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與兒為姻,今日帶歸見父母。”母信其言,二人遂成夫婦,情亦相愛,人不知其為花羞女矣。李辛盡以其衣物首飾散賣於他處,因而致富。
半年餘,鄰家偶因冬夜遇火,燒至李辛屋舍。花羞慌忙無計,單衣驚走,與辛各散西東。行過數條街巷,棲棲無依,忽認得自家樓屋,花羞遂叩其父母之門。院子喝問:“誰叩門?”
花羞應雲:“我是花羞女,歸來見爺孃一次。”院子驚怪雲:“花羞已死半年,緣何來叩門,必是強魂。”院子遂與花羞道:“明月自去通報你爺孃,多將金錢衣採焚化與娘子,且小心回去。”院子竟不敢開門。花羞欲進不得,欲退不得,風冷衣單,空垂兩淚,無奈投奔。忽望見潘家樓上燈光閃閃,筵席未散,又去扣潘家門。門於怪問:“是誰叩門?”花羞應聲:“傳語潘八官人,妾是劉家花羞女,曾記郎君昔日因戲牙球,遂得相見一面。今夜有些事,徑來投奔。”門首遂告潘秀。秀思量怪異,若是對門劉家女,死已半年,想是魂魄無依。遂呼李吉點燈,將冥錢衣來焚與之,秀自持劍隨身,開門果見花羞垂淚乞憐。秀告花羞雲:“你父母自是大富之家,何不回去覓取些個香楮便了,何故苦苦來相纏。”言罷,燒了冥錢後,急令李吉閉了門。花羞但連聲叫屈,苦不肯去。秀大怒,出門外揮劍斬之,遂閉門而臥。
五更將盡,軍巡在門外大叫:“有一個無頭的婦人在外,遍身帶血。”都巡遂申報府衙去了。是時鬨動街坊,劉長者聞得此事,懷疑不定。一夕夢見花羞女來告雲稱:“是被潘八殺了,骸屍現在他門外,爺孃代女伸雪此冤,此恨未已。”言訖,掩淚而去。長者睡覺來,以此夢告其妻雲:“花羞想必是被人開了墓。”次日遂去掘開墳看驗一回,果然不見屍骸,遂具狀陳訴於拯。拯即便差人追喚潘秀,不多時,公差勾到。拯以盜開墳墓,殺了花羞事問之,秀不知其情,無言可應。拯立將秀根勘原由,秀逐一具供雲:“劉家花羞女死半年,忽一夜叩門,秀開門見之懼怕,意謂疑是強鬼為妖,便將冥財燒化與之。花羞定不肯去,遂以手中所持劍斬之,並不曾開了墳墓之故。”
拯疑而未決,將潘秀一起監收獄中。隨即具榜遍掛四門:“為捉到潘秀殺了花羞事,但潘秀不肯招認,不知當初是誰人開墓,故得花羞還魂,仰前來知證,給與賞錢一千貫。”李辛不合開幕,遂入府衙來告首請賞,逐一供具花羞還魂事因。拯遂判:“李辛不合開墓,致令潘秀誤殺花羞,將李辛處斬市曹;潘秀免罪,放回寧家。”後潘秀追思花羞之事,憂念深重,遂成羸疾而死。
是亦花羞女冤愆之報復也。
…
第九十五回 包公花園救月蝕
斷雲:
包宰文星去救掩,術人精藝眾鹹欽。
平生正直神明護,一念先言感眾心。
傳說包拯來判開封府之後,胥吏畏威,百姓安業,正是:月夜花村無犬吠,月明茅店有雞鳴。
一日侵晨,包公安排轎馬出衙,見府前有一個算命巡官,揭起一個招牌,畫一個月,有九分黑,只有一分明。拯看見以後,回衙便問諸吏雲:“適間出衙,見府前是誰人開卦鋪?”
諸吏通複道:“是李先生。此人極明陰陽推算之學,言無不驗。”
拯聞訖,即差人請得李先生來。先生入府參見畢,因告:“判府喚小術士有何鈞旨?”拯問:“先生你何故無禮,在府前開卦鋪,招牌上畫一個月,有九分黑,卻有一分明,必是道我為官不明,故畫此月相譏乎?”先生告判府雲:“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況判府自到任以後,刁姦潛伏,鬼神欽仰,胥吏不出於公庭,下民樂業於鄉村。小術士瞻敬畏威尚不暇,焉敢妄為有相譏之埋?曾緣此月十五夜半子時,月蝕九分,所以今早曉示眾人知,其夜鳴鑼擊鼓,準備救救月蝕矣。”拯聽罷,私忖此術士道:“若還不蝕如何?”先生道:“如其夜不蝕,是小術士惑亂民聰之過,甘伏死罪。”拯又問:“汝在誰家安泊?”
先生道:“在中街郭主人店安泊。”拯便差公吏喚得店主人到廳前,同李先生立下生死文字,監取先生,莫令走失。吩咐:“其夜若果然月蝕,當與你申奏朝廷,保汝作司天大監之職;如其不蝕,斷罪非輕。”主人領取先生回去,只管埋怨:“是你自生事端而取罪責,休得連累我。”先生道:“主人不須煩惱,吾之算曆定然不差。”
至十五夜黃昏左側,一城人準備救月蝕。其夜,拯亦備香燭去後園,披髮仗劍。須臾間,但是黃道黑蔽,星斗漫漫,似有月蝕之狀。拯以劍指定,喝道:“月孛星不得無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