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4 / 4)

吏多苛政,政教煩碎,大率咎在部刺史,或不循守條職,舉措各以其意,多預郡縣事,至開私門,聽讒佞,以求吏民過失,譴呵及細微,責義不量力。郡縣相迫促,亦內相刻,流至眾庶。是故鄉黨缺於嘉賓之歡,九族忘其親親之恩,飲食周急之厚彌衰,送往勞來之禮不行。”薛宣進而指出,帝國如今最大的威脅,不是天災而是人禍。

薛宣的觀點可謂著情著理,入木三分,其他人無法反駁,終於使重圍之中的王鳳得以解脫。在西漢王朝“以經義治國”的基本理念之下,大概也只有像薛宣這種經學造詣不太深的官員,才能有如此敏銳的洞察能力和一針見血的分析能力,他沒有被經學的教旨矇蔽住自己的雙眼。

此後不久,薛宣先後任臨淮、陳留兩郡太守,展露出過人的行政才幹,分別在很短的時間內使兩郡“政教大行”,“盜賊禁止,吏民敬其威信”。

朝廷稍後便任命他代理左馮翊。左馮翊是京師“三輔”之一。

京畿重地從來都不好治理。轄區內高陵縣令楊湛和棟陽縣令謝遊是兩個很難對付的官痞子。他們貪婪、狡詐而又桀驁不馴。薛宣的前任曾多次想把他們拿下,但都無果而終。

薛宣到任後,楊、謝二人登門拜見,想看看這位新長官到底是個什麼貨色。薛宣一方面以好酒好肉熱情款待他們,另一方面則暗中派人收集其全部罪證。

薛宣看楊湛稍有悔過之意,且有敬上之心,便把他的所有罪行及奸贓全部寫在簡牒上,密封后交給他。對他說:官員百姓們對你的反映全都記在了這個簡牒上,有人告你監守自盜;但我向來敬重你,而按朝廷的法度,貪贓十金(西漢時多指白銀)即為死罪。我實在不忍將你法辦,所以才以密牒相告。希望你自己掂量掂量,進退取捨悉由尊便。今後還有做官的機會。如果密牒中所言非實,請你重新封好後還給我,我還你清白。 。 想看書來

三面“旗幟”(3)

楊湛自知罪證已被掌握,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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