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沒人會深究的。
家裡這邊好對付,可以說她出去躉貨沒回來,甚至可以說她去外地去看市場了,那都可以隨他去編。謝宗芬去外地沒回來,那就是在外地出了事情,這很平常,沒什麼可懷疑之處。重要的是謝宗芬的屍體不被發現,那麼謝宗芬失蹤就永遠是個謎。掩埋屍體,做得滴水不漏,這是他最擅長的工作。
但是,隨著實施的日子的臨近,他卻猶豫了。他不斷觀察謝宗芬,故意對她發脾氣,毫無理由便對她拳打腳踢。可是,謝宗芬不僅沒有被打跑,反而更加貼近他,處處小心翼翼,惟恐得罪他使他不高興。這讓他怎麼辦呢?
由寶山在這女人面前心軟了,他一次次地推遲“執行”的日期,後來乾脆放棄了這個念頭。
一年後,白寶山被捕時供述了這段事實。
有關卷宗是這樣寫的:
“1996年9月,白寶山為殺其姘婦謝宗芬滅口,在石景山區模式口附近的山上為埋謝宗芬挖了一個坑,並將挖坑用的鐵鍬藏在附近。據此,北京市公安局殷順發、劉彥君、胡輝、朱鼕鼕、朱赤軍等人在紅光山上搜尋了三個半小時,在北山麓一片低矮的灌木林中發現這個坑和鐵鍁……”
眷宗中附有現場照片。
那個隱藏在密林中的洞|穴像張開的大口,隨時準備吞噬這個四川女子的性命。幸虧它始終沒有閉合上,否則,那將是謝宗芬的墳丘,而且是無名的荒冢。
四、辛集、石家莊、保定“實戰演習”
金秋十月,是白寶山躍躍欲試的日子。他醞釀了第一次持槍搶錢的行動。
白寶山作案的階段感很強,他明白自己在不同時期應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白寶山“搞槍”的計劃告一段落,他對這支“81—1”式自動步槍十分滿意。這種槍威力大,射程遠,可打單發和連射,槍柄能摺疊,長度也符合他的攜帶要求,而且,他的步槍子彈也很充足。
但是,搶錢對他來說還是個新課題。
他研究過許多案例,在監獄中也曾冥思苦想,但那只是從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