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3 / 4)

小說:經濟學林論劍 作者:江暖

一個極端與另一個極端(1)

一個極端與另一個極端——對郎鹹平、張維迎等先生關於國有企業改革爭論的評析

只要按經濟意義上的企業設定和經營,沒有各種負擔,不存在那些不合理干預,國有企業會很有效率。同理,如果被加諸這麼多的附加因素,單純地強調產權“明晰”、治理結構合理,私有企業也是搞不好的。

當前,在中國國有企業產權改革的爭論中,雖然有主流、非主流,海歸、土鱉等流派之分,但可歸為兩大陣營:以郎鹹平(香港中文大學教授)為首的非產權改革派,以張維迎(北京大學教授)、吳敬璉(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為首的產權改革派。郎鹹平等先生認為:國有企業的產權是明晰的,是可以搞得很有效率的,甚至比私營企業更高效。他們認為,產權制度改革成為一些人侵吞國有資產,在國有資產流失“盛宴”中狂歡的運動。張維迎等先生則認為:國有企業的產權是不明晰的,必須堅定不移地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在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不存在國有資產流失問題。

國有企業產權是否明晰?

張維迎等先生認為國有企業產權不明晰,該陣營中的一些人甚至用經濟學中的“公地悲劇”加以論證,認為國有企業產權問題必將導致低效率或無效率。他們所謂的“公地悲劇”,說的是,在“公地”條件下,牧人可隨意放牧而不會增加自己的成本,於是,為了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大家都增加放牧數量,結果牧草因過度使用而被破壞,對大家都沒有好處。

我認為,他們所謂的“公地悲劇”不足為據。通常意義上的“公地悲劇”中的“公地”指的是“無主地”。而他們所說的“公地”是有主的,即一個團體所有。就國有企業而言,歸全民所有,從法律上拿得出產權證,是有主的。國有企業產權,就如同香港的土地(非私有)和美國的公有土地(約佔1/3)一樣,都可以有明確的產權說法。所以,我認為,在這一點上,郎鹹平等先生的觀點是正確的,張維迎等先生的觀點是不正確的。

還得討論一種不正確的觀點,即一些學者認為,國有企業產權之所以不明晰,是因為其產權無法量化到個人。試想,現代企業的主流——股份有限公司,有哪個可將產權或資產量化到個人?可是,這些學者認為股份公司的產權是明晰的,這豈非自相矛盾?

國有企業、私有企業:誰的效率更高?

郎鹹平先生認為,只要有良好的職業經理人隊伍,國有企業的效率就會比私有企業高;張維迎認為,國有企業是搞不好的,只有私有企業或股份制企業才能提高效率。

我認為,兩方的觀點都不正確。因為企業效率與企業所有制形態無關。

在海外,很多國家擁有數量不菲的國有企業,而且效率都很高。如新加坡,國家控制的股權佔23%,瑞士佔14%。英國國有企業產值佔11%,法國的佔13%,義大利的佔。再舉一個具體的例證:法國的雷諾汽車公司,是一個典型的國有企業,效率很高,它甚至將日本著名的私有公司——日產,給收購了。

但是在中國,國有企業為什麼搞不好?我認為,原因有三:(1)外部因素,即缺乏其他形態企業的競爭,缺乏外在的激勵和監督機制。如中國的郵政、鐵路,都是國有企業一統天下,沒有其他型別的企業與之競爭,於是缺乏動力,服務態度差,營運成本高。又如,眾多上市公司(國有企業),儘管有一些被揭露出經營存在重大問題,但難以退出市場,有關部門人為地設定一些退出壁壘,如所謂的ST制度,讓其苟延殘喘,不需進取。(2)內部因素,即企業的治理結構存在問題。中國的國有企業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企業,是半機關化的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老闆一般都掛著行政級別,如科級、處級、司局級、部級等等不一而足。企業老闆可以調到政府做官,也可調到其他部門。這樣的企業,無法設定良好的監督與激勵機制,也就很難搞好了。(3)企業辦社會問題(這個問題,似乎很難單純地歸為內部或外部因素),這是一個極大的負擔。國有企業基本上是“大而全”,“小而全”。我曾考察過一些國有企業,它們什麼機構都有,如學校、醫院、公安、消防等等,一個企業簡直就是一座城市,社會負擔太多。這些負擔如果加諸私有企業身上,能搞好嗎?不可能。

可以肯定地說,只要按經濟意義上的企業設定和經營,沒有各種負擔,不存在行政的不正當干預,國有企業會很有效率。同理,如果私有企業被加諸這麼多的“附加因素”,單純的產權“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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