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4 / 4)

小說:比如女人 作者:誰與爭瘋

“其實你們不該抓我,你們應該抓的是嫖娼之類的。但你們這樣做了,肯定是他老婆從後面做了手腳,找熟人還是從上面給你們了壓力。”

“你從哪兒知道的這麼多?”胖子打斷婁紅問。

“我知道的還不止這些。你們還能把我們的事兒捅到單位去,找領導什麼的,其實你們不必麻煩了,我們單位他老婆早就去鬧過了。”

“你人不大,說話口氣可不小。”所長說。

“因為市局的局長是我舅。你們要是知道這個肯定就不會答應幫那個女人。連你們剛才抓的那個小偷都知道,我的事歸道德法庭管,但道德法庭現在不開門。”

所長和胖子互相看了一眼,然後胖子悠悠地說:“公安部長是我二大爺。”

“你們不信我的話,”婁紅輕蔑地笑笑,“好吧,我再說點什麼,你們的局長叫袁山,住在電報大樓後面新蓋的風華小區,我舅媽在市五十中教理化,他們的女兒比我小兩歲,現在在新加坡學酒店管理。要不要我再說他的電話號碼,辦公室的,家的,還有手機?”

所長和胖子再一次對看,胖子站起來,對婁紅做了一個請的手勢。

“回見,所長。”婁紅臨出門時說。

在離派出所不遠的一條小路上,耿林和婁紅若即若離地慢走著,像一對剛吵過架的正常情侶;沒有絲毫的親密,也沒有了膽怯,彷彿派出所是他們的最後的一劫,再也不用擔心發生什麼事了。在單位裡他們很清楚同事們對這件事的議論,他們已經商量好,既不為了表示反抗而過分親密,也不再像從前那樣躲閃。耿林的上司烏偉因此請過耿林一頓酒,說了劉雲來訪的事,並囑咐他把家裡的事解決在家裡。在烏偉說這些話的時候,雖然有著朋友好心相勸的口氣,耿林還是覺到了他幸災樂禍和居高臨下所帶來的傷害。他向烏偉保證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同時心裡也清楚,他和烏偉之間只剩上下級的關係了。

一離開派出所的大門,耿林就立刻像婁紅道歉,他恨自己作為一個男人也沒能阻止這件事的發生。但婁紅沒有說話,一個人慢慢地拐上這條小路,耿林便也跟了上來。他接著又試試跟婁紅說話,安慰她,但她只顧看著前面,慢慢地踱步子。耿林很不舒服,因為心裡很亂,但婁紅此時此刻的表現也不多見,他沒有把握把婁紅重新帶回和平中,所以他只好忍著,等待婁紅對他的攻擊。

婁紅依舊不說話,也不看耿林。耿林的思緒漸漸地跑遠了。他想到了劉雲,這是他認識劉雲以來第一次恨她。他想不好她還能到哪裡去鬧,這麼一想,對劉雲的恨上又加了些許厭惡。她真愚蠢,他想,以為鬧就能把我鬧回去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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