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3 / 4)

小說:清朝的皇帝 作者:夢幻天書

“百兩將之”之意。天孫織錦,以聘洛神,莫非為牛郎添一小星?可謂奇想!其實只是寫世祖的恩賞,“黃金裝鈿合”,自知受賜者誰何?下句“寶馬立文茵”,疑賜博果爾以為撫慰。“文茵”為虎皮;“寶馬”不一定指駿馬,裝飾華麗之馬,亦是“寶馬”。然則“寶馬立文茵”只是寫世祖誇示其所賜貴重。第二聯,“刻石昆明水”徵七夕典之而毫無意義,亦猶如第一首第二聯,只是為“停梭結綺春”作陪襯而已。結語有深意,應與《清涼山贊佛詩》第一首合看。“翠裝雕玉輦,丹髹沉香齋”云云,以至“願共南山槨,長奉西宮杯”,即為“沉香亭畔語”的內容;他生之約,訂於此夕。“戚夫人”當指有子之妃,非康熙生母佟佳氏,即皇二子福全生母寧愨妃。

第三首描寫別殿開宴的盛況,亦當與贊佛詩第一首合看,“曼倩詼諧笑,延年宛轉歌”,贊佛詩中則有“待詔東方生,執戟前詼諧”,兩用東方朔,可知原有此弄臣,以“執戟”觀之,其為御前侍衛無疑。

第四首方是正面寫博果爾。“花萼高樓回,岐王共輦遊”,知此夕之宴亦有博果爾。“淮南丹未熟,緱嶺樹先秋”,指七月初三之事。“詔罷驪山宴”,即心史斷為本定七夕冊封,因博果爾之喪暫停典禮之由來。下句“恩深漢渚愁”最可思。

“恩深漢渚愁”自是指洛神,與第二首起句相呼應,則七夕冊小宛之說,更為可信。上句“詔罷驪山宴”,為世祖悼弟而停筵宴,但未必不行冊妃禮,其說見後。下句“恩深漢渚愁”,則是小宛傷博果爾之逝。梅村詠小宛之詩,因時地不同,而擬古人不一,就冒家而言,直言小宛出身為校書;在入宮以後,則以妃嬪擬小宛,因其情同以《長恨歌》所敘,所以徵楊貴妃之典獨多;唯此四詩中,先擬之為薛夜來,則是以多爾袞暗擬魏文帝;又擬之為洛神,則是以博果爾暗擬陳思王曹植。但曹植求甄逸之女不得,後為曹丕所得,雖不諱言愛慕,而有原名《感甄賦》的《洛神賦》之作,畢竟未有肌膚之親,更無任何名分。因此說博果爾對小宛愛慕不釋則有之,謂世祖奪弟所愛亦不妨;但如說小宛已為襄親王妃而世祖奪之,則全非事實。世祖以多爾袞奪肅親王福晉為大恨,又豈能效多爾袞之所為?

今按《東華錄》,順治十三年只有十二月間冊“董鄂氏”為皇貴妃的記載,並無八月間先冊封為賢妃的明文。但可信的是,七月七日確曾行冊封禮,後世以襄親王之喪甫四日,而帝竟冊妃為嫌,故刪其事,但刪而不盡,仍有跡象可尋。考釋如下:

順治十三年六月十九,封已死兩姊為長公主,各立墓碑,遣大臣致祭。

六月廿六諭禮部:“奉聖母皇太后諭:定南武壯王女孔氏,忠勳嫡裔,淑順端莊,堪翊坤範,宜立為東宮皇妃,爾部即照例備辦儀物,候旨行冊封禮。”按:此孔氏即孔四貞,孔有德闔門殉難後,為孝莊所撫養,待年封妃。所謂“東宮皇妃”非謂太子妃,只是所居後宮在東,表示位分較高。吳梅村別有“仿唐人本事詩四首”,專詠孔四貞,心史先生亦有考證,此為另一事,不贅。

七月初五:襄親王博果爾薨。

七月初六:“上移居乾清宮。”

七月初七:大赦天下。

又:道光年間,莊親王綿課之子奕賡作《括談》,有一條雲:“順治十三年定,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大福晉嫡妻病故,其側福晉及妾準立為嫡,將姓名送部,照例給與封冊誥封。今此例久廢。”

凡此皆為董小宛將封妃的前奏。端順長公主為皇十一女,為博果爾的同母姊;姊已嫁,未封公主,弟則封為親王,更見得博果爾的爵位來得不尋常。至於特頒恩詔、許親貴以側室扶正,此可推想世祖當時已有廢繼後以小宛正位中宮的打算。

以下“己酉,襄親王博爾薨”;“壬子,上移居乾清宮”;“癸丑,大赦天下”。衡以“詔罷驪山宴”句,可確信小宛封賢妃的典禮照常舉行,只是原定賜宴的節目取消而已。其理由可得而述者如下:

董小宛入宮為妃考證(17)

一、壬子為七月初六,正當溽暑,倘無必要,不會有由別苑移居大內之理。正因次日有冊封之典,頒詔須由天子正衙,方顯得隆重。

二、癸丑為七月初七,緣何“大赦天下”?唯一可以扯得上的原因,即是冊封賢妃。其實,冊妃非立中宮,原無大赦之理;但御製端敬皇后行狀中,一再以小宛矜囚恤刑為言,“故重闢獲全、大獄末減者甚眾;或有更令復讞者,亦多出後規勸之力”。又梅村《清涼山贊佛詩》:“微聞金雞詔,亦由玉妃出”,雖為順治十七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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