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們過來了,趕緊和我們很熱情的打招呼。
坐下後,常三給我們各倒了一杯水,和我們閒聊起來。這小夥子很健談,聊了一陣後,好不容易逮到個空當,我便問常三。他們老闆去哪兒了?
常三看了看我們,伸脖子往過道看了看,確定左右沒有外人後,這才對我們說:“唉,這事我和你們說,你們可千萬別說是我說的。這不是我們老闆有個朋友前幾天‘竄貨場’時,打了眼,覺得有些不平衡,這不來找我們老闆去‘砸漿’,一早就出去了,現在還沒回來呢。”
大牙看了看我,看那神情,就知道他沒聽明白常三說的意思。
“打眼”是說沒看準東西被人給蒙了。買了“打眼”貨不但賠錢,還丟人現眼。一般要是好面子的人,發現後自己馬上會把貨給鎖起來,不再給別人看了,怕被行里人當笑料給說出去,有礙自己的名聲。而一些視錢重過面子的人,覺得錢花的有些冤枉了,就會找個有臉兒的人幫著“砸漿”。
“砸漿”最早都是以前的夥計或是徒弟買了“打眼”貨或是價錢出高了,由掌櫃的出面替夥計斡旋,一般是透過圈裡的公會,要求對方退貨或讓點價,說白了就是侃侃價,找找後帳。
這種事,一般人都不會幹,丟人現眼的事。除非是損失太大了,要不大不見,小不過的都是把牙咽肚子裡,自認倒黴了。
我也沒有細問,顯得婆婆媽媽的,就問常三,於老闆走時說沒說啥時候能回來?
常三搖了搖頭:“老闆的事,也輪不到咱問啊,走時也沒交待。”
我們呵呵一笑,點了點頭。瞅這意思,於麻子說不準啥時候才能回來。就準備先回家,改天有空兒再過來。於是和常三道了別,又客氣了幾句,我和大牙就出了店。
沒想到剛走到扶梯口,迎面竟然撞見了於麻子。不僅是我們,於麻子也是一愣,怔了一下後,趕緊和我們打招呼。
大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