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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藍橋無路阻,何妨今夕下陽臺。
月英看罷詩意,沉吟半晌,問梅香:“郭秀才再有甚言語?”
梅香雲:“深怪姐姐失約,梅香再三解釋,彼方以詩付我而回。”
月英雲:“才子難逢,候元宵之夜母親不在家,我兩個同去相國寺玩花燈,與他相會。”復和詩一首,與梅香送來見華,約以正月十五夜相會於相國寺。華雲:“前日已約小生在靈祭廟相遇,敬往候之不來,今則難憑矣。”梅香雲:“姐姐有書在此,決不爽信,秀士休誤此事。”囑罷徑去。華開緘見和詩一首雲:
鎖關金鎖掣難開,指就天邊月作媒。
相國風搖花影動,巫山訊息下陽臺。
華看詩罷私喜:“此回準擬會佳人矣。”
次日正值上元佳節,怎見得好元宵,有詞為證:光陰捻指,不覺上元節至。遊人似蟻。千門萬戶,花燈裝起。
詔華天付與,共賞六街三市。月光如水。看蓬萊仙侶,鰲山降,滿瑤池。
是日華之朋友相邀到清風亭飲酒,華被眾友連勸幾杯,忘卻赴約之事,飲得甚醉。將晚,汴城花燈耀目,極是繁華。當時郭華乘醉記得,來相國寺欲與月英相會之時,被酒激將來,醉臥寺之佛殿後。近二更,遊人已散,王月英與梅香來到寺中,見華醉睡,推之不醒,月英悵恨良久,深嘆無緣。因與梅香商議,脫下繡鞋一隻,手帕一幅。置華身上而去。及華睡至四更醒來,正恨月英不至,忽見一繡鞋,並手帕一幅,華細忖之,乃知月英已來,酒醉不遇,留此為記而去。因大憤莫及,遂吞其鞋帕。
比及天明,寺裡佃人見殿後一秀士死倒在地,大驚,摸其胸尚暖,有女人繡鞋一隻,並帕一幅,一半在口裡。僧人乃疑此人必中毒而死,若有來根究者,連累怎得了,不如收此物前去告首,以免禍及,遂陳告於開封府衙。包拯審勘繡鞋與手帕,正不知是誰所留,心生一計,令公牌扮作貨郎持往街坊去賣,密囑公人:“候有認買者,即拿來見我。”公牌領命去賣,正賣向王月英門首,梅香認得,連忙報知於月英。月英出門自來看時,果是夜來留置繡鞋,便問貨郎從何得來之故。貨郎即雲:“問他人轉收來賣,不知其故。”月英用錢買之。正在疑慮間,適其母出見之,問月英端的。月英驚不敢應。母責及梅香,梅香只得說:“昨夜同姐姐往相國寺看上元玩燈,不想姐姐失落一繡鞋,今被貨郎撿得來賣,梅香認得,故姐姐復問買之。”
母怒雲:“這妮子好輕縱,滿城人玩燈,偏爾會失落繡鞋,被人所撿。此必有緣故,從實說來,免致重責。”正在根究之際,那貨郎怒道:“且休閒講,開封府包太尹待我回報,爾等速行。”不由分辯,遂捉一起人解到府衙見拯。拯根勘月英謀殺人命之故,月英不隱,從頭供出:“因遇郭秀士來買胭脂,兩意相投,至元宵夜,許赴相國寺與之見面,因其醉去不起,留此為記而回,不知因何身死。”
拯審罷口詞,即帶領公牌前赴相國寺檢驗死者屍首。恰值郭華之父因兒子赴京一向不回,正來汴城相尋,見拯引道來到,遂躲廊下避之。拯入得寺後,其父訪見李二,說知其子之故,慌投入相國寺見拯,陳告其事。拯問得來這死者就是其兒子,勘會明白。拯令左右以銀針探取。郭華醒來,左右復知,拯甚喜,急令將滾湯灌下。一伏時,郭華平復如初。父子相見,不勝悲感。及拯再審於華,華訴與月英口詞則同。拯道:“今此一事,男女不由父母之命,自私約合,敗害綱常甚矣。
本待奏過朝廷,依律判斷,思爾夙世有緣,今生會合,今日乃是個良辰,同回到月英家成其夫婦,同爾父親歸故里也。”判訖,郭華父子甚感包公之德,拜謝同回王月英家,成親皆禮之夕,花燭輝煌,不諒藍橋之遇雲英,自是夫婦得諧老焉。
…
第六十三回 判僧行明前世
斷雲:
鞠問明臺情莫隱,包公神智聳京都。
夢中已識僧人姓,夙世冤家一旦除。
話說西京離城十五里,有一地名大樹坡,人煙稠密,亦是個衝要所在。時有姓程名永者,曾是牙儈之家,通接往來厚商,頗置其業。令管店家人張萬者,但遇往來投宿之人,或得經紀錢,皆私記於薄書。
一日,有成都幼僧姓江名龍,要往東京披剃給度牒,那日恰行到大樹坡,就投程永店中借歇。是夜江僧獨自一個於房中收拾衣服,將那帶來銀子鋪於床上。正值程永在親戚家飲醉回來,見舍窗裡有光露出,忖道:“今夜此店裡莫非有人投宿?”
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