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師爺並不是在開心,而且沉浸在半醉半醒地回憶之中;啞巴的木牌明顯在哭,是一個“哀”;王通也因為自己的過去,總是憤憤不平,所以他選擇了一張憤怒的人臉;“喜怒哀樂”前三個都有了,作為老大的老莫只好選擇一個“樂”,就是一張哈哈大笑的人臉。他們就是刑部大牢當年的“四大白痴”,專門留在刑部大牢內部,做別人不願意做的事情。王通已經“死”了,所以不能在外人面前現身,可以就像一個影子一樣,隱藏在刑部大牢內部,當一個孤魂野鬼;老酒鬼師爺負責給犯人看病,寫下犯人的記錄,至於犯人是任由他自己病死,還是就地解決,或者是扔出去,就不是老酒鬼師爺可以決定的了。大家管老酒鬼師爺叫“假大夫”,幾個關係不錯的人叫他“老酒鬼”;老莫負責送飯,還有運送屍體,所以沒有人會搶他的活幹。大家因為老莫總是笑呵呵的,所以管老莫叫“笑老頭”;啞巴是管做飯的,整天髒兮兮的,所以大家都叫他“燒火啞巴”。因為啞巴整天苦瓜著一張臉,愛哭不哭的樣子,所以關係好的人叫他“愛哭鬼”。據說當年四個人因為各自的原因,都不願意離開這裡,成為了四個同病相憐的好友。
展小小一邊帶著啞巴回去,一邊和啞巴“聊”幾句。因為是用啞語,所以不用擔心被暗中監視的人發現,因此兩人“聊”得很起勁。啞巴告訴展小小,他們四個人的年紀其實差不多,老莫年紀最大,啞巴第二,老酒鬼師爺第三,王通年紀最小。但是年紀最小的王通,現在真實年紀也已經六十好幾了。他們是在這個刑部大牢工作最久的老人,幾乎是這裡的元老級老人了。只不過大家的地位都不高,認識和尊重他們的人更加少。老莫有一個乾兒子,幾個徒子徒孫還好點,啞巴真的是一個“孤家寡人”。要不是幾年前王彤出事了的話,王通也沒有機會離開刑部大牢,就連密道也不敢離開。
第三十一回 刑部大牢三十一
啞巴見到了秦泰之後,索性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透過展小小的翻譯告訴給秦泰。在外面監視秦泰和展小小的人,也對這個啞巴沒有什麼反應。主要是因為這個啞巴不但不說話,而且為人傻傻地,知道他的人都知道啞巴整天低頭做事,從來不惹事。透過大家對啞巴的瞭解,相信啞巴知道不多秘密,而且不是一個喜歡多事的人,所以才讓啞巴繼續留在了刑部大牢裡面。但是誰也沒想到,就是這個啞巴知道了太多的秘密。
說起刑部大牢,就不得不提及《大明律法》和明朝的監獄管理制度。《大明律法》是明朝首位宰相李善長奉了明朝開國皇帝洪武爺朱元璋的命令,親自主持參與編寫的。據說它是整個中國古代史裡面最完善一部律法,後來的清政府當政的時候,基本沿用了這部律法。這部律法不但最適合當時的社會形態,也同時限定了大家的行為規範。這部律法的最大特點就是量刑謹慎,對於一些看上去並不嚴重的小罪處罰很嚴。李善長奉行了三國時候劉備的名言“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李善長是一個長期生活在民間的大人才,知道一些罪犯就是從小經常犯小錯沒有受到相應處罰,才導致他們見見膽子養大了,什麼壞事都敢做。可以為了震懾後人,為了讓大家就連小錯也不敢輕易做,所以在量刑上大案要案要慎重,小案上要嚴判。再加上朱元璋對貪官深惡痛絕,所以加上了嚴懲貪官這一條。
根據這部律法,規範了當時還是桀驁不馴的老百姓,讓大家開始安分守己,不敢輕易觸犯刑罰。貪官貪汙十兩銀子以上,就要丟官罷爵,貪汙的銀子要加倍還出來。凡是貪汙超過五十兩銀子以上的話,官員就要判死刑。朱元璋為了震懾貪官,特別下令這種貪官要剝皮示眾,死了也不讓他們好過。對於老百姓的刑罰也很重,例如老百姓無辜打架鬥毆的話,造成不良影響就要“打板子”或者服勞役;老百姓當眾亮出武器例如菜刀等的話,就是故意鬧事,企圖傷人,就要監禁一個月以上;要是真的傷了人的話,令人致殘就要關十年以上,殺了人的話就要判死刑,等到秋後一起處死;偷人東西,要被重打三十大板,甚至於監禁十到三十天;與人***沒有造成人命的話,就要監禁五到十年,甚至於更久;要是導致有人致死的話,姦夫**就要為其償命。
各地有各自的監獄,縣裡有縣衙監獄,州府有州府的監獄,省裡有按察使下屬的監獄,國家有國家的監獄,這就是刑部大牢。按照規定一般的小案子不但由地方官員升堂判決,一般的處罰在各地的監獄執行。凡是一年以下的處罰,上級部門不會插手複審。超過一年以上的,在五年之下的案子,上級部門要過問一次,定期派人集中複核。五年之上的的案子需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