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說?”池大老爺問湯圓店老闆。
湯圓店老闆已經臉色大變,除了連連磕頭求饒外,別無話說。
“好了,”池大老爺對鄉下人說,“你的錢你拿了回去。”
“是。”鄉下人磕個頭,“大老爺明見萬里,真正青天。不過— ”
鄉下人遲疑著想說不敢說,池大老爺當然要追問:“你還有話說?”
“是。”鄉下人說,“小人為了要告到大老爺這裡,有意衝犯導子— ”
語氣未完,但池大老爺已明白了,“你是覺得受了委屈不是?”
“小人不敢說委屈。不過,這個人實在不對。”
鄉下人的意思是,湯圓店老闆應該受罰;至少也該像他那樣,挨二十板子。如今看堂上沒有下文,這口氣出得不夠,所以不能不申訴。
池大老爺也有池大老爺的想法,“我曉得我沒有罰他,你覺得委屈。不過,”他說,“你看在我的面上。”
“不敢。大老爺說這話,實在折煞小人。只是,”鄉下人磕個頭說,“小人斗膽,要請問大老爺,為什麼大老爺要擔待這個人?”
“因為這個人的妻子,很明事理;你的錢是他妻子交出來的,還勸過他不可這樣子。這是賢慧女人,所以我不能罰他。”
還似乎不成理由,但鄉下人不敢再追問,只答一聲:“是。”
“我再講個道理你聽,如果我罰了他,他回去一定罵他妻子,夫妻反目,說不定女人心狹,會尋短見。那時你想想看,你不是作了孽?”
“啊,啊!”鄉下人恍然大悟,“大老爺說得對。”
“我索性再把道理說說清楚。如果遇上個幫丈夫作惡的不賢慧女人,你這塊銀洋就一定拿不回去。如果我罰了他,大家心裡會想,好人做不得,妻子做好人,會害了丈夫。那時你想,世界上誰還肯做好人。至於,”池大老爺轉臉又說,“賣湯圓的,你回去決不可以罵你女人;你要曉得,家有賢妻,夫不遭橫禍,像你現在吞沒人家一塊銀洋,如果安然無事,慢慢膽子大了,作的惡多了,遲早會遭大禍。只要這樣想一想,就知道你女人這樣做法,實在是幫你、救你!”
“是。”湯圓店老闆說,“小人再不敢了。”
“說得有道理啊!看起來倒真還是個好官。”劉不才深深點頭。
“可惜好官做不長!”
“為什麼?”劉不才很關切地問。
“也是為一樁刑名案子——一”
這樁案子,極其離奇。池大老爺屬下有戶人家,只有母女兩個人;女兒叫採春,公認絕色。從小許婚何氏,本是書香門第;以後何家敗落,父母雙亡,只剩下未過門的女婿一個人,刻苦用功,希望重振家聲。
二十歲那年,姓何的中了秀才;請媒人到女家訂婚期。採春的母親表示,她別無子女,而女婿又只有一個人,不如兩家並做一家,做個入贅女婿,頂兩家的香菸。
何秀才本不願入贅,只為聽說採春是絕色,看在美妻的份上,勉強依從。結親那天,大宴賓朋,無不誇讚新婦,國色無雙。何秀才亦相當得意,喜滋滋入洞房去飲合歡酒,酒到杯乾,幾乎大醉。
廳上賓客未散,正在暢飲之際,突生鉅變;只見新郎格從洞房中奔出來,散發披面,大呼大叫,往外直奔。賓客大駭,有人想攔住他,已自不及;新郎出門狂奔,奔出一里多外,大河當前,新郎官撲通一聲,跳入河中,水花四濺之下,寂然無聲,看起來已經滅頂了。
當時有個熱心的賓客,原是新郎格的同窗名叫張仲義;一路從後面追來,眼看他跳入河中,無法救他,望河興嘆,頓了半天的足,悽悽慘慘的回到女家,報告凶信。
這時採春跟她的母親,焦急萬狀;一聽張仲義的話,採春首先就大哭,說新郎倌喝酒喝得好妹地,忽然衝出門外;料想必有人攔住他,怎麼發生這樣的事?必是張仲義存心不良,殺了她的丈夫。當時母女倆撒潑哭鬧;揪住張仲義不放,一直鬧到官裡。
這變了一樁無頭案。張仲義當然沒有殺人的道理;縣官倒也明白,當堂釋放。但是新郎棺到哪裡去了呢?或者一時得了失心瘋,做出這樣自速其死的舉動來,可是屍首呢?
因為屍首無著,不能結案;但苦主不追,又無兇手,便成了不知道如何作處理的懸案——這是池大老爺前任的事;接收時,照例要將這件懸案接了過來。
接雖接了過來。擺著也不要緊。哪知有一天池大老爺心血來潮,調出這件案子來細看,大為疑惑,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