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3 / 4)

小說:終極罪惡 作者:

”!

那句話是周春說的,他說的“你們”是劉大彪弟兄,他說他們狠毒,不就證明他是受害人嗎?那麼,是不是劉大彪弟兄到我們市就是為了殺周春呢?或者說,是為殺周春才跟蹤到我們市,而周春為保衛自己的生命反抗,搏鬥中奪過刀殺死了劉二彪?

如果這樣,也可以解釋劉大彪攜帶的匕首與劉二彪胸口那把為什麼一樣了。如果這樣,周春就是正當防衛……

想到這裡我的心輕鬆了一些。可這只是判斷,或者說是我的良好願望,並沒有證據來證明。

那麼,劉大彪弟兄為什麼要殺周春呢?他們無冤無仇……一定是別人指使的。是誰?

他們曾是金顯昌的人,而在火車上搶走劉大彪的人也是金顯昌的人,如果劉家堡殺人案的兇手也是劉大彪的話,那就是說,金顯昌派人搶走他,並不是要保護他,而是要除掉他。因為他聽到我的電話,害怕劉大彪說出真情,累及自己。

這樣分析,應該是站得住腳,而且是有部分事實證明的。

這似乎是一個鏈條,只是不太完整,在這個鏈條上還缺一個環節。那就是,如果是金顯昌支使劉氏兄弟殺周春,他為的是什麼?周春的飯店已經被他霸佔,妻子已經跳樓自殺,他的告狀也沒有一點作用,而且又成了殺人未遂的在逃犯,自有警方追捕。在這種情況下,他為什麼還要追殺他呢?

滅口。

對,是為了滅口。這對黑社會來說是家常便飯。

可是,為了滅什麼口?難道周春手中還有什麼可以致金顯昌死命的東西?如果有,為什麼不揭發控告他呀?

如果有,證據又是什麼?他是如何獲得的?

看來,還是要找到周春。

這是我思考的最終結果。

3

在我思考的時候,金顯昌正在富豪大飯店的一個包房裡。在場的除了他,還有才經理和金世龍。此時,金世龍正在對著一桌佳餚仰脖灌酒。金顯昌在向他命令著: “……我把你弄出來,不是讓你來喝酒的,酒有的你喝,可你現在要千方百計找到劉大彪,把他幹掉!”

金世龍敞著懷,挽著袖子,胸部和手臂上的紋身都露了出來,那是一條惡龍的影象。他聽了金顯昌的話,放下酒瓶,抹了一下嘴巴,“這算個屁事,小菜一碟……當然,辦這事大哥得大方點!”

金顯昌生氣地:“我他媽啥時虧待過你們?!” 向才經理一擺腦袋,才經理拿出兩捆錢。金顯昌抓過去扔給金世龍:“花沒了再來拿!”

金世龍笑嘻嘻地掂掂錢:“行,大哥是大方。不過,要是出了事,我再進去了,大哥可不能不管我呀!”

金顯昌:“你放屁,自己的弟兄,我啥時不管來著?”

金世龍一笑:“那可不一定……劉大彪呢?”

金顯昌沉下臉來:“你是不是給臉不要臉?讓你乾點事說道這個多?他怎麼能跟你比?你放心好了,劉大彪現在已經是殺人犯, 你幹掉他就是讓人發現了,也是為民除害,不但沒事,還能當上勇敢公民,立功受獎呢!”

金世龍一拍腦袋:“大哥說得對, 我咋沒想到這一層呢……這麼說,我可以放心大膽地幹了!”

金顯昌:“也不能太大膽,還要想點手段……對了, 從明天起你沒特殊事情就不要見我了,你還要放出風去,說不跟我幹了!”

金世龍:“這……這是什麼意思,是不是怕出事連累上你呀?放心,我金老三啥時也不會出賣大哥。你不讓我見你,有啥事咋辦? 打電話行不行?”

才經理:“不行,一切透過我聯絡,沒錢你就衝我要!”

金世龍看了一眼才經理,現出一絲敵意:“你……”

才經理:“對,我。這是大哥的意思。”

金世龍想發火,看了一眼金顯昌又忍住了。悻悻地對金顯昌: “好吧,我一切聽大哥的。大哥,您還有啥指示;沒事我就走了。”

金顯昌:“你打算怎麼幹?”

金世龍笑嘻嘻地:“這就不用您操心了吧!”

金顯昌乾脆地:“行,不管你用什麼招兒,只要能幹掉他就行!”

才經理在旁:“不過也要謹慎,不能讓別人抓住把柄, 也不能把事引到大哥身上來。”

金世龍白了一眼才經理:“你他媽咋的?要是不放心,我不幹了,讓給你去幹!”

才經理生氣地想說什麼,又強忍住了。

金顯昌問金世龍打算什麼時候開始行動,金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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