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說來真是可笑,
當敵機轟炸時,偶爾有人因為感到躲的地方不安全想換一個地方,便在寂靜無人的
街道上匆匆跑過,如被軍警或特務擋住了,身上搜出了被認為帶嫌疑的東西,便難
免吃一頓官司,每每弄得有冤無處伸。據說用鏡子利用陽光向上空照射,便可指示
敵機轟炸目標。根據這一條,如人證俱獲,則有口難分;加上屈打成招,最後只能
軍法從事。治安當局可藉此向上級請獎,向老百姓表功,他們又殺了一個〃漢奸〃!
還有些人在夜間躲警報,時間久了,敵機又沒有來,便偷偷地抽一口香菸,這也會
被誣作漢奸指示目標的鐵證。總之,一些不留心的行動和語言,以及無意中帶了點
犯忌諱的東西,都隨時隨地有被指為漢奸的危險。否則在戰時的陪都,那麼多的軍
警特務,不抓到幾個〃漢奸〃,那又怎能交代!所以一些糊里糊塗的替死鬼,一直
到臨刑都在大叫冤枉,而那些真正漢奸,卻正在權貴的朱門中酒酣耳熱,舉杯痛飲。
我在處理這類案件時,也曾去找一些空軍朋友們問過。他們認為白天舉煙,夜
間點火,的確可以指示轟炸目標;但一面刮臉用的小鏡子的反光,或一支香菸的火
光,在高空的轟炸機上的確很不容易看清楚。但是部下辛辛苦苦抓來的〃漢奸〃,
上級天天要找的替死鬼,明知是冤枉,也只好動刑逼供,誰也不敢冒著自己的前途
來講一句公道話。
記得有一次一對從江南逃到重慶的年輕夫婦帶著一個小孩在南岸銅元局兵工廠
附近亂墳堆裡躲警報,因隨身帶的一個熱水瓶不慎打破,小孩拿著打破的水瓶膽在
玩,陽光照在破水瓶膽上,發出了一道道白光。恰巧這次敵機在這個兵工廠附近投
了幾顆炸彈,南岸稽查所的特務也躲在附近。他們到處搜尋,發現這對夫婦身邊有
這些發光物,便不由分說斷定他們在給敵機指示目標。特別是當他們進行搜查時,
又發現小孩頸上有一根紅頭繩穿著三個銅錢掛在胸間,這一下他們認為是人證俱獲。
當所長曹萬道把這三人解送到稽查處時,這個女的再三解釋小孩身上帶銅錢完全是
家鄉一種迷信,而熱水瓶打破的確是無心,也沒有料到敵機會到那裡轟炸。但是南
岸所的特務硬說親見他們在敵機飛臨上空時才把水瓶打破,以水瓶膽當鏡子指示敵
機炸兵工廠,而且已承認了這一事實(其實是屈打成招)。不久,衛戍總部打電話
來查詢,因為這一類案件軍統局不要,我只好根據南岸所的報告將這三個人解到總
司令部去。不到十天,這對夫婦就被加以漢奸罪名而槍決了。在那幾年裡,不知多
少人被糊里糊塗的槍斃掉。
可是又有另一種情況。特務們在三鬥坪前線發現一個可疑的人,由湖北方面一
直跟蹤到重慶,這人名叫江XX,是漢口一家很大南貨點心店江裕霞的少老闆,他受
日本人派遣到重慶活動。但他一到重慶,馬上去見軍統電訊處處長魏大銘。稽查處
的特務看到這一情況,立刻解除了對他的監視,而讓他自由自在地在重慶活動,再
也沒有人敢去碰他一下。
由於在反共方面表現不力,戴笠經常要找稽查處的人去訓斥一頓。當時最主要
的一個問題,是無法制止《新華日報》在重慶發行。蔣介石對這張報紙恨之入骨,
一直希望透過用特務手段來限制這張報在群眾中發生力量。戴笠每次找我們去談這
個問題時,我們幾個人總是面面相覷,無詞以對。他便罵我們是飯桶,不盡心盡力
去完成〃領袖〃交給的任務。
其實,稽查處從稽查員到處長,莫不把這張報看成〃大仇〃。每次我們指使一
些稽查員運用他們的助手們,對報童毆打一次之後,總以為第二天會看不到再有報
送來,可是第二天一走進辦公室首先就看到它。因為它發行比別的報紙都早,又是
單獨有專人送,稽查處看別的報幾乎都是送閱不用花錢,只有這份報是花錢訂的,
科長以上都有一份。有一次,陶一珊在戴笠面前誇口,說已經想了一個很好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