構》一書,專門詳細查閱了《朝日新聞》、《每日新聞》、《讀賣新聞》三家1937年12月至翌年2月所有報紙的版面,卻不見有關殺人強姦的隻言片語。”日本軍的實際行動與“三家”報紙有無出入呢?回答是,“三家”報紙和100多名記者、作家、評論家、攝影師隨軍進入南京城,目睹了日軍的部分暴行,卻在日軍對言論嚴格管制下無法衝破約束、如實地報道日本軍在南京暴行,反而虛假地為皇軍“聖戰”喝彩。這種虛偽的報道當時就被日軍實際行動所徹底揭穿了。
前面我們引用了會攻南京的日本侵略軍第16師團長中島今朝吾的日記。為了回擊田中的謬論,我們再引用一次。該日記的1937年12月13日那天這樣寫道:
大體上我們沒有留置俘虜的打算,當逐一予以收拾。
僅佐佐木部隊即解決了俘虜約一萬五千名,守備太平門的第一中隊長解決了一千三百名,另有七、八千名集結在仙鶴門附近,陸續前來投降。
要處理這七、八千人,必須有相當大的壕溝,實在難尋覓。
另一方法是打算把這些人分成一百兩百,引誘至適當的地方下手。
中島明白無誤地記下了屠殺的地點、人數和方法。國際法規定屠殺俘虜是犯法行為。日本軍卻渺視國際法,在南京大批地集體屠殺俘虜,而且很多市民也無辜慘遭屠殺。中島以為攻陷南京象徵著中國亡國,必將像朝鮮和臺灣一樣成為日本的殖民地,因此他如實地記下他的“戰功”以其“名垂千古”。
中島日記由他自己掌握,機密性程度極高,是他向軍部報告“戰績”的依據,真實可靠。當然,包括三家報社記者在內的100多名記者、作家等不可能及時地看到中島的《日記》。然而作家、記者和文化人對於日軍公開大批處決俘虜、屠殺市民的情況能夠一無所知嗎?這是不可想象的事。對成批的俘虜被處決,對大批市民遭屠殺,作為記者能夠充耳不聞、視而不見嗎?這是記者起碼的責任。這隻說明日本侵略者早有預謀,並有嚴格規定,對侵華戰爭期間的日軍的暴行一律不準報道。像南京大屠殺這樣震驚世界的暴行有損日本的國格和皇軍在世界上的名譽,更加不準報道。所有報紙、電臺都要回避與中島《日記》類似的內容。中島《日記》的重要性不在於第16師團處決了俘虜數量多少,而在徹底暴露了日本軍事當局對待中國俘虜的方針。在這種方針指導下,俘虜們的命運便可想而知了。
第三部分 外國人之目睹及其文字記載第33節 外國人之目睹及其文字記載(4)(圖)
被俘虜的戰士,他的一條腿被小日本吃光了!
佐佐木到一在《進攻南京紀實》一書中承認,大批處決俘虜和屠殺市民,只能看成是日本最高當局恐怖政策的應證。書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