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部分(2 / 4)

天啟五年初,這種呼聲漸起。四月,刑科給事中霍維華上疏,全面推倒“三案”(梃擊、紅丸、移宮)。五月,吏科給事中楊所修主張正式佈置官方歷史編寫機構,以新的觀點,對“三案”歷史問題重新敘述;還要求比照“大禮議”後嘉靖皇帝———又是嘉靖———所修《明倫大典》,把“三案”中的有關奏疏編輯成書,從中傳達何為正確何為謬誤的立場。天啟六年元月,正式決定開館修《三朝要典》(成立寫作班子),特諭明確指出,《要典》“凡例體裁,一仿《明倫大典》”,“凡系公論【閹黨觀點主張】,一切訂存。其群奸邪說,亦量行摘錄,後加史官斷案【反映官方立場的批判文字】,以昭是非之實”。{136}

《要典》以極快速度編成,八月即刊行天下,規定:今後一切鹹依《要典》論是非。徹底否定東林黨,乃是主旨。因此,從萬曆年間立儲爭國本(替朱常洛爭太子地位)到朱由校登基問題,長達六十年的歷史,全部按照反東林黨的觀點重新審視。這當然符合閹黨利益,但讓人永遠弄不懂的是,當時在所有相關問題上,東林黨諍諫朱翊鈞,反對鄭貴妃、李選侍,均是直接間接維護朱常洛、朱由校父子的地位,然而到頭來,朱由校卻與當初損害他的人站到一起,判東林黨為非,東林黨敵人為是。即便這裡無涉正邪曲直,單從常識講,朱由校的行為亦實難為任何旁觀者所理解,無怪後人稱其是世所罕見的至愚至昧之人。

既然能搞出這樣一部敵友不分的“歷史決議”,接下來,當年兩大救駕功臣楊漣、左光斗被活活整死,也就不足為奇。

東林黨是倒了,被他們“竊取”的權力也都收回,但是歸根結底,他們不曾謀反,也不曾叛國,沒有犯任何死罪,雙方只是###,套用現代語說,只是“兩條路線之間的鬥爭”。這讓魏忠賢以及很多對楊、左等恨之入骨的人,感到不爽。他們是希望看見東林黨骨幹分子鋃鐺入獄,甚至人頭落地的。

怎麼辦?另找突破口。

按現代的經驗,欲把人整臭,就說他有“生活作風”問題。在明代這一條不靈,妻妾成群合法,尋花問柳也不丟人,相反叫“風流”。那時能把人拉下馬來的好辦法,是指責他“招權納賄”。一旦如此,政治問題就變成刑事犯罪。

閹黨打的正是這個主意。他們重新想起約數月前那個曾被逮捕卻讓前鎮撫司頭頭劉僑釋放的汪文言。而今,劉僑早已被魏忠賢革職為民,讓親信許顯純掌理鎮撫司。

天啟四年十二月,汪文言“二進宮”,這次罪名是受熊廷弼委託,行賄。收受賄賂者誰?楊漣、左光斗諸東林黨人也。

熊廷弼行賄,這件事是有的,但行賄物件不是楊、左,恰恰是魏忠賢!《明史·熊廷弼傳》:“……後當行刑,廷弼令汪文言賄內廷四萬金祈緩,既而背之。魏忠賢大恨,誓速斬廷弼。”{137}熊在個性上,確有怪誕之處,講好用四萬兩銀子買條性命,交易達成後,卻翻悔,不肯出錢,把魏忠賢氣得七竅生煙。正好,他想置楊、左等於死地,即把索賄的罪名安在他們頭上。這才叫豬八戒倒打一耙。

難兄難弟:由校和由檢(34)

熊與東林黨人之間,從頭到尾始終有不解之緣。朝中為官時,他因“刺兒頭”脾性,跟東林黨彼此鬧得很不愉快。後來去遼東主持軍事,被人進讒言免職,反而是東林黨人(首輔劉一燝)替他說話。重獲起用後,與當時遼東另一負責人王化貞,在戰略及諸多具體問題上意見相左。這王化貞又偏偏是東林黨領袖、時為內閣首輔的葉向高的門生。王仗著葉向高,打壓熊廷弼,而實際上,王的一套都是錯的,正確路線掌握在熊廷弼手中。因為不採用熊的策略,遂於天啟二年正月釀失守廣寧(今錦州)、潰退關內之禍。王化貞下獄,熊廷弼免職聽勘。四月,三法司專案組確定獄詞,判王、熊同罪,“並論死”,敲定獄詞的,恰恰又是左都御史鄒元標這樣的東林黨人。於是才有熊廷弼行賄“內廷”的舉動發生,沒想到,又因此大大得罪了魏忠賢。魏忠賢一惱,熊廷弼和東林黨人,從冤家對頭忽然變成同夥,死於同一樁案子。再過兩三年,到了崇禎朝,出面呼籲為熊廷弼平反的,竟然也是東林黨人,復出再任大學士的韓爌力奏:“自有遼事以來,誆官營私者何算,廷弼不取一金錢,不通一饋問,焦唇敝舌,爭言大計。魏忠賢盜竊威福,士大夫靡然從風。廷弼以長系待決之人,屈曲則生,抗違則死,乃終不改其強直自遂之性,致獨膺顯戮,慷慨赴市,耿耿剛腸猶未盡。”{138}這段歷史的曲折跌宕,真讓人驚訝不已,而最終看來,東林黨還是做到了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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