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3 / 4)

小說:虎魂 作者:精靈王

,你怎麼會愛上他呢?有種預感告訴她,跟這樣的男人註定要吃苦的。但金首志的成熟深深地吸引她,讓她欲罷不能,彷彿醇香而神秘的陳酒,不覺間就讓她迷失掉了自己。金首志的話語很少,除了談論時局以外,總是微笑,而微笑如陽光一樣,輕而易舉地就將她心頭的疑慮曬乾了。

第七章(5)

金首志知道最該做什麼,總能在恰當的時候擁擁苗蘭的肩,然後仰頭去看很高遠的天,彷彿想把自己溶入薄薄的雲翳。金首志也飄飄忽忽的了,陷入不可自拔的痴迷之中,這是從容醞釀的感覺,這是用了全身心的期待去關注果樹的開花、結果,再用充滿喜悅的目光把青果一天天看紅的過程,這是他生命裡真正意義上的春天。幸福中的金首志,不露聲色中的金首志,呼吸著空氣中戀人的芬芳,卻連一句讚美的話都不輕易出口,只是聽任芬芳溫存地盪漾。在金首志的世界裡,苗蘭像霞光樣透出萬千柔美,無論是面對她的垂臨,還是面對她的

失去。前面就是苗蘭的家了,只好收住腳步。每每這個時候,金首志的心便會升起幾絲不安,他想遺忘那冰涼的眼神,很刻意地。風靜謐地掠過,彷彿無限溫柔的心事。夜空有些乏味,稀疏的星斗散佈,高高遠遠的樣子,天幕平整得沒有任何褶皺,空空地一覽無遺。苗蘭突然地低下頭,塞件東西給金首志,轉身跑了。金首志攥著那東西,只覺得手心發燙,火辣辣的。好久才鬆開手掌,一看是紅色的綢巾小包,裡面包著一塊懷錶。懷錶嘀嗒嘀嗒地走著,就像是莫名的心跳,金首志立在燈光裡,出神地看自己的影子,看店鋪挨店鋪的街景。熱氣騰騰的水氣在街面上遊弋,賣粽子、彩紙葫蘆的叫賣聲不絕於耳,喧譁聲中,過日子的聲息滋味被放大了。心頭一熱,想:認識苗蘭一年多了,日子怎麼這麼快?

苗蘭每次來例假時,肚子痛得厲害,痛到大汗淋漓。這天金首志買了幾個桃子,嬌豔豔的,苗蘭忍不住吃了一個,肚子猛地疼起來,淚眼汪汪了。金首志見了,驚慌得六神無主。他曾經有過女人的體驗,但他不知道這是慣常的現象,記憶裡的嚴秀姑並不是這樣。畢竟他和苗蘭還屬於初戀,尤其是在心理上,絕對是初戀。疼痛中的苗蘭,心煩意亂中的苗蘭,就罵金首志傻,埋怨金首志,叫金首志立即把所有的桃子都扔到窗戶外面去,金首志照辦,還拍拍手說行了吧?男人的手臂神秘又溫暖,讓苗蘭無比渴望,接觸是如此的簡單,難言的刺激傳遞全身,霧一般沉醉,水氣一樣蒸騰。男人隱隱的汗味叫苗蘭舒坦,疼痛灼熱感漸漸退去,恍如潮水。幾縷髮梢粘在苗蘭汗涔涔的額頭上,他伸手拂開它們。苗蘭無語地看著這個細節,再次被金首志擊倒,眼睛溼潤了,自感有種小羊羔樣的情調。男人坐了下來,一隻手撫在她的額頭上,慢慢地摸,一圈一圈地摸。苗蘭眼窩裡的淚水越蓄越多,最終不可抑制地奔湧出來,淚珠串串,晶瑩而迷亂。

苗蘭一家是揚州人。身為南方的女子,苗蘭很會打扮,衣飾得體,衣服既不寬又不緊地裹著她的身材,一點都不張揚,讓人猜不透她胸脯的大小。金首志因此聯想到,都說天下女人全一樣的說法是多麼的荒謬。實際上,女人和女人有很大不同,不論是身材容貌,還是性格秉性,這其間會相差甚遠。金首志會不自覺地想起嚴秀姑,總以她做參照。在撫摩苗蘭的時候,他感到是那樣的綿軟細膩,與嚴秀姑緊繃繃的肌膚截然不同。

他們的第一回發生在一個下午,金首志的休息日。苗蘭來收拾他的住處,打水洗衣服。苗蘭自己也奇怪,自小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她,竟然那樣熱衷於為心上人做任何事情,那樣的心甘情願。她坐在小板凳上洗衣裳,笨手笨腳的,叫金首志忍不住發笑。苗蘭的脖子伸得很長,很吃力的模樣,而搓衣板則頂在肚子上,胳膊往來搓動,上衣裡的乳房便跟著搖晃。有一種力量在金首志的身體洶湧,無法抑制,像巨飈狂瀾,不能自制!金首志在身後一把摟住了苗蘭,一口口地去親她的脖頸,親她的髮際親她的耳垂,愛惜得很。苗蘭沒有掙扎,大概早就在預料之中。苗蘭離開了洗衣盆搓衣板,是金首志抱走開的。金首志所有的體重都沒壓住她的顫慄,嬌弱的籲息從遙遠的地方響起,她覺得自己樹葉樣地墜落水上,隨波逐流,一漾一漾地漂遠了。盛夏的陽光特別的辣,映得窗外明晃晃的,照得苗蘭通體雪白髮亮。最後時刻,苗蘭拒絕了,拼命地搖頭,口中呢喃:“金哥,金哥。”這聲音聽上去不是反對,而更像鼓勵或者召喚。金首志終歸是過來人了,懂得這個。女孩子家哪能不忸怩一下。其實,女孩子的心理就這樣,越是魯莽,她越稱心如意,所以他擺出了不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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