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3 / 4)

小說:包公案 作者:炒作

次日,果是鄉人鳴鑼擊鼓,徑往山巔祈禱,邱惇亦與眾隨登,汪琦就跟在窟前。不覺天色黃昏,眾人祈禱畢先散去,獨汪琦與邱惇在後,經過龍窟,汪戲道:“前面有龍露出爪來。”

惇驚疑探看,被汪乘勢一推,惇立腳不定,墜入窟中。當下汪某跑走回來,見陳氏說知其事。陳氏歡喜道:“想我今生原與你有緣。”自是汪某出入其家無忌,不顧人知。有親戚問及邱某多時不見之故,陳氏掩諱,只告以出外未歸。然其家僕見主人沒下落,甚是憂疑,又見陳氏與汪某成了夫婦,欲告首於官,根究其事。陳氏密聞之,遂將家僕逐趕出去。

後將近一月餘,忽邱惇復歸家,正值陳氏與汪某圍爐飲酒,見惇自外入,汪大驚,疑其是鬼。抽身入房中取出利刀呵叱,逐之出門。惇悲咽無所往,行到街前,遇見家僕,遂抱住主人問其來由。惇將當日被汪推落窟中的事說了一遍。家僕哭道:“自主不回,我即致疑,及見主母與汪某成親,想他必然謀害於你,待訴之官,根究主人下落,竟被她趕出。不意吉人天相,復得相見,當以此情告於開封府,以雪此冤。”惇依言,即具狀赴開封府衙門。包公審問道:“既當日推落龍窟,焉得不死,復能歸乎?”邱惇泣訴道:“正不知因何緣故。方推下的時節,窟旁皆茅葦,因傍茅葦而落,故得無傷。窟中甚黑,久而漸光,見一小蛇居中盤旋不動,窟中乾燥,但有一勺之水清甚,掬其水飲之,不復飢渴。想著那蛇必是龍也,常乞此蛇庇佑,蛇亦不見相傷,每於窟中輕移旋繞,則蛇漸大,頭角崢嶸,出窟而去,俄而雨下,如此者六七日。一日,因攀拿龍尾而上,至窟外則龍尾掉搖,墜於窟旁茅叢去了。因即歸家。正見妻與汪琦同飲,被汪利刀趕逐而出。特來具告。”言訖不勝痛哭。

包公審實明白,即差公牌張龍、趙虎到邱家捉拿汪琦、陳氏。是時汪琦正在疑惑此事,不提防邱某已再生回家,竟具狀開封府,公牌拘到府衙對理。包公審問汪琦,琦訴道:“當時鄉人祈禱,各自早散回家,邱至黃昏誤落窟中,哪有謀害之情?

又其家緊密,往來有數,哪有通姦之事?”此時汪某爭辯不已,包公著令公牌去陳氏房中取得床上睡席來看,見有二人新睡痕跡。包公道:“分明是你謀害,幸至不死,尚自抵賴!”即令嚴刑拷究,汪只得供招。將汪琦、陳氏皆定死罪。邱惇回家,見者欣喜。

第六十七則 善惡罔報

話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莫道無報,只分遲早。”這句話是陰司法令,也是口頭常談。哪曉得這幾句也有時信不得。

東京有個姚湯,是三代積善之家,賙人之急,濟人之危,齋僧佈施,修橋補路,種種善行,不一而足,人人都說姚家必有好子孫在後頭。西京有個趙伯仁,是宋家宗室,他倚了是金枝玉葉,謀人田地,占人妻子,種種惡端,不可勝數。人人都說,趙伯仁倚了宗親橫行無狀,陽間雖沒奈何他,陰司必有冥報。那曉得姚家積善倒養出不肖子孫,傢俬、門戶,弄得一個如湯潑雪;趙家行惡倒養出絕好子孫,科第不絕,家聲大振。

因此姚湯死得不服,告狀於陰間。

告為報應不明事:善惡分途,報應異用。陽間糊塗,陰間電照。遲早不同,施受豈爽。今某素行問天,存心對日,潑遭不肖子孫,蕩覆祖宗門戶。降罰不明,乞臺查究。

上告。

包公看完道:“姚湯,怎的見你行善就屈了你?”姚湯道:“我也曾賙人之急,濟人之危,也曾修過橋樑,也曾補過道路。”

包公道:“還有好處麼?”姚湯道:“還有說不盡處,大頭腦不過這幾件;只是趙伯仁作惡無比,不知何故子孫興旺?”包公道:“我曉得了,且待在一邊。”再拘趙伯仁來審。不多時,鬼卒拘趙伯仁到。包公道:“趙伯仁,你在陽世行得好事!如何敢來見我?”趙伯仁道:“趙某在陽間雖不曾行善事,也是平常光景,亦不曾行什惡事來!”包公道:“現有對證在此,休得抵賴。帶姚湯過來。”姚湯道:“趙伯仁,你占人田地是有的,謀人妻女是有的,如何不行惡?”趙伯仁道:“並沒有此事,除非是李家奴所為。”包公道:“想必是了。人家常有家奴不好,主人是個進士,他就是個狀元一般;主人是個倉官、驛丞,他就是個樞密宰相一般。狐假虎威,借勢行惡,極不好的。快拘李家奴來!”不一時,李家奴到。包公問道:“李家奴,你如何在陽間行惡,連累主人有不善之名?”李家奴終是心虛膽怯,見說實了,又且主人在面前,哪裡還敢則聲。包公道:“不消究得了,是他做的一定無疑。”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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