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料股一樣要買東西去後勤部聯勤部,每次去要花好幾萬。誰都知道油料股有錢,場站一些不好報的發票要幫著解決,食堂一年補助十來萬,剩下的全當福利發了。”
沒全落個人腰包,吳科長稍稍松下口氣,側身看了看一起談話的軍區保衛處幹部,接著問:“怎麼發的,按什麼標準?”
“股長、教導員、空勤家屬一個標準,大前年每人一萬,前年每人兩萬,去年也是兩萬。普通幹部每人五千,我是經辦人,比普通幹部多一點。戰士不發現金,年底給他們發點東西,平均下來一人兩千。”
上面有後勤部和聯勤部,中間有場站領導,單位裡還有安排過來的幾個空勤家屬。
利益均沾,誰都有份兒,保衛科真查不下去,吳科長徹底服了,驀地起身道:“高幹事,您繼續跟他談,我出去打個電話。”
查命案查出一起盜賣軍用物資的窩案,保衛處就是管這個的,高幹事不管這麼多,事無鉅細的繼續問,哪些人在油料股報過發票,幹部分福利時有沒有簽字,做這個決定時是誰拍板的……整理出一份幾十頁的材料。(未完待續。。)
第三百三十八章 又是一個悲劇
部隊發生命案,全軍罕見,不能不開個常委會。
從軍招回到師部,徐政委立即讓劉副政委通報情況,就這起命案分析部隊管理上的不足,討論接下來要怎麼整頓。研究案子會造成多大惡劣影響,明天要不要向空軍首長彙報。
思想工作沒做好,政治部有責任。
兵沒帶好,極可能涉嫌盜賣軍用物資,司令部同樣有責任。
政治部黎主任和司令部王參謀長剛作為檢討,工作組傳來一個“好訊息”。按照傍晚確定的偵查方向,成功鎖定到一個嫌疑人,並且嫌疑人已復員。
空c師是響噹噹的空軍王牌師,第一批換裝三代戰機,榮譽室裡各種獎章獎狀擺不過來,走出過好幾位戰鬥英雄,曾擔任過空軍司令員的老師長仍在健在。榮譽高於一切,只能露臉,不能丟人。
一位副師長點上根香菸提議道:“師長、政委,這個人我們不能丟也丟不起,否則九十九加一等於零,之前工作全白做了。既然嫌疑人已復員,那就跟席處長商量商量,把案子移交給公安。不要鬧到軍事檢察院,更不能上軍事法庭。”
師裡怕丟人,軍區空軍難道不怕。
徐政委感覺有些道理,跟沙師長對視了一眼,掐滅菸蒂問:“黎主任,你學過法律,你認為有沒有這種可能性,在法律能不能站住腳?”
黎主任愛人在市中院上班,是地方政府照顧。幫著安排進去的,不是法官,也不是書記員。而是擔任“陪而不審”的人民陪審員。為了成為法官,他愛人非常刻苦地學習法律,透過了司法考試。
黎主任跟著學了一段時間,在這方面確實算半個專業人士,他沉思了片刻,憂心忡忡地說:“按照現行法律,軍人退出現役後。發現其在服役期內涉嫌犯罪的,應該由地方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處理;但涉嫌軍人違反職責罪的,就要由軍隊保衛部門、軍事檢察院處理。”
徐政委追問道:“怎麼界定?”
“就是沒給部隊造成危害或損失的由地方管。如果給部隊造成了危害或損失就要由我們部隊管。上半年最高檢和總政修訂並下發了一個《軍人違反職責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上面明確規定凡涉嫌盜竊、搶奪軍用物資價值二千元以上,或者不滿規定數額,但後果嚴重的。應予立案。”
看著眾人面面相窺的樣子。黎主任補充道:“如果嫌疑人確實像小姜推測得一樣,跟苗天桂一起盜賣過汽油,那麼席處長不一定會移交,就算願意移交,地方公安部門也不一定會接手,畢竟對他們而言也是個麻煩。”
沙師長面無表情地問:“有什麼麻煩的?”
“師長,現在地方上法制建設越來越完善,司法機關對證據要求越來越高。只要有一點瑕疵檢察院就會打回去要求公安局補充偵查。從立案偵查到移交檢察院起訴,再到法院審理判決。如果嫌疑人上訴或檢察院抗訴,整個程式走下來要一兩年甚至更長。”
地方上出命案很正常,對他們來說只是麻煩,對空c師而言就不是麻煩那麼簡單了。
徐政委揉了揉太陽穴,若有所思地說:“市委劉書記比較好說話,實在不行我親自跑一趟,請他給公安局打個招呼。抬頭不見低頭見,這個忙他應該會幫。”
關係到全師的榮譽,沙師長不能光顧著飛行,不能對案子不管不問,介面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