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審判處潘義漢有期徒刑三年。
2005年4月30日,寮東村將在換屆選舉中推選出新一任主任。曾登上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講壇的吳錫銘,在錯綜複雜的鄉村政治中業已筋疲力盡。這位決意歸隱田園的“農民學者”肯定地說:不出意外,黃祝華一定會在海選中勝出。
一位研究民主和代表議制度的專家說,如果一切盡如吳錫銘所預料,寮東村三任村委會主任的故事,將是中國村社民主中一出絕佳的“樣板戲”。
“倒閣”那一天:
1999年5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頒佈實施以來,中國第一齣“村民罷免村主任”的大戲,在寮東村鳴鑼。
當天一早,黃祝華和有選舉權的村民們陸續來到梧埏鎮第二小學。為舉行有史以來首次罷免村委會主任的村民大會,學校特地放假一天。在操場上,黃髮現,村裡行動不便的老人來了,鄰近村莊的村民來了,新聞記者來了,鎮、區、市、省的官員也來了。據悉,為了寮東村罷免案的有條不紊,官方破天荒地打造了一個由省、市、區、鎮民政和人大組成的指導小組。現場氣氛極為嚴肅,學校門口站著一排把關人,外村村民和沒有工作證的官方人士一律不得入場。
上午9時許,梧埏鎮第二小學的臨時會場座無虛席。甌海區人大一陳姓副主任表情凝重地走上主席臺,代表工作指導組主持召開村民大會,並宣佈會議紀律。他說,依據1998年11月4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履行第16條規定的有關罷免村委會成員的程式如下:一位村民代表在大會上宣讀了符合法定人數的496名村民聯名要求罷免村委會主任潘義漢的意見書及罷免理由;被罷免人就罷免理由當場逐條申辯;1000多位村民投票表決罷免要求。
當年47歲的吳錫銘,以村民代表的身份,接受836位聯名要求罷免村委會主任的村民委託,以溫州話濃重的普通話,宣讀罷免理由:“村委會主任潘義漢於1996年當選,在二年多任職期間,不依法辦事,沒有依法經營管理村級集體資產,違反法律規定,利用職權侵佔農民合法權益,使集體資產大量流失,財務管理失控,各項事業停滯發展,嚴重脫離群眾關係,村民對此意見極大。”
吳錫銘據甌海區“農村合作經濟審計總結”稱,寮東村存在財務管理混亂,支出憑證85%以上是白條子;吃喝支出達44萬元,佔總收入的%。
隨後,身材瘦長的潘義漢扶了扶了鼻樑上的眼鏡,上臺為自己申辯。1952年出生的潘,是吳錫銘的小學同學,一個有初中文化的農家子弟。1970年代在村辦瀝灰廠幹活,1980年代在溫州全民經商的洪流中,搞過家庭作坊,加工剪刀等五金器材。幹得不壞也不好的潘,1992年出任村農業經濟合作社社長。四年後,潘經村民大會民主選舉為“當家人”。
通往監獄的門敞開著(2)
潘頗感無奈地說,既然有這麼多人要罷免我的職務,這是村民的合法權利,我表示理解。他自我剖析了幾點不足,同時強調自己任村主任三年以來,也還是有政績的,譬如:辦起了一所鎮辦小學,配套修了一條700多米長的道路,還為50歲以上的老人分檔辦了保險並每月發放100元生活費等。
話畢,潘起身離座,一些稀稀拉拉的掌聲,給了他禮貌的回應。
十時許,決定是否罷免的民主投票開始了。六個教室門口擺放了六隻票箱,村民們在霏霏細雨中有秩序地排隊投票。見證那次投票的人們,至今都感動於部分村民投完票不回家吃飯,坐在走廊裡等待計票結果的場景。
下午2點30分,工作人員開始在主席臺前的黑板上填寫表決結果。男女老少把臺下的操場擠了個水洩不通。工作人員每填寫一個結果,就有人發出鼓掌聲。據目擊投票場景的人們回憶,當一個村民代表準備宣讀表決結果時,他竟激動得拿不穩話筒,在村民的掌聲中,他清了清嗓子,大聲念道:“寮東村有選舉權的選民1351人,參加投票表決的1295人,本次表決共發出表決票1295張,收回票數1241張,表決結果是贊成罷免1222票,反對罷免94票,棄權17票,廢票8票。”
事實上,激動的村民代表出現了口誤,贊成票應當是1122票。但這絲毫不影響最終的結果。由於報道是次罷免而贏得中國新聞獎的浙江電視臺的主持人,手持話筒,站在學校門口現場解說:“至此,我省首例由村委會主持召開並經民政廳批准的罷免村委會主任活動圓滿結束。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