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就是局,機構;Bureaucracy,官僚政治,就是由這些僱員組成的機關統治的政治,以相對於由元老院之類的議會直接統治的政治)。整個雅典城邦,只有極少數幾個打更的、通訊員之類由公家養活的公務員。軍隊由自己出資裝備的公民——民兵組成;將領,臨時推舉;執政官中有一人是大將軍,戰時統率軍隊。
其所以如此,是因為雅典民主,其實是貴族政治——商業貴族及其子弟有錢,從政是體面事情。
不過,當政既然要經過選舉,就必須有受選民(他們可並不都是貴族,極大多數是自由工商業者和自由農民)歡迎的政綱。當政時期幹得不好,下次就選不上。雅典還有一種有趣的貝殼放逐法。一個政治家,給公民大會判決為有僭主的野心的時候,儘管他打仗打勝了,從政成績很好,也可以加以放逐——趕出雅典,並不殺頭。
雅典在和斯巴達打了一次筋疲力竭的戰爭(伯羅奔尼撒戰爭)以後,衰落了。亞力山大從馬其頓統一了希臘(至少有二三十個雅典這類的城邦),一直打到阿富汗,建立了大帝國。後來這個大帝國分裂成幾個帝國,不過這些帝國,都是憑藉希臘文化統治東方民族,是徹底東方專制主義的。
2、羅馬興起得晚,它深受希臘文化的影響。有歷史的羅馬城邦,只經歷了短期的王政就實行了雅典式的民主。這有元老院,選出兩個執政官(現在的聖馬利諾這個小共和國還有共和羅馬的遺風),任期二年。作戰,由執政官當統帥。大政方針,全由元老院決定。軍隊,也由自行出資裝備的公民軍組成。羅馬人還有一種“法律呆子”脾氣,大小事情都要透過元老院用立法形式來確定。我國解放以前的大學法學院,有一門必修課羅馬法。契約、債權債務、所有權,他們都咬文嚼字地訂成法律,如此等等。
共和羅馬只有現在羅馬城及其周圍一小塊地方,所以它也是城邦。羅馬人好戰,雖然羅馬城還被高盧人攻破過,不過它終究先是征服了全義大利,後來和迦太基(現在的突尼西亞地方,由腓尼基人組成的一個商業國家,腓尼基人是猶太人同族,老家在黎巴嫩的西頓、推羅等處)打了幾十年生死存亡的仗,直到這時候,羅馬還是城邦共和國。不過征服中的俘虜越來越多,原先都是自耕農民的公民,現在專門打仗去了,分到奴隸的人成了奴隸主。貧窮又不打仗的公民,共和國免費發給糧食,逐漸成了徹底的寄生階級。可是他們還有選舉權,打仗發了財的統帥們對他們施捨。共和羅馬就這樣準備了帝國羅馬。
打勝了迦太基以後,羅馬征服了現在的法國、西班牙、希臘、巴爾幹全部、小亞細亞、埃及、北非,把地中海周圍都統一起來了。征服和防守征服的土地,使軍隊成為僱傭軍(原來是公民軍),它造成了軍閥,軍閥自然變成皇帝。不過,羅馬的皇帝還由元老院選舉,事實上有世襲制。皇帝卻從來不敢說他“富有四海”,不敢說他統治下的人民都是他的臣妾。甚至,拉丁文的Emperor,不過是“掌軍政權的人”,不是“主人”。皇帝稱為“主人”,那已是西羅馬帝國接近滅亡的時候了。
至於4世紀以後的東羅馬帝國,即拜占庭帝國,那是長久承襲了東方專制主義的。所以,馬克思稱之為“沒落帝國”。
二、中世紀的歐洲,它怎樣轉變到“憲政時期”的?
羅馬的滅亡,是由於蠻族的入侵。蠻族是日耳曼諸族。經過一些變遷,他們實行了孟德斯鳩所稱的“等級君主制”。這就是說,君王對所屬諸侯(諸侯對從屬他的小諸侯和騎士也一樣)相互間有比較明確的權利義務關係,上面不得侵犯下面的權利。初期,君王和諸侯一樣,靠他自己的莊園的農奴來供給,而且,直到後來根本沒有普遍全國的“田賦”。農奴只對他所屬的長上負有貢獻和徭役的義務。軍隊,是由封建騎士組成的騎士軍隊,所以中世紀歐洲歷史上,從來沒有“坑長平降卒40萬”那樣的事,最大的軍隊也不過幾萬人。
據英國的梅因考證,這種等級君主制,是蠻族在作為羅馬帝國的鄰人和僱傭兵的時候,從羅馬法的契約觀念那裡脫胎出來的。十七八年前,我驚訝盧梭怎麼寫出他的《民約論》(全譯應作《社會契約論》),後來懂得,那不過是他們歷史傳統的結果。
中世紀西方城市也不同於中國的城市。中國的城市,歷史上最早是朝廷所在地。手工業是王室的,同時在法律上是皇帝的私產。漢武帝時,城市的稅收進入少府(帝室的財庫,不是帝國的財庫)。西方的城市,是由向封建主付錢贖買了他的農奴身分的自由民自治的,公社(une;m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