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2 / 4)

小說:軍統內幕 作者:僻處自說

傢伙是什麼人?〃經唐向她說明後,她竟

用命令一樣的口吻向唐說:〃今天我還有事,來不及問他,明天你帶他來見我!〃陶

回到車邊,口中雖然硬了兩句,經唐勸他快讓路,他便和我換了個位置,要我開車。

他坐在我旁邊,一路上一語不發。當時我們的確都不認識這個臭名遠揚的人,因她

剛從香港到重慶不久。第二天,唐果然來邀陶一道去向她賠禮。事後雖然不少人罵

陶是〃軟骨頭〃,但他回來後卻若無其事。

一九四一年秋間,敵機經常轟炸重慶,有一天天剛亮,我起了床,軍統第二號

大頭目鄭介民冒雨來到稽查處,從懷中掏出一封信來交給我,說:〃現在居然有人

寫信去罵夫人(宋美齡)。夫人看了大發脾氣,限你們三天破案,對寫這信的人一

定要逮捕起來嚴辦!〃我當然答應遵命辦理。

鄭介民走了以後,我立刻找人來研究。原來這是一封匿名信,大意說:他是一

個小商人,捐過幾次航空救國捐,希望政府買飛機抵抗日本。聽說買來的飛機破爛

不堪已不能用,錢都是主要負責人航空委員會秘書長宋美齡進了腰包,以致弄得敵

機天天來沒有法子抵抗。他經營多年的一家小商店也被炸光,兒女也被炸死,非常

痛恨,所以寫這封信出出自己的怨氣。

這封信不知怎麼落到宋美齡手中,她竟下令把寫信的人抓起來嚴辦。我們仔細

研究以後,認為黃家埡口一家被炸的商店老闆嫌疑很大,只是他家被炸後搬到什麼

地方弄不清楚,經過半天的搜查,便抓到有關的四個人。以後經幾次刑訊與查對筆

跡,完全證明是他們寫的。他們寫那信的原因很簡單,確如信中所寫,出於氣憤。

三天期限未滿,鄭介民親自跑來問了兩次。他很高興地把這一結果向宋美齡去

回覆,宋指示一定要嚴辦。衛戍總部軍法處把其中一個寫信的判了十五年徒刑,其

餘三個也以同謀罪判了輕一點的刑。由於稽查處說明這是〃奉蔣夫人親自交辦〃的

案子,所以判得很快。結案以後,有天鄭介民帶我去見宋美齡,向她報告辦理與判

處徒刑的經過。她聽了很高興,立刻拿出一對派克金筆給我,算是辦理這案的賞賜。

四個人的徒刑,十多年的冤獄,換得一對水筆和幾句獎勵。這足以說明特務們是如

何忠心耿耿地為豪門充當鷹犬!

稽查處一成立就以肅清重慶的漢奸作為幌子,每個處長上任也公開指明這是第

一任務。但幾年間,不但沒有逮捕過一個真正漢奸,而且暗中卻在保護漢奸,甚至

由漢奸特務來當副處長和處長。陶一珊任處長時期的副處長,以後繼陶而任處長的

廖公劭,以及廖任處長時保薦的主任秘書葉燕蘇,都是有名的漢奸。廖公劭是汪精

衛政府政治保衛局華南局的局長,他的叔叔廖越萬是汪偽政治保衛局杭州局嘉興支

局局長,父親廖家駒、弟弟廖公助,也都是在汪偽政府中做官,真是滿門漢奸,卻

得到戴笠的信任,要他來負責戰時陪都的治安工作。最為一般人不理解的,是廖公

劭任處長時推薦任過漢奸縣長的葉燕蓀當主任秘書。當時戴笠對廖的信任,遠遠超

過了對陶,這就不能不使人感到異常奇怪了。

我任督察長時,廖剛到重慶,便接何龍慶任副處長。他經常陪著一些操江浙口

音的奇怪客人去見戴笠。最初陶一珊還疑心是在搗他的鬼,想搶處長當,以後廖當

了處長,我當副處長,他還是經常與一些鬼鬼祟祟的客人去見戴笠和毛人鳳,這才

使我感到有點奇怪。以後我調進軍統局當總務處長,有機會去招待這類怪客,才知

道他們原來是從南京上海等地來的,都是任援道、周佛海等大漢奸派遣的代表們。

這些不折不扣的漢奸能在稽查處長的陪伴下去見戴笠,那又有誰敢去動他們一下!

所以抗戰幾年,重慶軍警林立,特務遍地,而從來沒有破獲過一個真正漢奸機關。

問題很清楚:不是重慶沒有漢奸,而是漢奸來到重慶卻是治安當局的貴賓,自

然沒有人能去抓他,可是當時每天卻也抓到一些所謂漢奸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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