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2 / 4)

”卻不是一時半會可以完全消滅的。民間秘密活動的遊俠就是承繼了這種精神,秦朝末年,他們也投入了抗暴和復國的鬥爭。最引人矚目的“田橫五百士”,所體現的就是先秦的貴族精神。也就是後來遊俠所推崇精神的先聲。

2�“俠”的本義

遊俠,在兩漢是一種社會現象,也是讓統治者感到頭痛的一個社會問題。遊俠之中,品類複雜,高尚者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一諾千金,存亡死生;惡劣者或呼朋引類,招搖過市,或武斷鄉曲,稱霸一方。由於兩漢時期遊俠的興盛,並且有著巨大的社會影響力,從而演變成一種心態,一種生活追求,併成為一種文化現象。後來“俠”竟成為一種關於人的品格或作風的形容詞,說某人“好任俠”,某人有“俠氣”,某人有“俠風”等等,成為某些人的品格特徵。

什麼是“俠”?歷來有多種解釋,但這些解釋往往侷限在“武”字上。《中國武俠史》的作者陳山認為,先秦“劍”又稱之為“鋏”,“因此,‘俠’在形、義兩個方面都可能從‘鋏’字轉化而來”。《中國武俠史》,P40。這是把俠解釋為劍客。前輩史學家呂思勉先生在《秦漢史》中講到,春秋之後,失職之士,“�好文者為遊士,尚武者為遊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這些說法都是受到韓非子《五蠹》篇中的“俠以武犯禁”、“遊俠私劍之屬”等話頭的影響。實際上,論者並沒有抓住這些話的主旨所在。韓非子說到這些人窩藏“私劍”(屬於個人的武裝力量),並敢於“犯禁”,目的在於揭露他們“以匹夫之細,竊殺生之權”,《漢書?遊俠傳》。而這個“殺生之權”在法家看來只能專屬於君主。韓非子認為這些“俠”的目的在於“肆意陳欲”(使自己的慾望不被約束),要想成為“俠”,就要“棄官寵交”《韓非子?八說》。(官員放棄職責去結交朋友),私設屬於自己的武裝力量。可見韓非子儘管強調“遊俠”的暴力作用,但他對遊俠的理解還是在於“俠”有一幫子人(私劍)為後盾。最早被稱為“俠”的並不以“武”聞於世。

自命為社會良心的遊俠�(2)

司馬遷在《遊俠列傳》中說:

古布衣之俠,靡得而聞已。近世延陵、孟嘗、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親屬,藉於有土卿相之富厚,招天下賢者,顯名諸侯,不可謂不賢者矣。比如順風而呼,聲非加疾,其勢激也。至如閭巷之俠,修行砥名,聲施於天下,莫不稱賢,是為難耳。

這段話說得很清楚,太史公所標舉的延陵季子、戰國時四公子,都不是“以武犯禁”的人物。他們的共同點在於“招天下賢者,顯名諸侯”。換句話說,他們是因有一幫追隨者(不管這些追隨者抱有什麼目的)而彰顯社會的。我們所熟悉的“武”並未在司馬遷的考慮之列,雖然先秦貴族都接受過“武”的訓練。司馬遷還說“古布衣之俠,靡得而聞已”,也就是說沒聽說過平民之俠。我們知道《史記》中有《刺客列傳》,記曹沫、專諸、豫讓、聶政、荊軻等五人行刺報恩的事蹟。司馬遷對他們的獻身、勇武、守信、執著、一往無前的精神深致讚美,甚至說“此其義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較然,不欺其志,名垂後世,豈妄也哉!”這是多麼高的評價,後世也稱這些刺客為俠,把他們視為武藝高強的俠客。但太史公不認為他們是“俠”,關鍵在於他們沒有一批追隨者。

再從文字學角度瞭解一下“俠”字。甲骨文、金文皆無“俠”字,俠者,夾也。《�尚書?梓材》有句“先王既勤用明德、懷為夾、庶邦享”。《一切經音義》雲:“夾,輔也。”在金文中,“夾”的字形很像中間有一個大人,兩側皆有一個小人夾輔。這只是字的本義,用這個概念去定義一個群體,大約是戰國時期的事情。人們最初稱什麼樣的人為“夾”——俠呢?也就是說什麼是俠呢?要理解這一點,先要對產生俠的社會環境有個確切的認識。

前面說過,宗法國家的中國是一個垂直型的組織社會。社會中的人際關係是有著清晰的等級建構的,就是我們所引的“天有十日,人有十等”。西周時期等級十分森嚴,不可逾越,每個人都被控制在這種嚴密的垂直的統治建構之中。這樣的社會是缺少流動和交往的。班固對這樣的社會有十分準確的描述:

古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自卿大夫以至於庶人各有等差,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孔子曰:“天下有道,政不在大夫。”百官有司奉法承令,以修所職,失職有誅,侵官有罰。夫然,天下理焉。《漢書?遊俠傳》。

在這個等級社會中,人們各守所職,各安其分,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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