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湘道:“法大人,如今西川與東吳兩家的商貿已經通暢,不過還缺少對於市場的監督體制,我東吳的商人前來成都買賣商品,若買商品的人都是善男信女倒也罷了,如若遇到偷雞摸狗,以次物充好的人,卻沒有辦法能夠保護商人的權益。
長此以往,則市場會趨於混亂,那麼原本對於雙方來講都有利的事,則就成為了害處,因此,還請法大人支援。”
法正問道:“依吳先生的意思,當如何是好?”
吳湘道:“我認為,應當在成都城內,建立東吳商會,建立商會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商人的合法權益,而在建立了商會之後,那些來成都城內做買賣的生意人,也可以到商會中休憩。
商會也會為東吳的商人和蜀中的商人們的交易提供平臺,保證交易的公平,避免那些不法之徒趁勢作亂。不僅僅是我東吳,成都城內的商人們若是要做生意,苦於沒有機構保護,也是可以設立商會的,法大人,你意下如何?”
吳湘說得言之有理,縱然是法正,也實在找不出反對的理由。
既然已經通商了,那麼對於經商的商人們,自然是要進行保護的,而靠誰來保護,吳湘的意見無疑是最好的方法。
於是法正點點頭,便同意了吳湘在成都城內建立東吳商會的想法,他還將此事向劉備稟告,也得到了劉備的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