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1 / 4)

小說:刑偵一號案 作者:暖暖

當天晚上,白寶山就提出來,要和謝宗芬去一趟四川。他沒去過四川,想過去玩一玩,同時弄一把手槍。

謝宗芬不說話,她感到左右為難。但這次為難的不是“買槍”,是因她的私事。

謝宗芬在四川老家有家庭,有丈夫有女兒,她並沒有與丈夫離婚,她丈夫是“倒插門”來到他們謝家的,跟她父母生活在一起。

謝宗芬是個有本事的女人。既能在外邊闖天下,又能把家裡胡擼平。她其實是惦著家的。在外邊把自己說成女單身,是許多她這樣的女人常用的伎倆。“單身”能使人同情,能更自由,能利用男人,自己也方便。

但這樣,她等於欺騙了白寶山,也欺騙了文伊。白寶山是跟她搞物件的,這是“正式”關係。白寶山不去四川,她還可以這樣囫圇吞棗地糊弄下去,他跟她去老家,就什麼都露餡了。她對白寶山有感情,不知曉他知道這件事後,還願不願要她。

謝宗芬哭了,然後紅著眼圈把自己的事講給了白寶山。

白寶山沉默一陣,說:“我不在乎,這些都沒有關係。我去四川,就是想買把手槍。”

他有他完全不同的思維方式。

謝宗芬這天仍覺得彆扭,第二天才漸漸好起來。因為她感覺到,白寶山表的態,不是在說假話。他的確沒在乎,他的確如他所說,他一心想到四川去“買”槍。

兩人說走就走。先坐火車到成都,再換汽車來到筠連縣。

到了謝家,謝宗芬對父母和丈夫介紹說:“這是和我一起做生意的夥伴,沒來過南方,是過來玩的。”

他們在四川住了10天。謝宗芬天天在家跟父母、丈夫呆在一起,白寶山每天都出去爬山。

本來,白寶山希望透過謝宗芬的姐夫搞槍,試探地問了問,情況不是謝宗芬說的那樣。白寶山就不斷催促謝宗芬,為他找人買槍。

大約在第六七天,謝宗芬帶來一個瘦男人,是筠連縣城裡的“混混兒”。

兩人在一個小酒館裡,邊喝邊談。

混混問:“你是做什麼生意的?”

白寶山說:“做普通生意。”

混混自作聰明.捻捻手指說:“是不是做‘粉’的生意?”

白寶山說:“也做一點。”

混混就不說話了,光在那裡喝酒。

白寶山問:“你能不能搞手槍?”

混混說:“這沒問題,不過,眼下沒現貨。你要搞槍搞子彈,得先交定金,我到雲南給你搞。”

白寶山說:“我沒帶錢。你先搞,等你搞到槍,錢的事好商量。”

混混瞪他一眼,酒烘烘地說:“沒錢不好辦,沒錢這事辦不了。”

白寶山覺得這個混混只會吹牛,辦不了大事。他不打算再跟這樣的人談槍的事情,起身便從小酒館裡走出來。

這次探風買槍,證明這條道路不可取。

他早就認為,買槍不如搶槍,買槍更容易暴露,而且買槍難免和這樣的狗屁不通的小混混打交道,一點勁頭都沒有。

10天后,他和謝宗芬一道返回北京。

三、徐水取槍

轉眼到了8月下旬,距徐水“7·27”殺人搶槍已有一個月的光景,白寶山帶著女人逍遙地在天府之國遊歷一圈之後,覺得該去塗水看一看他的“貨”了。

這個時間週期,是他預想的最短週期。

8月27日,白寶山和謝宗芬一起來到木樨園。謝宗芬要在這裡的批發市場進布,白寶山也恰好在這裡乘坐長途汽車。

事先,白寶山並沒告訴謝宗芬,到了木樨園,他才說:“你上完貨先回去吧,我出門辦點事情。”

這時兩人剛從四川回來不久,正是關係最親密的時候,按照謝宗芬的說法,兩人好得不行,誰都一刻也離不開誰。

謝家芬問:“你要去哪兒?”

白寶山說:“我去徐水。”

謝宗芬說:“那我不上貨了,我跟你一塊去徐水。”

白寶山說:“這不行,你不能去。”

謝宗芬犟上來,說:“為啥我不能去?你不讓去,我偏要去。”

白寶山心裡憋了半天勁,他也捨不得謝宗芬。他盤算著這事的利與弊,想了想,去就去吧,路上有個女人,說不定還能掩護一下。心裡一鬆扣,就答應下來。當時他沒太顧及後果,其實這犯了一條大忌。

他說:“你願意去,就一塊去吧。”

謝宗芬反倒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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