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生日,他又來了。
那晚上我們去歌城唱了歌,兄弟馮跟店裡請的賣服裝的少女開始交往。
賣花的孩子進來,他們分別花了10塊錢買來送給我們。
那晚上,我們分別平躺在馮租住的房子中,無言無語。
過了幾個小時,他突然說:“我可以再抱你一次嗎?”
我淡淡的說:“我們都結婚了,就該對彼此的家庭負責。”
不過我聽到他的氣息聲,又說道:“抱最後一次。”
於是他輕輕轉過身,抱了我一下。
不到1秒的時間就轉身平躺著,不再說話。
那天,他不再像當年我去孝泉井隊看他時,趁我睡著就不斷吸菸。
我一動不動的躺在床上,與他一樣。
可是,我一夜無眠。
我想,他也是一夜無眠。
我早跟他說過,第一次要在我結婚的那天,可是他非不信。非要讓我對這個世界的感情絕望才善罷甘休。
那年冬天,部隊轉業上崗培訓的人員來我們學校了。不知為何,來了的人都要請我去吃飯。
而我也開始喝酒。
我早就不當自己是女生了,更何況畢業後工作之地一般都是井隊,加之沒了你的那天開始,我就以為自己是男生。
當第一批同學去塔克拉瑪干沙漠的時候,我甚是嚮往。
想象著茫茫沙漠的美麗和神奇——不過現在我覺得,我在那裡生存不了。
跟他們去喝酒,我喜歡買麵包和果醬。那會兒我喜歡吃藍莓果醬,可今兒發現我婆婆做的桑葚醬更好吃。
每次出去吃火鍋我都愛買個麵包和一瓶果醬,然後豪氣的一杯杯幹著。
每次跟他們喝完酒後,我便趁酒意來襲之前,跑回宿舍——好吧,從我喝酒喝得住院開始,我就不喝酒了。
那會兒喝得最慘的一次,是井隊再培訓的男生們來了,請我出去吃燒烤。
於是我豪爽的跟他們拼酒——一個人就喝了17瓶啤酒,然後被同學們接回宿舍,又哭又鬧。
酒醒後我發現自己受了傷,才知道自己有多丟人。
因為我們在一起了,所以我以為我們會相伴一生,白頭到老。
我總去宿舍把他的衣服拿出來一起洗,或者叫其他女生給他洗。
甚至在暑假去了南充,在他所有親戚家和我南充同學們的家裡遊蕩了一番——在盧宣灰家蹭飯的時候,他們正在門口打井,我好奇的蹲在黃泥巴旁看著,並問他父母相關的問題。
還跟他和他表弟一道,翻山越嶺去了他外婆家,並在院子前的核桃樹弄了核桃,燒了吃。
更如同一個沒有見過世面的小丫頭,翻山越嶺之際問他們路旁的野花野草叫什麼名字。
他覺得好笑,跟我說:“豬草花。”
可他明明都沒看,就笑話我、敷衍我。
在蓬安的魚種場,我每天都要煮飯玩,而他們都出去喝得爛醉如泥的回來。
也喜歡在魚種場看大人們餵魚、還有鱉,並不斷問他爸爸養魚的知識。可他爸爸卻總跟我講運輸魚的知識。
反正那裡很大很大,有幾條超級大的狼狗。
那年我第一次炒菜,是乾煸四季豆。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炒菜。
我想象著飯館裡師傅的做法,卻一時不及,把醬弄糊了,可他爸爸和姑公公吃得很滿意,我每天跟他們談天說地,好不愜意。
突然有一天,我母親打電話到兄弟馮家裡,叫我回去了。
而與此同時,他們接到通知,要分配工作去井隊了。
我跟他一起坐在公交車上,他讓我跟他一起去學校,然後去單位報道。
但是我鞋子卻莫名其妙的就壞了——方才都還好好的,就在回學校的車上時才壞了的。
而且我腳太小,不好買鞋。
我說我回家換了鞋就來,於是,我母親不准我出門了。
後來他來接我那年,我們一起去找陳興平吃飯,她說:“如果你們兩個結婚,不管有多遠,我都來。”
我不懂她意思,但是我知曉他懂,因為她明明是對他說的。
這話兒,一定另有深意。
因為在鄭爺爺病了的那晚,傳話人,就是陳興平。
我賣房子那年,他在昆明買學區房了。
他說是她非要買,為了孩子讀書。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