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已坐了十餘位豪商大賈。韋莊一個都不認識,但封渭很顯然認識其中大多數。
“諸位。”強全勝清了清嗓子,看著廳內來自其他衙門的官佐和各州大商人,道:“大帥有令,從今年起,大宗買賣,統一至坊市內交易。”
趙成與康佛金對視一眼。這是應有之意,為了更好地收稅嘛。
生意做到他倆這個程度,其實已經沒必要逃稅了。武夫們可不好說話,沒錢了就要向你攤派,你偷逃的稅多了,不但有危險,而且幕府沒錢的時候,吃大戶還是要吃到你頭上。何必呢?小商徒逃稅也就逃了,大商人往哪裡逃?
“坊市內各項買賣,統一記賬,互相抵免。”強全勝又說道。
“敢問強使君,如何個記賬法,又如何抵免?”趙成問道。
韋莊看了他一眼。聽聞此人是大帥愛妾趙玉的族叔,他第一個起來問,頗堪玩味。
“每個入場商賈,皆須在供軍使衙門坊市分司處開具公函,曰‘賬戶’。每做一筆買賣,賬戶上列明進項和出項,由衙門派驅使官統一抄錄謄寫。進項、出項可互相抵免……”
簡單來說,這就是一個清算銀行體系。
大宗交易,集中在一個地方進行。有人賣出了一批貨物,列進項,買了一批貨物,列出項。進項、出項可互相抵消,最後算結餘。有結餘者,供軍使衙門補錢,有虧空者,到衙門交錢。
當然了,結餘者與虧空者私下裡也可以進行交易,這就相當於借貸了,衙門不管,你們自己搞,全憑信譽。
這其實是一種博覽會、交易會式的貿易形式,以大宗交易為主。在中世紀的歐洲特別流行,國朝也有此類雛形,比如某州商人販運貨物到長安,賣出後,到本鎮駐長安進奏院或有名的大商人那裡領一個憑證,返回家鄉後領錢。
國朝的進奏院,在黃巢亂關中以前,是承擔部分銀行職能的。
毫無疑問,這種交易模式,對商業是有極大的推動作用的,也利於官府收稅。
大商人,買賣動輒萬緡錢。以會昌開元通寶為例,一緡八百錢,重六斤四兩,一萬緡錢,就是六萬四千斤,長途轉運,苦不堪言,風險還賊大。更別說,有些州縣,根本就不允許銅錢出境,更是極大限制了商業交易。
博覽會的交易模式,眾商人在“清算銀行”內開賬戶,相當於互相轉賬,抵消支出和收入,統一結算,不但大大減少了對銅錢、絹帛這類貨幣的需求,也非常便利。
銅錢,成色可不一定都一樣,一直讓商人很頭痛。有些成色差的,摔地上直接一摔兩半,誰敢收這種銅錢?
絹帛其實也不好估價,因為花樣、品相不一,價格差異很大,還有年份折舊等因素,都極大阻礙了商業交易。
那麼,交易會用什麼貨幣記賬呢?
“敢問強使君,會期內各項買賣,用何物記賬?”趙成又問道。
韋莊暗哂,這人肯定是託了。
強全勝點了點頭,讓小使們拿了鑄好的銀元,給每位商人分發了五枚。然後又有人拿了一些物事出來,置於案上。
“朝廷給京諸司及天下諸州,分發秤尺,及五尺度、鬥、升、合等樣。”強全勝指著放在面前的度量衡器具,說道。
度量衡器具,由朝廷太府寺督造,定期分發給天下諸道州,銅製。
這其實是一種標準器具,朝廷下發,作為各州度量衡的標準。地方上再依樣製作,在日常生活中使用。
以權衡為例,朝廷有制:“以秬黍中者百粒之重為銖,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
秬黍,是產於河東某處的一種農作物,以其為標準,中等個頭大小的百粒重量為一銖。
嚴格來說,不是很嚴謹。但這是古代,可以說很不錯了,考慮得算是相對周全了。
朝廷以此為基準,製作衡器發放至天下各州,作為標準。
“此銀餅曰‘圓’,重十八銖,銀九銅一,便用此物記賬。”強全勝說道。
銀元,其實是作為交易會的記賬貨幣存在。但與中世紀歐洲人使用的假想貨幣(如馬克、里拉)不同,這是有實物存在的。
皋蘭銀礦所產之銀,已經鑄造了五萬八千餘枚,全部存放在支度司衙門。如今轉了三萬到供軍使衙門,以備不時之需。
一場交易會,一般來說會事先估算,大體上買賣是平衡的,並不一定需要支出多少銀元。這三萬枚,還真就是拿來應急的。
當然,如果一場交易會結束,靈夏方面的商