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科長可能不明白什麼叫做‘責任’!”
你一旦採取溫和的做法,那下回林某失敗時,也就無法斥責他了。漸漸地你的刀口越來越鈍,最後你會落得誰也不敢罵的下場,而無法繼續領導部屬。所以在需要叱責時,就必須大聲地斥責才行。
在眾人面前斥責某位部屬,其他的部屬亦會引以為戒。其意並非真的處罰一百人,而是藉由處置一人來使他人反省。
當場被斥責的人,宛如是眾人的代表,並不是一個很討好的角色。在任何團體中,皆有扮演被斥責角色的人存在。領導者通常會在眾人面前斥責他,讓其他人心生警惕。這是一個非常有用的方法。
這個角色絕非每個人皆能勝任,你必須選出一位個性適合的人。他的個性要開朗樂觀、不鑽牛角尖,並且不會因為一點兒瑣事而意志動搖,如此方能有很好的效果。
你應避免選用容易陷於悲觀情緒,或者太過神經質的人。若錯誤地選擇了此型別的屬下,往後將帶給你更多的困擾。
雖然你只能對自己的部屬斥責,但有時你也會遇到必須斥責其他單位的職員的情況。這不僅越權而且違反公司的準則,然而相信亦有例外的情形。某家百貨公司的營業部主任,平時即對採購部科長的應對態度太過懶散頗不滿,但由於對方的身份是科長,因此無法當面予以指責。雖然這位主任曾經與自己的上司———營業部科長討論過,然而由於上司是位好好先生,因此無法得到任何解決的方案。
就在思索如何利用機會與對方直接談判時,分發部的某位職員因未遵守繳交期限而發生問題。
營業部主任便藉機大聲斥責那位犯錯的職員。他特意在採購部科長面前斥責:“不是隻有今天,這種情形已經發生過許多次了。”
此時採購部科長並未表示任何意見,然而弊端在不久之後便改善了。
此項技巧簡單地說,就是採取游擊戰術,若對敵人採取正面攻擊時比較麻煩,但是若你本身有理,就不會覺得那麼可怕。遇到形式上的反攻時,你只需稍微轉一下身便可反擊。
對於無法與其正面爭吵的人,若企圖使其認同你的主張,則上述的方法不失為一則妙方。
上司藉由斥責屬下的行為,亦能轉換為本身的警惕。你在斥責屬下,“不準遲到”時,自己也絕不可遲到。當你斥責宿醉的部屬時,自己也不可有宿醉的情形發生。
藉由對屬下的斥責,而受益最多的人或許是自己。因此,你更不應該錯失良機。你必須謹慎地選擇斥責的機會,並且好好珍惜被斥責的部屬。
只有招募員工時才阿諛奉承,並且舉辦各項迎新活動,一旦確定他們成為正式員工後,便突然變得冷漠、嚴苛的這類陰險狡猾的公司並不在少數。
新進職員由於沉迷於剛進公司時的歡愉氣氛,以致對往後的工作氣氛容易感到失望。若又遭到上司責備,情緒必定會跌至谷底。然而亦不能因此而驕縱屬下。
對惡行者必須誅殺
自古以來,政令的推行要靠法律的權威,而法律的權威則需要強硬的手段來推廣,所以,為政沒有威嚴那麼百姓就無所畏懼,無所畏懼則法制越亂,要達到天下大治就十分困難。而對作惡者嚴懲正是為官者樹立權威的重要方法。古代著名將領無一不是靠殺人而立軍威的,遠的比如戰國時的孫武和漢朝時的韓信,往下則有三國的諸葛亮,所以,對作惡者嚴懲就會起到殺一儆百的效果,無怪乎統治用之不厭。
提倡仁義道德的儒家祖師孔子在魯國執政時,曾毫不留情地誅殺了少正卯。這就使他的弟子子貢感到疑惑,“不是說要以仁義為本嗎?為什麼非要殺掉少正卯呢?”
孔子對子貢的詰問略作思考後答道:“人有五種惡行,一是通達古今之變即鋌而走險;二是不走正道而走邪路;三是把荒謬的道理說得頭頭是道以惑人心;四是知曉許多醜惡之事;五是依附邪惡並受到重用。這五種惡行哪怕沾染上一種,君子就可以誅殺他。而少正卯是五種惡行兼而有之,他是小人中的雄傑,所以我不能不殺他。”
孔子的道理十分明確,為了樹立統治者的權威,對於有惡行的小人必須嚴加懲處,殺一儆百,改變社會風氣。
在歷代統治階級及領導人的管理方法中,殺一儆百是最常使用的方法,它的作用遠遠勝於其他的統治方法,因而受到許多人的推崇。下面的兩個事例是人們所熟悉的,它所說明的道理相信大家讀後自有體會。
其一,殺僕警主。唐太宗晚年,高陽公主與僧人辯機通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