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嫁去遠方的高中女同學攜夫攜子回老家,我們一幫子交好的老同學自然要去湊熱鬧。
女同學姓孫,在家中排行老二,有一小名叫二孃,姓孫小名二孃,可不是孫二孃咋地?
只是這位孫二孃遠不如梁山的女好漢孫二孃,膽子小得緊,別說是開黑店殺人包人肉叉燒包,就是看見一隻小強什麼的也會被嚇得花容失色,尖叫聲高昂得堪比女高音。我一直挺她老公委屈:就她這樣的,除了拿來生孩子暖被子,其餘的用處好像不多。
把這話對她老公說,其老公深以為然,以我四目相對,很是慼慼然;把話對我那女同學說,則換來一頓粉拳伺候。不過以她的力道,就跟按摩沒啥差別。
我帶來的那幫好友還不信她當真那麼水,結果中午前殺雞,該女硬是殺了那雞好幾刀以後仍是讓那隻老母雞從手裡逃脫,又從東廂追到西廂,從廚房追到廁所也沒有把它殺死。好好一個聚會,被她搞得跟兇殺現場一樣,滿地鮮血淋漓,雞毛橫飛……還是我看不過了,奪過刀後才刀起頭落——整個世界突然就清靜了。
於是眾人側目我那女同學——真是極品啊!
然後又覺得,好像我身邊的人個個都是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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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小麥
孫志新為什麼會認得這種帶殼小麥?他當然認得!
孫志新這人性子野,喜歡旅遊、探險,以及一切以大自然相關的活動。走的地方多了,看的東西多了,好些都市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事物他能認得好些。就像好些人分不清麥子和蒜苗幼苗的區別,他可以;大學的同學鬧出青豆是青豆,黃豆是黃豆,不知道青豆摘下來曬乾了就是黃豆的笑話,他卻不會。
因此一見到滿地滾落的帶殼麥粒,孫志新一眼就認出了這些個不得了的東西。
問題是,烏蘭哈特又是怎麼認得它,並把它鄭重的收藏起來的?若說烏蘭哈特收藏辣椒的行為孫志新還覺得能理解,那東西紅豔豔的看著很可愛,會引來烏蘭哈特喜歡並不是奇怪的事。就像現在的某些少數民族一樣,仍有著喜歡用曬乾的幹辣椒來裝扮屋子的民族風俗。
但這些麥粒怎麼會被烏蘭哈特鄭而重之的收藏起來,孫志新有些想不通。一個總是依靠掠奪為生的部族首領會著重萬分的收藏著小麥這種東西,孫志新想來想去就只有一種解釋:這個時空已經有別的部族知道了小麥的用處,並在栽種和食用它,又被烏蘭哈特所發現,因此搶奪了過來。至於她是留著自己吃還是打算來年種植,這個孫志新猜不到。
現在孫志新只是在想兩個問題,一是假如真有懂得種植小麥食用的部族存在——歷史已經證明過,懂得種植技術的群體總是更發達。那麼它們在哪裡?可不可以與他們交往成為盟友?自己的部族就算有雪原狼加入,仍然是顯得太過於弱小,再來一個更強大的一些烏蘭哈特只怕就要完蛋,結交盟友顯得很有必要。
但這個念頭只在孫志新腦中閃過了一次就打住,因為跟先進的部族接觸有很大的風險,落後就要捱打這個道理放到很多地方都適用,被對方吞併吃下的可能性非常之大。海風部族和獵人部族的交好從機率上來說是機率很小的事,因為憑空多了一個自己兩邊部族才被聯合到一起,兩邊族長是因為互相之間成為了家人才沒有異心,換了其它的可不見得。誰敢說那個先前的部族就不是下一個烏蘭哈特?下一個烏蘭哈特也許更有野心,實力很強大,可以輕易吞併掉自己這樣的小部族。
明白這點,孫志新想要接觸會種植小麥的那個部族的心思就淡了。
另一個問題是烏蘭哈特弄來的小麥到底是哪種麥子?
或許很多人不知道小麥是怎麼來的,但孫志新曾經看過一篇講述小麥起源的文章,它把小麥的起源歸結於一個有趣的謎題,謎題就在於到長時間都找不到野生的普通小麥,無法為普通小麥的雜交進化論提供依據。
說起普通小麥的成因,它的形成非常有趣而微妙。小麥是個徹頭徹尾的雜種,由一粒小麥、小斯卑達山羊草和方惠山羊草的基因拼湊而來——很像個雜貨鋪,是吧?簡單的說,一粒小麥與小斯卑達山羊草先拼出一個雜交種。這個雜交種又因為偶然的機會進化成二粒小麥。最後再與方惠山羊草雜交,就成了普通小麥。
現在孫志新就在一粒一粒小心的將灑落在地上的小麥顆粒全撿回來,認圖辯認出來它到底是哪一種。
不過最後孫志新仍是失敗了,他可並不是什麼農學家,只認得地上的麥粒應該是更進化度很高,已經雜交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