嗎?有說到新車的里程錶才跑了三百多英里嗎?
沒人出來,我進門後打電話給我孩子。我女兒珍妮佛,也許她是代表所有的小孩發言,她善意地說:“媽,你真的該好好學開車了。”似乎沒必要和她爭論說我知道怎麼開。她建議我打電話給我買車的車行。我打了。車行老闆說:“糟糕!”然後建議我打給玻璃行。賣汽車玻璃的建議我打給修車廠,修車廠說先打給保險公司,這我倒還沒想到。但是保險公司的小姐說:“這次車禍別說出去,要不然他們會像甩燙手山芋一樣把你甩掉。”她說他們本來就不想要讓我加保,因為我已經61歲了,從沒買過車險,過去三年總共的開車裡程數是零,而且還住在紐約市。
以前車子的事情都是我先生理查處理的。他負責開去做車檢、換機油,甚至還會把四個輪胎輪流換位置。如果他在,我只要向他哭訴晚上霧濃、幾乎看不見那棵樹,他就會讓我上樓睡覺,然後自己把事情弄妥。但是現在他不在。事實擺在眼前:我倒車撞到一棵樹。其他的事都不重要。天氣、只買了微不足道的東西、停車場很小,這些都無關緊要。我倒車撞到樹,接受事實似乎不太費力。翻開電話簿其實也蠻簡單,而且我很高興發現自己有能力打電話安排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