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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刑偵一號案 作者:暖暖

李寶玉失蹤案,這不能不讓人作出聯想。

白寶山的抵賴方式是死不認賬。為此他也吃了不少苦頭,獄方把他關進小號,單獨羈押了3個多月。經過多次提審,白寶山一口咬定:傅克軍是3月21日凌晨5點,帶著行李騎馬離開的牛房。至於房間裡的血跡,白寶山解釋說,那是傅克軍與李寶玉從前打架打破了頭,噴上的血點子。

白寶山還向獄政科提供許多其它線索,以證明傅克軍逃跑有據。

他說,博克軍經常在外邊找女人,他把牛房生產的奶送給某女,還給對方送掛曆,傅克軍為這女人經常夜不歸宿。他說,博克軍還常去另一女人家賭博,那個女人曾來牛房找過他,兩人商量一起出去做生意。他說,傅克軍在牛房聚賭,欠外邊許多賭賬。他還說,傅克軍常與地方上的陌生人來往,多次談到去伊犁口岸做生意賺大錢的打算……

總之,傅克軍為了女人可以逃跑,為了躲賭債可以逃跑,為做生意也可以逃跑。

這些辯解並不能使人信服,但是,監獄方始終沒有尋找到博克軍的屍體,無法確認他已經死亡。白寶山又態度死硬,無論你採取什麼方法,他不是裝傻充愣,就是給你來個拒不認賬。他終於“硬挺”了過來。監獄方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無法給白寶山定罪。兩年過去,傅克軍失蹤案只能作為“懸案”掛到一旁。

因傅克軍案,白寶山被單獨關押了125天,寫過保證書後,繼續回去放牛。1996年3月7日,他如期提前一年獲得釋放。3月12日,白寶山回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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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寶山前期收集的子彈,被勞改中隊沒收了。在他重新獲得“自由”之後,利用惡劣天氣裡附近牧民的羊群誤入監獄草場的機會,把羊扣住,要挾對方。作為交換條件,他從牧民手中弄到了3包步槍子彈(75發)和50發手槍子彈。

這一次,他把子彈埋在水渠附近,釋放後,他把子彈挖出,全部纏在身上,帶回了北京。

第五章

一、三下徐水

白寶山在京西連續作案4起,戛然停止了在北京的一切活動。他覺察到已經驚動了警方。他沒犯急躁病,作案之後便跳到案子外邊來瞧熱鬧。

北京市公安局制定的“抓現行”的措施,應該說是正確的,偵查重點定得也準確到位。一般的犯罪分子,連作几案,會延續作案的“慣性”,繼續幹下去。況且,從“4·07”、“4·21”案分析,犯罪分子搶劫短槍的目標並沒達到,這更增加了繼續作案的可能性。

白寶山卻沒有這樣做。

他的狡猾之處就在於,幹起來十分兇狠,趁你不備,開槍殺人肆無忌憚;你警覺了,佈下羅網,他又潛伏下來,一個月兩個月,沒有動靜。

在北京不能再幹,他把目光轉向了外地。

白寶山回想起小時候在徐水老家的情景,他記得村子附近就有一家兵工廠,文革期間造過槍。他決定到老家看看。

這又是白寶山反常規的一個心理定式。常言說,兔子不吃窩邊草,而白寶山所選擇的幾處作案地點,都是他最熟悉的地方——他家住在石景山區、豐臺是他去二姐家的必經之路、徐水是他的老家。這可能與他的心理特徵有關,在熟悉的地方“做事”,會覺得踏實些。

1996年7月,白寶山從北京木樨園長途汽車站乘車,下午兩點到達徐水縣城。徐水這些年間變化太大了,他居然什麼地方都認不出來了。

下了車茫無目標地亂走,出了縣城就看見了一座兵營。門前有哨兵,但沒有背槍。

他有些興奮。像嗜血動物聞到血腥一樣,他一看到綠軍裝就興奮。

再向前走,大約走出3—4裡地,又有一處兵營。這裡的哨兵是有槍的,身上揹著摺疊式自動步槍,正在掃地。

白寶山眼睛一亮,這種槍沒見過,槍身較短,金屬槍托可以折起,攜帶方便。看一陣,他已經喜歡上這種槍,覺得什麼地方都合適。

繞著兵營走一圈,兵營的院子不大,圍牆很高,牆角上有了望哨,很像是個彈藥庫。

周圍的環境是這樣的:繞著兵營都是果園和莊稼地,莊稼地被紫槐隔成一塊塊,與果園犬牙交錯。這非常適合隱蔽,又便於逃跑。

一剎那間白寶山就作出了決定,搞這裡哨兵的自動步槍。

下午直到晚上,白寶山沒離開兵營左右,選擇好潛伏地點和射擊位置,確定了進入路線和退出路線。白寶山對地形有著驚人的記憶力,當他確信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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