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平白收禮,是怕官員貪汙或者徇私,師爺不過是一個下人,有人給下人送禮不算受賄。
秦泰也沒有和已經醉醺醺的“老酒鬼”師爺說任免的事情。反正展小小、“馬三刀”和小靈子快要回來了。等大家到齊之後一起出發去福建。這時候秦泰回了自己的房間,秘密回憶兔子窩看到的一切。這不知道是巧合,還是天意,這件案子正好發生在福建,秦泰正好藉機會查案。秦泰心裡也想搞清楚這件事情是真的還是假的。
第六回 白兔戴冠六
秦泰回到自己的房間,面對這麼多的腰牌不知道是應該高興呢?還是應該感到悲傷?看來福建的局勢比他自己知道的還要危險,不然不會這麼多的官員都不去上任。
什麼叫“官”?通俗一點,就是代替朝廷、代替皇帝管理地方的地方父母官。為什麼說是“父母官”,這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是勸告官員要把轄區裡的老百姓當做自己的孩子一樣照看和管教。第二層的意思就是老百姓要像敬重自己的父母一樣,聽從和敬重官員的話。要是有哪個老百姓像忤逆的孩子違背父母一樣不聽官員的話,官員就可以教訓自己孩子一樣,對這個忤逆子痛下打手。
中國有句老話,叫“縣官不如現管。”意思是與自己不搭界的縣官,還不如自己的直接上司來得更管用。可是每一個地方官的實權都比較大,上級給於一定的自主許可權,可以全權管理轄區裡的一切事務。
中國還有一句老話,叫“天高皇帝遠。”對於一些地方老百姓來說,遠在京城的皇帝,是遙不可及的,但是他們的地方官卻是馬上能看見的。所以一些老百姓並不怕皇帝,還敢在背後議論皇帝家的是是非非。可是在本地明裡暗裡議論地方各級官員的人卻很少。要不是這個官員實在無法無天了,老百姓不會集中在一起說三道四。
一些地方官員為了立威,也使出了種種手段。例如外出的排場,按照朝廷的規矩儀仗不能隨便亂用的。就連皇帝出巡,去太廟或者天壇祭壇也有相應的禮節。但是地方官員卻不大講究這一點,只要官員外出就要有儀仗,前呼後擁的好是威風。這就是一些京官羨慕地方官員的地方。在京城到處是官,四品以下的官員就不能稱為官員,只能稱為官吏。他們在京城為人時時小心,深怕得罪到什麼重要官員。當時有句笑話,說“京城裡掉一塊瓦片砸中六個人,四個是官員,一個是皇親國戚,還有一個是太監。”可見當時大明京城裡官員多,皇親國戚也多,太監也多。官員們得罪哪一個大官還是小事,要是不小心衝撞了太監或者錦衣衛,他們向皇帝添油加醋地一說,官員可就要倒大黴了。
按照早有的規矩,縣官也就是老百姓口裡的“縣太爺”出巡,前有開道的儀仗,後有一些衙役跟隨。所謂的儀仗是由一人提著銅鑼開道,後面四個人分兩隊各舉一塊牌子跟著組成。牌子上寫有“肅靜”、“迴避”、“某某縣正堂”、“正七品知縣”的字樣。隨後就是四人抬的官轎,後面趕著手裡拿著殺威棍和手銬的衙役。知縣屬於七品官,所以銅鑼每次只能敲三下,又叫“敲三棒”。按照正常禮儀,縣太爺離開自己的縣衙的時候,敲銅鑼的衙役,要連喊三次“老爺出巡咯”之後,縣太爺才出來上轎出行。每走十步敲銅鑼的衙役敲一下銅鑼,敲完三下之後,停頓一下,喊“老爺出巡,百姓迴避。”然後再敲銅鑼三下。
知府出巡按規定是敲五下,就是“敲五棒”、道臺出巡是“敲七棒”、巡撫出巡是“敲十一棒”,要是皇帝出巡應該是“敲八八六十四棒”。要是聽見不停地敲銅鑼,點數已經超過二十幾下的時候,您就不用再數了,絕對不會是皇帝出巡,不然您根本就不能靠近聽見銅鑼聲。出現這種情況,只有一種解釋,您遇上“耍猴戲”的江湖賣藝的了。
官府可不是一般人都能進的,有道是“衙門八字朝南開,有理沒錢莫進來。”老百姓要告狀的話,先要去找人寫狀紙。朝廷有明文,沒有功名在身的人不能寫狀紙。不但狀紙要人代寫,還要請人當訟師,為自己打官司,免得自己不會說話開罪官員。這種靠衙門吃飯寫狀紙做訟師的,大家管他們叫“訟棍”。他們都是一些科舉不順利,當不成舉人的落魄秀才,又不能安心在家讀書務農,只好來做這些沒有良心的“訟棍”。老百姓來告狀,一定是家裡出了什麼急事,可是他們利用這機會敲詐勒索,盤剝老百姓的血汗錢,怪不得大家對他們十分厭惡。一些有良心的訟師不是混不下去了,就是被人作弄死了,所以留在衙門口混飯的都不是什麼好人。
請訟師寫好了狀紙,請好了打官司的訟師之後,就要正式“擊鼓鳴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